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口胡王美尼斯(二合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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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霍格沃茨抽卡的日子

福克斯若有所思的看了汤姆一眼,眼睛里闪过非常人性化的一抹狡黠。它今天,可是知道了不得了的事情呢。但福克斯不准备把这件事告诉老头子和其他人——这可是上好的把柄,要好好的攥在自己爪子里。想到这里,它眯起了眼睛,一副对此间之事漠不关心的模样,暗地里则是认真的听着每一句对话。

得到汤姆的肯定后,美尼斯又追问了一句:“那凤凰的涅槃,你也应该会喽?”

听见这句话,福克斯震惊的差点睁开眼睛:这小子居然还会我们凤凰一族的不传之秘?

“不算涅槃,涅槃后会变成幼年形态,而我的变化,更应该被形容为复活。”

美尼斯点了点头,“这样就说得过去了,那这么说,你是从迷离幻境里回来的?”

“正是。”

“以后尽量少用这个能力。”美尼斯劝了汤姆一句,“每次前往迷离幻境,都会使你的灵魂和肉体发生剥离,使两者变得不够协调,遇到摄魂怪这种针对灵魂的生物,这处短板就会被放大,最终摄魂怪可能只是靠近你,你的灵魂就会脱离你的身体。”

这时,那只名为安卡亚的猫女也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小托盘和一根梧桐树枝。汤姆把福克斯放在树枝上,从安卡亚手里接过了托盘。托盘上放着一个小陶杯,杯子上非常朴素,没有任何花纹,里面盛着金黄色的浓稠液体。

汤姆拿起陶杯,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酒浆非常的甘甜,与其说是酒,倒不如说是掺了酒的蜂蜜。杯子很小,里面的酒也不多,只是一口的量,不过在汤姆喝下去后坐在他对面的美尼斯还是露出了肉疼的神色。

一开始酒液落肚,汤姆还没觉得有什么异常,只感觉这酒很甜,甚至有点齁,这酒就像是一些甜点一样,第一口惊为天人,第二口略感不适,第三口就能把你腻死。可过了没多久,汤姆就感觉身上一些地方痒了起来,而且愈演愈烈,他忍不住去抓,但却无济于事。

这种瘙痒感,甚至使他倒在地上,不停的抽搐。赫敏连忙抱住了他,向美尼斯质问道:“你让他喝的是什么东西?你把他怎么了?”

美尼斯却是一副“果然不出所料”的模样,很悠闲的半躺在靠垫上,看着汤姆不停的抽动,“没把他怎么,对他来说这是件好事。放心,我不会害他的。”

过了大概三分钟,汤姆感觉身上的瘙痒感已经退去,于是他坐了起来看向美尼斯。他需要一个说法。

美尼斯“啧”了一声,懒洋洋的说道:“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好心帮你去除灵魂上的缺陷,结果你却不领情,啧啧啧……”

“嗯?”汤姆仔细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但也没发现饮酒前后有什么区别,如果硬要说的话,可能身体更舒爽了一点?就像是洗了一个热水澡一样。

“刚刚那杯酒是当年我手下的祭司酿造的,对灵魂很有好处,它可以把你的灵魂和肉体再度融合在一起,下次你再遇到摄魂怪,就不会那么狼狈了。”美尼斯感觉自己还是得好好解释一下,免得这两人牛嚼牡丹不领情。

看得出来,美尼斯对这种酒还是很自豪的,“这种酒,如果常年饮用,甚至可以将分裂的灵魂粘合在一起——后世的小子,你们那个年代有没有这种好东西啊?”

汤姆听说这种酒居然有这样神奇的功效,眼睛不禁一亮:“那我能不能……”

“不能。”美尼斯没等汤姆说完,就干脆利落的拒绝了他。

“喝一杯少一杯的东西,怎么可能让你畅饮——除非你永远留在这里。”

原来在美尼斯的时间轮回里,各种物资在第二天都会恢复到最初的储量,可一旦消耗了物资的人离开这个时间循环,那他消耗的物资也不会再恢复。这就是“守恒”。对美尼斯来说,平日里招待客人用掉的那些酒肉,消耗一点也没什么,可这种神酒,连他也没储存多少,被汤姆喝掉一杯已经让他足够肉疼了。

“原来如此。”汤姆明白这里面的前因后果后,赶紧起身,很认真的对美尼斯行了一礼,表示感谢。

美尼斯摆了摆手,很大度的表示这也不算什么,谁让我看你小子顺眼呢?

他拍了拍手,示意佣人们把宴席摆上来。

“这些都随便吃,”他怕汤姆和赫敏有心理负担,主动邀请他们放开肚皮大吃大喝,“这些东西我有的是!”

等主菜吃完,猫女带着甜品过来时,汤姆也趁机把给美尼斯准备的礼物拿了出来。

“一点来自我们那个时代的礼品,不算珍贵,但也胜在稀奇,你看看合不合心意?合适的我们下次再给你带来。”汤姆很机智的留了一个“扣子”,给下次拜访准备了一个铺垫。

美尼斯自然听懂了汤姆话里的深意,不过他不在乎,在他看来有个小家伙常过来和他聊天解闷也挺好的,他更关心的是这个后辈给他带来了什么样的礼物。

“快点拿出来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美尼斯催促着汤姆。

“这是我们那里流行的糖果,名为巧克力。”汤姆从包里拿出了一盒巧克力,递给了美尼斯。送给法老的巧克力,自然不能是小牌子或者杂牌子,他选的是歌帝梵的巧克力。这是一个比利时的牌子,从1968年起就是比利时皇室的御用巧克力品牌,被誉为最贵气的巧克力,巧克力界的劳斯莱斯。把这种巧克力送给美尼斯当礼物,也不算辱没了他的身份。

汤姆觉得美尼斯大概率是没吃过巧克力的——这玩意儿原产自中南美洲,最初诞生于16世纪。西班牙人把可可豆磨成粉,再往里加水和糖,制成了一种名为“巧克力”的饮料,固体巧克力要等到1828年才被发明,甚至连巧克力这个词,都是在1300年前才诞生的,原住民用加工过的可可豆做了一种饮料,将其命名为“chocolate”。这个词诞生时,美尼斯都做了几千年的宅男了……所以他肯定是没见过巧克力的。

美尼斯把盒子外面的缎带解开,露出了里面黑色的内衬。里面整整齐齐的码着十二枚形态各异的巧克力,黑者有之,白者有之,还有黑白相间的,总共有六对儿。他随手拿起一枚白色圆形巧克力,上面还有一条极细的黑色丝线,将它放入口中,再一咀嚼,一股浓郁的奶香就冒了出来。

美尼斯慢慢咀嚼着口中的巧克力,感受着那细腻的味道。最终他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非常美味的甜点,下次可以多带点过来。”

汤姆微笑着,将一个印有歌帝梵徽章的黑色礼盒推向美尼斯,美尼斯打开后发现里面居然堆满了巧克力。礼盒分上下两层,上层是各种造型的巧克力,下层则是码的整整齐齐的纯色巧克力。

“多谢。”美尼斯心底里闪过一丝喜悦:刚刚他还有些苦恼,那一盒巧克力只有十二枚,自己吃完后就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刷新。现在好了,这一整盒巧克力足够他吃的。

汤姆则趁机讲了一个和歌帝梵这个巧克力品牌有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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