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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再次苦笑,娇美的面孔有点儿扭曲了:“你说得没错,因为第二天,他也是这么说的。而且他说,他觉得很抱歉,以后肯定会约束自己,再不会让这种事发生,也希望我再不要提起这件事。
“我们回国后,在公司碰到他,我还是只能装作若无其事。他看上去总是有点儿心神不宁,我知道他工作压力很大,他父亲要求很高,他哥哥又一向表现得强势出众。有时我会看到他一个人去酒吧喝酒,但他总是不愿意再和我坐一块儿了,我过去,他会找理由走掉。我想安慰他,想为他分担,我觉得我有能力开解他,可是他并不接受。”
虽然做倾诉记者讲究的是倾听,可是我多少有点儿管不住自己的毒舌,这时再也忍不住了:“安妮,请恕我直言,你这样的心态,可能会害了你。他是成年男人了,即使不能面对自己的负担和压力,也用不着你主动去请缨分担。有时这样的想法只能导致无谓的牺牲,人家还不会领情。”
“呵呵,你说得没错,只是当时我哪儿有这个觉悟。我只想,他女朋友马上快毕业过来了,我再不抓住机会,可能就再也没任何机会了。那天我又在他常去的酒吧碰到了他,我们闲聊,他说打算五一回去看看他女朋友,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问她有什么值得你这样牵挂。他笑了,说他也不知道,只知道他忍不住就是会牵挂她,然后摇摇头,说这女孩子,性格太强大了,栽在她手里,也不算冤枉。”
我也有点儿好奇心起,什么样的女孩子能这样套住一个既有魅力又随心所欲的男人呢?
“他去了洗手间,手机放在桌上,我呆呆看着,想应该死心了吧。这时电话响了,上面显示了两个字:伊敏。”
我惊得端咖啡杯的手一抖。她并没注意到,自顾自地说着:“那是他女朋友的名字。我管不住自己,接了电话。她很镇定,问我是谁。我把该说不该说的全说了,稻城亚丁、一块儿去美国……现在你得批评我了吧?”
我摇摇头,勉强压住自己的惊讶,告诉自己同名的人很多:“我猜,你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不用我来批评了。”
“没错,她没听完就挂了电话。他回来以后,我勉强镇定着,我们聊了几句,他拿起电话就走了。第二天到了公司,他看到我只是冷冷一眼,转身走开,我知道完了,他从没这样冷漠地看过我。我追上去,他只不耐烦地说要去开会,然后转头叫他秘书给他订到武汉市的机票。
“再看到他,是几天以后。他把我叫进他办公室,让我自己辞职,他会给我一笔钱,算是回报我照顾他母亲。我问他,这算什么,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大家都不用面对事实吗?难道你们俩的感情这么脆弱,要迁怒于我吗?他笑了,笑得冷冰冰的,说他不是迁怒,他肯定得自己去面对这件事了,他只是不想再见到我罢了。
“我拒绝辞职,只说愿意调离总部。他答应了,让我自己去人事部门办手续。我申请去了公司下面的百货部,再以后,看到他的机会就不多了。他见到我,倒是再没有发怒,只是非常礼貌客气,和对其他员工没有任何区别。他变了,变得非常专注于工作,待人比以前更疏远。”
我忍不住问:“难道那段恋爱对他影响那么大吗?居然改变了他的整个行为。”
“只有天知道了。我没办法再接近他,不过公司职员总是爱议论老板的。听说他后来又交过女朋友,可没多久就分手了,之后一直独来独往。我有点儿不相信他是我曾经认识的那个人,以前他也并不算随便,可是在不用负责任的前提下,还是可以接近的。我也真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女人,能对他有这么大的影响。”
“你后来见到那个女人了吗?就是你说的伊敏。”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当然,我们公司百货部今年来武汉拓展业务,本来他不分管这一块,却主动要求过来了,我猜他是为了那个女人。于是我也跟公司提出了请调,这几年我做得还不错,也算是中层骨干了。调回来,倒不是对他还有什么奢望,我知道几乎是没可能了,可就是有点儿不甘心。另外,父母确实希望我回来工作。
