第六百八十二章 陪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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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已是深夜,京城的夜生活狂嗨正酣。

三里乡,华灯闪耀,一辆辆千奇百怪改装车隆隆而过,各式各样的超跑迎来往送,一条声色犬马、五光十色的街道霓虹梦幻,这里汇聚着京城最顶级的欢场,各种各样的人在这里宣泄着,放纵着,狂欢着。

一身潮牌、戴着假水鬼、开着租来的跑车,这是蠢蠢欲动、渴望发生一点什么的青春男孩,花枝招展、左顾右盼、眼神迷离又期待的,这是跟群里的姐妹们众筹了大牌衣裙、渴望温柔帅气多金专情的富二代的“名媛”。

兜售PUA的“导师”把他的凯子学生们打扮得人模狗样,今晚是实践课,学费人均六百元,他将在这里实地演示如何钓人。

但那些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永远都不会知道,被“搭讪”的妹子不过是导师的炮友,演一出戏罢了,至于那人均六百、加起来大几千的学费,不过是这些傻哔们众筹请“导师”去夜店开卡座蹦迪,这年头骗子都不够用了。

外地来的富二代跟夜店里的小蜜蜂谈好了价格,搂着今晚的床伴走向停车场,醉醺醺的男女在街道上狂吐,这只是开始,再过几小时,这里就会被醉气熏天的人们变成秽物之街,宠物狗拉的屎尚且会被主人清理,而这些呕吐物,只会成为起早贪黑打扫卫生的清洁工们的负担。

在这喧嚣和躁动的街道,摄影师在街拍,短视频选手们在走动,寻欢者们在欢笑,租跑车的小年轻在左顾右盼,希望从路人的注目和美女的笑容中得到想象已久的满足感和成就感——但下一刻,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因为在这超跑来往、豪车云集的欲望街道,一辆刚健朴实、四平八稳、复古威严的红旗L5缓缓而来。

车牌看着吓人极了。

一个心照不宣的定律——三里乡的跑车,至少一半是租来的。

至于如何辨认开着超跑的是真正的富二代还是租车骗炮的穷逼,三里乡的九分外围女圈子有自己的经验,关键是要看车牌,如果是外地车牌,尤其是浙字头的,那十有八九是从车行租来的,一天几千块。

至于这个车牌……

低声的“卧槽”此起彼伏,识货的人开始掏手机,挂着这种车牌的车开到这里简直离谱,必然会成为鼎鼎有名的谈资和都市传说,那红旗L5堂而皇之地找了个停车位,康德推门下车:“要不你在这里待着?”

秦梦瑾照例是他的司机,解开安全带说道:“我跟您一起吧。”

康德抬头看了一眼三里乡的繁华夜景,这里是整个京城甚至全中国香水与玻尿酸浓度最高的区域,他低头道:“夜店啊,你还是别进去了。”

秦梦瑾淡淡一笑:“没事,我也想进去看看。”

这样说着,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正装,小西装白衬衫套裙丝袜,本来至少应该换成方便行动的长裤的,但……

“这一身有点不合时宜。”她微微一笑,“你可得保护我。”

康德摆手道:“走吧。”

这一路开过来,康德翻阅了一下相关部门提供的各项资料,对于这几位超凡者的言行记录有了初步的了解,有一说一,在苏壮壮、李小洁和宋学军三个人当中,苏壮壮算是最不出格的那一个,但……

“你导一下航。”他伸手虚劈,阴恻恻道,“找到他,他需要电疗。”

秦梦瑾下了车,犹豫了一下:“康德同志,最好不要闹得太大……”

康德语气温和道:“这是在国内,我心里有数,不会让上面难做。”

按照导航,他们一路走到脏街,上百分贝的音乐从店里狂暴地扬出。

有关部门给出的信息显示,苏壮壮今晚所在的酒吧就在这里,他早已经是三里乡的常客,单身,多金,背景神秘,没有固定情侣关系,因为只要他愿意,每天晚上都能得到不同的女孩——妈的。

康德皱眉望着越来越喧嚣的街道,外国人也越来越多,很容易就能看到穿着抹胸裙和高跟鞋的女孩子,男人和男人搂搂抱抱,男人和女人搂搂抱抱,外国人与中国人搂搂抱抱……他摇摇头,这个地方并不适合他。

在这条街上,一身宽松常服的康德和一身OL装束的秦梦瑾显得格格不入,前者的打扮过于土气,后者却吸引目光,因为看着很有感觉,关键是秦梦瑾很漂亮……康德凑过去看秦梦瑾的手机,林志玲姐姐的声线告知两人,已经抵达目的地,就在右侧。

就在这时,几个醉得七扭八歪、纵声狂笑的白人醉汉勾勾搭搭地过来,一名皮肤松弛、散发体臭的外国佬看到秦梦瑾,眼神一亮,小跑过来,大着舌头用中文说道:“多少钱?三千一晚?五千?”