“我也实在有点儿倦了,这三年中有人追求我,不止一个,可是相处得还是没感觉,我想难道我得一辈子陷在这样无望的单恋中吗?未免太惨了,回来看看,彻底死心,好像也算是一种选择。
“我过来报到,他很惊讶,把我叫去办公室,直接说他再也不想听到旧事重提了。我说我有分寸,不会再做蠢事。他明明并不相信我,毕竟我做的蠢事实在不少,不过他还是点头,说那就好,然后让我出去做事。用不了几天,我就知道了他在追求我们合作方公司的董事长助理。他本来负责的是总公司的香港上市,可是为了这女孩子,不惜两地飞来飞去。听说他父亲责怪过他,也没能改变他的决定。
“前几天,我在百货公司终于又和这个女孩子见面了。她清楚地知道我是谁,可是很镇定,直视我的眼睛,和我谈着公事。呵呵,几年不见,她没什么学生气了。好笑的是,我们现在看上去倒是挺同类的,都是职业女性的样子,穿着套装、高跟鞋,化淡妆,说起话来客气周到。不一会儿,他也来了,那么紧张地看着她说:‘卖场装修,太吵,对你的耳朵没什么好处,赶紧走吧。’她礼貌地跟我说再见,然后走了。看着他们那样亲密的背影,我知道这段故事算彻底结束了。”
我已经确定故事的主角是苏哲和邵伊敏无疑了,我其实对他们俩早就有好奇心,可是从没料到会以这种方式满足自己的好奇,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来安慰眼前的安妮了。
她笑了:“讲完了,松了口气。罗小姐,你听的故事应该很多,我这个是不是一个典型的炮灰女配的命运?”
我也笑了,她能自嘲,应该是放下心事了吧。“其实我觉得很多时候,命运和道路一样,是自己选择的,你现在放下,也不算迟呀。”
她点头:“是呀,二十四岁到二十九岁,从刚见面到今天,快五年时间了,实在够长的,有时不得不愿赌服输,幸好这几年虽然荒废了专业,可工作还做得上手,没有白活。今天讲完了,希望可以就此忘记往事,重新开始。”
“忘记?大概很难,其实也是自己的人生经历,不用努力去遗忘,才是最好的释然。”
她沉思一下,点点头:“有道理,谢谢你,有个不情之请,这个故事能不能不登出来,很抱歉我拿你做树洞,浪费了你的时间。”
我也点头:“没问题的,我的职责就是倾听,并不是每个故事都适合见报的,我们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她告辞走出了咖啡馆,我给张新打电话,他坚持每天来接我,不管多晚。我想我是幸福的,在听了这样充满无奈的故事以后。真庆幸,我们能回到自己的生活,不必一直充当别人命运的配角。
原来一见钟情真的存在,原来并不是每个奇迹都值得人感激,原来坚持并不总是一种美德,原来放弃需要更多智慧……
我的脑袋里条件反射般涌现出好多句子,都适合安在这样一篇讲述后面当记者点评,同时不禁失笑,当真是有职业病了,这个又不用我写成稿子。
番外二
我庆幸我没有错过她
(一)
“她有什么值得你这样牵挂不放?”
问这个问题的是向安妮,她的面孔透着绝望,其实前几天晚上在酒吧碰上,她就问了我这个问题。我当时心情很轻松地回答:“这女孩子,性格实在是强大,栽在她手里,我认了。”
我没想到那个回答会刺激到向安妮,她接了伊敏打给我的电话。我匆匆赶回去想挽回,但她的回答决绝,没留任何余地,大步走开,当然根本没回头。我留在了原地,沮丧而恼怒。没错,似乎也在这湖边,我和她散步,开玩笑地说,她是那种可以把生离死别当普通再见处理的人。她并不生气,倒觉得好笑。真到了分手时,她连再见都不说,我意识到,她根本不想再见。
此时,我不想再回答向安妮的任何问题了:“我的感情和你没有关系。你坚持不辞职也随便你,去人事部门办调动手续吧。”
她冷笑:“这算什么,为你们的分手迁怒于我,可说不上公平。你在我面前扮情圣有什么意思。你又没许诺过我什么,一切是我自愿。我只想知道,我的感情对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吗?或者你可以告诉我,你们的感情就如此脆弱,甚至面对不了一点儿事实吗?她难道不知道一直以来你的生活态度就是这样随心所欲吗?”
“我不是迁怒于你,向安妮。我只是不想再见到你,见到你我会更加厌恶我自己的行为。你的感情,很抱歉是你的事了。”
她一言不发,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伊敏当然知道我一直活得随性,所以她一直不信任我,一直抗拒着我。
然而就是这样,她也许诺了。
我回去给她过生日,这寂寞的孩子,一个人待在那个空落落的房子里,并不指望别人记得她。看到我,她那样用力拥抱,那样将头抵在我胸前。她对我轻轻说了个“好”字,答应毕业后和我一起去深圳,我当时只是开心。现在我才意识到,我给她的不过是一点点温暖,而她却初次答应为我改变她的人生。
我却并没领会到那个“好”字的分量,没有重视那个来之不易的承诺。我从来觉得追悔于事无补、于人无益,可是这一刻,我确实是在追悔。
如果我早知道会这样对她恋恋不舍,而她会去得这样决绝,还会那么随性生活吗?我猜我不会,这个代价,付得太大。我不知道要用多长时间做到淡漠,并且我也不想淡漠。
“我不会在你忘了我之前忘了你的,我猜我的记忆应该会比你来得长久。”她曾这样对我说。
她一向吝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可是坦白起来却毫不计较。哪怕她觉得我会先忘了她,她也不介意说出自己的感受。
可是我怎么才能做到忘记她。
(二)
“一定要选这样一天说结束吗?”
问这话的是别人介绍给我的女朋友,我们认识不久,而这一天是情人节。
“对不起,很抱歉在这么个日子说这话。可是如果再交往下去,对你会更不公平。”
她是大方得体的女孩,虽然一脸失望,但也没说什么,转身走了。
早上还是秘书提醒我要不要订花送女朋友,我才想起是情人节,蓦地想起我和伊敏的第一个情人节。
“你赢了,我猜以后的日子,我会记得你给我的这个情人节。”
在那个湖边,她的眼睛亮如寒星,嘴角微微上挑,这样坦然地对我说。可是赢的那个人真的是我吗?现在这样一天,她身边有人陪吗?她会记得我们共度的那个情人节吗?
和她分手的第二天,我还在想怎么去找她求得原谅。不过公司那边马上打我电话,一堆事等着我回去处理。我只能心神不宁地赶回深圳,生意就像一个欲罢不能的游戏,有时这游戏显得乏味,可是没办法断然中止,陷身其中,只能继续。随后还陪母亲去了一趟美国,做术后检查。
母亲的情绪也说不上稳定,后期的治疗很折磨人。她一生隐忍,为这个家庭默默付出,病成这样,长期郁积何尝不是原因之一呢?我和父亲继续冷战,她却一定要我答应,不要因为她的病就责怪父亲。她勉强笑着说:“当初嫁他时就知道他性格强势自我,有过婚姻,有复杂的家庭,一切都是我愿意选择的,我从来没指望过改变他。这么多年,也说不上牺牲,只是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罢了。”
我无话可说,却情不自禁地想到了伊敏。她也有隐忍的性格,可是她从来坦白,爱惜自己,不会为别人改变自己,我爱她对她自己生活的坚持。
几次拨她宿舍的电话号码,却又挂上,如果面对面都不能求得她的谅解,电话里又怎么说得清楚。而且我知道,我请求原谅的解释甚至连自己都觉得没有说服力,她一向逻辑强大、性格坚强,我根本不敢想象打通电话就能让她回心转意。
我的手机从没关机,偶尔接到陌生号码的来电,我都会心跳加快,可回回电话那端的那个人都不是她。
终于还是打了她宿舍的电话,却总是没人接,看看时间,我想应该是毕业了,这样可真是消失在人海之中了。我对自己说,好吧,这是你活该了。一生中不知道要和多少人相遇再擦肩而过,也许我和她就只有这样的缘分了。
我开始认真工作,家人对我的变化十分满意。我对父亲还是亲近不起来,可是不像从前那样一语不合就翻脸走人了。
别人介绍女孩子给我认识,我想试试能不能开始新的感情生活,就去约会、吃饭、逛街、购物、泡酒吧,然而一切那么程式化、那么乏味。
关于她的记忆翻涌上来,我提不起精神再去敷衍谁,我知道我不用再去做这种尝试了。我只能认命地发现,她给我的影响其实远大于我可能给她留下的印记。
我想她应该是和先前计划的一样,去温哥华留学,和爷爷奶奶团聚。表哥林跃庆去探望嫂子和乐清乐平兄妹,我也同去了。小兄妹俩长大了,看着他们,我越发想念那个曾用清脆声音给他们上课的女孩子。一转眼,他们也快上大学了。我去了几所有名的大学,抱着万一的指望,查看他们的海外学生名单,还是一无所获。
加拿大那么大,她不见得一定在温哥华。她一向目标明确,我只是她生命里的一个意外,虽然她许诺过会记得我,大概也不过是记得罢了。
可是,我怎么能够做到忘了她?对她的想念固然折磨着我,却也让我心里充实。我没试过对人对事这样固执,然而她这样长久地占据我的心,我愿意。我甚至害怕我会忘了她,有时会像履行一项仪式一样,一点点回忆我们相处的时光。
(三)
“你怎么又不声不响地跑回来了?”