康德摇摇头,向那外国人一笑,然后抓住他的脑袋,撞向了一旁的灯柱,Duang的一声,那身形高大的外国佬便软成一坨、滑向地面,但低沉的撞钟声并未结束,康德抓着他的脑袋连撞两下,直至对方彻底倒在地上。

然后一脚将他踢得飞起,在地上滚了两圈,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

那鬼佬的几个同伴大呼小叫地跑过去,但终究是没敢过来跟康德算账,他们用叽里呱啦的外语大声喊叫,并且拿出手机,看起来想要报警。

“你看到了。”

康德转头对秦梦瑾说道:“这个洋鬼子试图行刺科莫拉国家领导人。”

秦梦瑾张了张嘴,最终无奈摊手。

她向后面打了个手势,有关部门很是贴心,为了防止康德搞出什么不好收场的事儿,专业的擦屁股团队已经提前抵达指定位置待命。

康德已经走进了那家喧闹的酒吧。

狂烈的音乐嘈杂啸叫,狂欢的男女在舞池中扭动着身躯,苏壮壮穿着一身垫肩西装,里面什么都没有穿,露出精赤的胸膛。

他想让自己看起来很潮,浮夸的打扮在这里很吃香,但让他在欢场中无往不利的并不是这副皮囊,也不是国家编制的工资,甚至不是他为自己编造的科学家身份和中科院背景……而是此时流泻于指尖的电光。

他敞着怀,袒露着胸,摇晃着杯中的酒液,与身边的女人挨得很近,这是他今晚的猎物——没有去找他的富二代朋友们,也没有去常驻的夜店,那里的小蜜蜂乃至女客们都已经知道了他,知道了他有着神秘的背景,有着深厚的关系,有着很好的活儿,都不介意与他发生点什么。

那些不是他想要的,今晚,他想要更刺激的。

因为恐惧。

恐惧缭绕于心头。

那个叫康德的男人。

前几天他和另外一些超凡者被带到钓鱼台国宾馆,那个康德,嘲笑他,鄙夷他,让他下不来台,让他成为被人们笑话的话柄,他发动能力,却对对方没有任何用处,反而被吓得瘫软……

擅自使用能力、发动攻击,并没有招致什么处分和惩戒,但恐惧和憎恨却日益加深,因为苏壮壮明显感觉到,这几天整个研究所的人,对他都冷淡了许多,他甚至能够注意到研究人员们异样的目光,他们的每一次窃窃私语似乎都是在暗中嘲笑他当日的失态,他们已经不尊敬他了,甚至疏远他,暗地里嘲笑他,仿佛他的能力已经不值一提……

——就像是从前一样。

没有能力的时候,在学校被欺负,被疏远,没有人缘,被同学们孤立。

就像以前一样。

不行。

不能这样。

我跟以前不一样了,我是焦点,我是中心,我在这里呼风唤雨,我跟普通人不一样,我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想要谁,就能得到谁!

他温柔地微笑着,优雅地摇晃酒液,向身边的佳人传递着目光,但真正起作用的,是肩膀的擦擦挨挨,细微的电流温柔地起效。

这源于他偷偷地实验。

最合适的量,不会让目标产生不适和疼痛,而是让她们感到轻轻的酥麻,那会是一种一见钟情的错觉,而在酒精和夜店环境下,在“想要发生一些什么”的潜意识中,很多事情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

女人的目光变得迷离而多情。

苏壮壮悄无声息地靠近,他低声道:“我们要不要去吃点宵夜?”

这也是三里乡寻欢的流程,当女孩子答应了你的提议,就意味着你们可以去旁边的小吃街吃一些宵夜,然后顺理成章地抵达城市宾馆——据说那里的床单拥有品种最高的DNA密度。

每一个寻欢者也许在每个夜晚要经历数次甚至十数次失败,才会有成功的那一次,但苏壮壮不一样——一定会成功,他就是这样想的。

目光迷离的女孩子眼波流转,凑在这个男人身边,她感受到了一种令人舒适的温暖,心里麻酥酥的,充满安全感,那一定是心动的感觉,在酒精的放大下,她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好……”

话音未落,她便看到一只手掌从天而降,扣在了白马王子的头上。

咚的一声,苏壮壮的脑袋撞在了酒吧的吧台上,发出一声大响。

这样的声响被劲爆的音乐遮拦了一部分,但附近的酒客已经转头看去,酒保也快速走来——康德注意到,对方的胳膊上戴着红袖标,上面写着“朝阳区治安志愿者”,因为警察叔叔们与这些街道的酒吧谈了几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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