表哥林跃庆一边点菜,一边问我。
“没什么事,回来待两天而已。”
“你倒比我还喜欢这个地方,如果不是生意,我宁可待在深圳那边。”
我笑笑,并不说什么。表哥叹口气:“阿哲,不管过去在这城市发生了什么事,你也该放下了。”
“如果什么事都能放下,生活倒怪没意思了。”我并不想多说,只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啤酒。
“姨妈让我劝劝你,以前她只发愁你玩心太重,定不下心来好好做事。现在好,你矫枉过正,完全不玩了,难道从此不交女朋友,以后也不结婚吗?”
“我又不是没试过,至少眼下没这打算,以后再说吧。”
“你又不是不知道姨妈,说着说着就扯上我,怪我离婚了不算,几年还不结婚,完全不给你带个好头。”
“是啊,你为什么不再结婚?可别跟我说还惦着咏芝姐,上次我们去加拿大,看到有人在追咏芝姐,你那脸色可真精彩。”
“我希望咏芝幸福,毕竟是我孩子的妈妈,一个人在异国也不容易。惦记也说不上,已经各走各路了。不过到了我这个年龄,再想找到激情和结婚的冲动很难了。可能我还是会结婚吧,准备找个顺眼又会生活的女人,搭伴过日子。哎,那边女孩子你认识吗?不停地在看你。”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摇摇头:“不认识,别理她。”
出了餐馆,我谢绝了表哥:“不,我回我那儿就行。”
“你那边方便吗?应该很久没住人了吧?”
“我让物业定期打扫了。”
表哥欲言又止,开车送我回了家。
我上楼拿出钥匙开门,打开灯,怅然看着眼前的屋子。屋里十分整洁,物业按我的要求,每周三次派钟点工过来打扫,所有的家具陈设保持着原样,甚至浴室那一套用了一小半的倩碧护肤品也按她的习惯仍然摆在架子上。我告诉物业,万一有女孩子过来开门,一定记得马上打电话给我。可是跟我预计的一样,我并没等来这样的电话。
她什么也没拿走。玄关处放着她的米色绒质室内拖鞋;床头搭着她的黄绿色碎花睡衣,我曾笑过这保守的样式如同修女服装;衣柜里还挂着一件白色衬衫,她的大多数衣服都是这种简单的式样;抽屉里放着一件浅粉色胸罩,我清楚记得那内衣是我给她买回来的,她看到后惊叫一声满面通红,那好像是她难得的动容时刻,让我为之怦然心动。她那满是红晕的面孔此时如此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以至于有一瞬间,我以为她还在这间屋子里。
然而定一下神,我只看到茶几上放着印了卡通兔子图案的马克杯,那是她习惯用来喝水的杯子,旁边放着一本书。我走过去,坐到她通常坐着看书的那个位置,再一次拿起这本书,注视着书名:《走出非洲》。这本书后面盖着师大旁边一家书店的图章,夹着一张印了梅花的书签,已经翻得略旧了,没有任何文字记号在里面。
我的手指摩挲着封面,也许在某个周末,她也曾以同样的方式摩挲着这本书。
我以前从来没看到过伊敏看小说,每次看到她,她都拿着教科书或者英文辅导书。也许独自待在这个寂寞的屋子,毕竟让她觉得需要一点儿文学的慰藉;又或者这本没什么情节却有着优美细腻笔触的书隐秘地打动了她。
我去了那家书店,买了同样一本书,让店员盖上同样的图章,放在深圳的住处,并且已经看了不止一次。
我再次翻到她夹了书签的那一页,这一章的标题是“双翼”,相对来说是这本更近似于散文的小说中,男女主人公同时出现时间最多的章节。
我反复看着这一章,那些漫游在草原上追逐猎物的日子,那些驾着飞机翱翔于蓝天尽情享受自由的时光,也许那个过于安静、将一切藏于心底的女孩子毕竟有一颗渴望挣脱所有束缚的心,我只能这样想。
我从读高中开始,除了住校,就独居这里,然而现在,我真切感受到,在这个房子里留下更多印迹的,似乎是那个女孩子。
她第一次来这里时,在我的怀抱里那样战栗,生涩却勇敢地承受着我的激情;她蜷缩在沙发上看书,安静得几乎没有存在感;唯一的一次失态大哭也是在这里,就算那样,她也只字不提真正让她不开心的事情;她敏锐得让我吃惊,猜到我即将离去,却没半点抱怨;她将头死死抵住我,失控地抱紧我,只为我突然记起了她的生日……
这样的回忆在这个屋子里蔓延流淌,我默默地坐着,任自己沉浸其中。
如果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了她,那么至少这个屋子里,她仍然是无处不在的。
(四)
“她很爱你吗,你就这么放不下她?”
问这个问题的是我的大哥苏杰,我们自小不算亲密,这两年关系倒是日渐好转,按他的说法,是我成熟了,能很好地分担家族生意的重担。
“我并不缺爱我的人,我只是缺一个我爱的人。”
我们两人都笑了,兄弟间进行这样的对话,的确有点儿可笑。尤其大哥,他是从来不相信什么爱情的。他的婚姻是在两家大人共同愿望下撮合而成的联姻,他并无不满。他之所以问我这个问题,是因为父亲刚刚跟我发了火,勒令我必须等香港上市的工作有了眉目再去内地。我的回答还是我可以两地跑,不会耽搁正事,可也别想让我耽搁自己的私事。
大哥笑着摇头,显然没把我的话当真,只嘱咐我好自为之,没事别惹老爷子生气,然后走了。
独自一个人在办公室,我敛去了笑,看着窗外乌云翻滚的天空和下面大片的高楼大厦,只希望将要来临的台风不至于影响到下午的航班。
这样空中穿梭,自然很累,可是让我一直待在香港,我恐怕真的会发疯。
终于又见到她了,在我绝对没有准备的一个场合,而她却显得从容。原来她一直留在那个城市工作,甚至见过我大哥苏杰,我也曾见过她的老板。但她既没特意和我碰面,更没特意去避开我。
她礼貌周到,递给我名片,叫我苏总,说“相遇只是偶然”。听到她声音低低地打电话和人约在酒吧碰面,我的心凉了。这么说,她的生活里已经有了别的男人。
我送她去三里屯南街后,开车回自己住的酒店,可是怎么也无法平静,想来想去,还是拿了车钥匙去了她和徐总住的希尔顿酒店。查到她的房间号码后打电话上去,她还没回。我坐在一楼咖啡座,喝咖啡等着她。她一向好静,却也会和人约在酒吧,并且这么久还不见回来。也许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吧。
终于透过玻璃长窗看到了她,她下了出租车,冬夜寒风中,她向后掠着头发,微微摇晃一下才站定,正要往里走,一个高个子男人追了过来将她的包递给她。两人笑着挥手说再见,那男人上出租车离去了,她大步走进来穿过大堂,去电梯那边。我原地坐着,突然没了上去叫住她的勇气。
她已经有了她的生活,我还应该再去打扰她吗?我的想念对她而言也许只是一种困扰。
这样嫉妒,这样患得患失,在我是头一回。
可是我终究放不下,如果就此不见,各走各路也许可能。既然已经见到,我又怎么能放手。
我开始不管不顾地纠缠她。我表现得强硬,其实内心毫无底气。我所仗的,不过是她对我还有一点儿温情回忆,这样几近无赖的做法,已经不能算是追求女孩子了,我只是实在怕和她再度失之交臂。
看到在北京曾送她回酒店的那个男人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听她说那人已经向她求婚,而她正在认真考虑,我的心沉到了谷底。然而我不能再拿自己的绝望来困扰她了,她有权做她想做的选择,我跟她说我不会放弃,但一定接受她最终的选择。
幸好我没有放弃,在她失去亲人的最痛苦的时候,我能守在她的身边。
可她还是拒绝了我的陪伴,独自去加拿大奔丧。我毕竟不能像希望的那样为她分担所有,她始终是那个宁可独自面对生活的女孩子。
(五)
“苏哲,我觉得你始终小心翼翼地对我,我也始终表现得患得患失。我们两人这个样子,好像说不上是正常恋爱的状态,真的有必要继续下去,甚至说到结婚吗?”
我开口求婚了。伊敏惊讶、犹豫,这样反问我。
“别再问我这个问题,伊敏。我爱你,我没像爱你这样爱过别的女人。对我来说,你已经是一种抹不去的存在,我只知道我早就没得选择了。”
我头一次对她说了那三个字,她会不会对我说,我不在乎。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像最初那样爱我,可我知道我爱她。现在对我来说,爱情哪里止于一点儿小小的喜悦,既然对她的爱已经重到我无法摆脱。我想留住她,用婚姻,用她向往的平静安稳的生活。
早上我先醒来,她依然熟睡。晨曦里,她的样子那么恬静,长长的睫毛覆出一排阴影。我长久地看着她近在咫尺的面孔,听着她细微稳定的呼吸。我完全没了睡意,又不想惊醒她,轻轻吻一下她搁在枕上的指尖,出了卧室。
走到客厅飘窗那边坐下,推开一点儿窗子,热烘烘的空气扑面而来。回来以后我就住在这里,很多次独坐抽烟,一边想她。此时,她正在我的床上熟睡,这一点让我的心充满宁静和喜悦。
她并没有马上答应我的求婚,居然说:“要不我们一块儿住一段时间再说吧。”
我哭笑不得:“好吧,被你拒绝这么多回,这一次好像来得最婉转。”
我不给她反悔的机会,马上陪她回去收拾东西。
她的同学罗音在家,她有点儿尴尬地对罗音解释:“最近这段时间我不住这边,不过房租我照付。”
罗音忽闪着眼睛打量我们,笑着点点头。
她只收拾了一个简单的箱子,住进了我家。
只要不出差,早上我送她上班,然后再去自己办公室,晚上我坚持去接她,她若是开会,我就在接待室等她。
回到家里,她有点儿招架不住地抗议:“我不喜欢这样成为别人注意的焦点啊。”
“他们看习惯了,以后就不会再注意了。”
她默然了好一会儿,我以为她不开心,不想她却开了口:“苏哲,我想这个周末去趟北京。”
“出差吗?我陪你去。”
她摇摇头,一双眼睛澄澈地看着我:“不是出差。一个同学出国读博士,他下周三的飞机。那天我不可能有空,但我早就答应了一定去送他的。只能趁周末去,机票我已经订好了。”
我怔了一下,当然知道那个同学是谁,点点头:“好,我送你去机场。”
她那么坦荡,我只能以坦荡回报她了。
没有她的屋子分外安静而空落,我不知道怎么会起这种联想。其实她在家也是安静的,通常我在书房,她在客厅,各拿一个笔记本电脑处理自己的事情。或者坐沙发上看看碟,我抱着她,她专注地看着荧屏。
她曾问我:“哎,会不会无聊,你可以出去消遣的,不用老陪着我。”
我好笑:“我泡夜店的习惯差不多戒了两年多了,你叫我出去干什么?难道在街上乱转?”
我习惯也喜欢看她在这座房子里轻盈走动,让我有了家的感觉。明天她就能回来了,我对自己说。
我很晚上床,睡到半夜,突然惊醒,外面有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起床走出卧室,她正在玄关换鞋子,我过去抱住她:“不是说明天回来吗?”
“吃过饭后,看时间还早,直接买了晚班机票,没想到晚点这么多。”
她神情疲惫,显然这样当天去回是很劳累的。我心疼地说:“何必这么赶,住一天再回呀。”
“想到你在家等着我,突然不想一个人住在酒店了。”她的声音沙哑轻柔,随即掩口打个呵欠,“抱歉吵醒你了。”
我抱起她,直接走进卧室,一边吻她:“这样被吵醒,我很开心,亲爱的。”
“哎,放我下来,我去洗澡,困死了。”
“不放。”我吻她的耳朵,轻轻地说,她的听力始终有点儿下降,侧头疑惑地看着我,我提高一点儿声音,“一辈子也不放。”然后吻住她的唇。
(六)
“小叔叔,你知不知道,你害得我和平平打赌输了?”
乐清的面孔在电脑屏幕上,这孩子明明已经上了大学,长得跟我一般高,笑起来偏偏还是一副少年促狭的样子。我问:“你们赌什么?”
“赌你会不会找到邵老师。”
我一怔,哭笑不得:“你们这两个孩子可真是越来越顽皮了,居然拿我打赌玩。”
“不是玩啊。你去那么多次温哥华,就算什么都不说,我和平平也知道你是在找邵老师。我总觉得,以邵老师的个性,会消失得很彻底,可平平坚信,你一定会找到她。”
我喟然,命运走到哪一步,谁说得清。两个人分开,如同参商再不相见,完全是可能的。也许我足够幸运吧。
“其实我输得很开心,我喜欢邵老师。真高兴看到你们在一起。”
我禁不住微笑。
“你会和邵老师结婚吗?我记得你说过,你是想保持独身的。”
“喂,你没必要记得我说的每一句话吧?”
乐清哈哈大笑:“你完了,小叔叔,你肯定已经求过婚了,对不对?”没等我说话,他跳了起来,“我去给平平打电话!”
过了一会儿,我的手机响起。这次是乐平打来的,她跟小时候一样,一连声地叫我,急急发问:“小叔叔小叔叔,邵老师答应你求婚了没有?”
“没有。”
“呃,你要把仪式弄得浪漫一点儿,要到对你们有特别含义的地方,要营造出特殊的气氛,要……”
我更加哭笑不得,打断她的指点:“好了好了,别发挥你少女的想象了,我有分寸。”
她意犹未尽:“你要加油啊,小叔叔,我刚跟乐清打了赌……”
“喂,你们这两个孩子,居然又拿我打赌。”
她哧哧地笑:“我赌邵老师会在一个月内同意你的求婚,乐清说肯定不止一个月。你可千万别让我输了,我要保持对乐清的不败纪录。”
放下手机,我只能笑着摇头。他们都认为伊敏必然会接受我的求婚,只有我自己知道,要说服她,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可是,我会说服她的。
(七)
“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我问伊敏,她下意识地回答:“都喜欢。”
这个回答让我开心:“我也一样。”
她正注视着草地上她的小堂弟邵一鸣迈着胖胖的小短腿奔跑踢球,这个四岁的小男孩有着和她发音相近的名字,我喜欢。
她的婶婶正抱着她才出生不久的小堂妹,和她叔叔、她奶奶在闲聊。小小的婴儿长着一张花瓣般娇嫩的面孔,奶奶很肯定地说:“和小敏小时候一模一样。”呵呵,我喜欢。
这样温暖的天气,和煦的阳光,轻风拂面而来,带着海洋气息和花的芬芳。而靠在我身边的她,神情那么放松、那么温柔,我喜欢。
一切都是如此协调而美妙。
她对于结婚这件事十分不确定。
我忘了那是我第多少次求婚,她还是犹疑,理由居然是她性格孤僻,可能并不能算一个好妻子的人选。“我不会安慰人,不算体贴,有时我想,像我这样的性格,可能更适合一个人生活。”
我只好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现在说这个晚了,我已经彻底适应了有你的生活,你再不嫁我,我就没人要了,你让一个已经三十二岁的男人上哪儿再去找第二春?”
她笑:“何必谦虚呢苏总,我看到跟你搭讪的女人从这里排到深圳了。”
“早两年,或许吧。可是现在我这么居家贤良,还准备买菜谱回来给你洗手做羹汤,别人想搭讪我也觉得我无趣了。你再不对我负责,我可怎么办。”
她只好认输。
然而,她还有别的隐忧。
“我不知道我将来会不会是一个好妈妈。”
“傻孩子,为什么这样想?”
“我和自己的妈妈就不亲密呀。读中学时,有一次她去学校看我,给我带去了一个新书包。我接是接了,就是不肯抬头正眼看她,后来她告诉我,那天她伤心极了,一路哭着回去的。我也难受,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和她相处才算自然。”
我握住她的手:“伊敏,遇到你以前,我以为我不会成家的。”
她抬眼看着我。
“我跟我父亲从小相处不好,到现在也没能达成真正的和解;我厌恶家庭,习惯随心所欲的生活,从不认为自己能适应婚姻。只有跟你在一起后,我才开始想,我们自愿接受某些束缚,准备过不一样的人生,都是值得的。”
我凝视着她的眼,说:“你需要放弃的,只是迟疑。对我来说,你就是最好的。”
我们终于结了婚,温哥华是我们蜜月的第一站。接下来,我们准备去肯尼亚,亲眼看看那里的星空、雪山以及原野上奔驰的野生动物。
握着她和我戴了同样指环的手,看着她温柔注视着眼前奔跑的小孩子,我庆幸我没有错过她。
番外四
为了告别的相会
记忆是相会的一种方式,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
——纪伯伦
(一)
路是发现,从留学开始一直到现在,常年耽于路途,她对于不管什么地方的机场都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国内的机场变化往往很大,某个机场突然会大兴土木,隔一段时间去,司机问起去一号还是二号航站楼,她一时会有些茫然;某个机场本来老旧得有点儿时光停滞的感觉,再来却只见旧貌换了新颜。曾经挤迫、摆放着工艺品和土特产的候机室摇身一变,宽敞明亮,无可挑剔地现代化了,徜徉其间,她只觉得整齐划一,没了任何亲切感。
国外机场相对感觉固定很多,在某个机场,没碰上行李丢失或者机场人员罢工,她会认为是幸运;在某个机场,哪怕安检复杂到让人误机抓狂的程度,她也并不动容。
不管在哪里,听到航班因为各种原因延误时,她不像其他旅客那样着急、烦躁甚至动怒,只会安静地坐着,仿佛置身在陌生人中,远离家庭的琐事,不理会办公室的案牍劳形,是难得属于她个人的放松时间。
她努力回想这个心态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却清晰记起结婚那年去蜜月旅行,在迪拜机场等候登机时,突然不可扼制地想抽烟。她跟丈夫苏杰打个招呼,独自穿行在装饰着棕榈树的候机厅内,满眼都是宽袍大袖的男士和遮挡严实的女士,走出几百米找到一个吸烟室,进去才发现,里面没有一个与自己同性别的人,她只能狼狈退出……
一转眼,她的婚姻已经平稳度过了所谓的七年之痒。她兼顾着家庭与事业,是众人眼里的成功女性,然而时时酸痛的后颈令她此刻觉得疲惫与倦怠。贵宾室里偶遇一个絮叨的熟人,令她更是不胜其扰,她找个借口出来,去了航站楼地下一层,打开笔记本电脑处理一份邮件,然后看才买的杂志。
手机响起,是五岁的女儿打来的,声音软软地问她现在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家。她也放软声音与她对答,认真报告自己的行程:“妈咪先去你舅舅工作的那个城市待两天,处理完事情,然后就可以回家陪宝宝了。”
放下手机,她微微惆怅,再度计划回家以后与苏杰商量,卸下一部分工作,可以多一点儿时间留在家里陪伴女儿。
“小是。”
有个声音在一侧轻轻唤她,她诧异地抬头,站在她面前的是个高大的男人,穿着黑T恤,衬出健康的体形,双肩包背在一侧肩上,英挺的眉目间略有风霜之色。
路是不得不用手扶住膝头的笔记本电脑,稳住心神。
她曾回忆过他,每次都是在机场,孤身一人独坐,只能等待一个或者准时或者延误的航班的到来,这是个人无法操纵决定的时刻,带着点儿听天由命的意味,似乎最能放纵心情。
她没想到的是,他们与机场有如此不解之缘,在伦敦希思罗机场分手,又会在广州白云机场重逢。
“少昆——”她叫他的名字,然后静默。
相互问候别来无恙吗?相互探问接下来的行程吗?
她通通觉得不合适,有万语千言,哽在喉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尚少昆打破了沉默,看着她笔记本上屏保出现的梳着童花头的小女孩微笑:“你女儿吗?长得很像你,真可爱。”
“她五岁了,小名叫宝宝。”
两人再度静默,同时记起,他也曾叫她宝宝。
女儿的小名是苏杰取的,当时路是处于分娩后的疼痛与虚弱之中,听他俯下身对那个粉嫩的婴儿叫宝宝,她的心被占得满满的,没有任何想法与异议。
到女儿慢慢长大,她才恍惚记起,曾有一个男人,小她四岁,却在亲昵的时刻叫她宝宝,带着无限宠爱。
她真切地意识到,她的青春岁月一去不回头了。
(二)
路是二十五岁时认识尚少昆,那时他才二十一岁。
他是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子,衣着随便,头发剪得短短的,举止洒脱,走起路来步幅很大,静止时却是一个懒洋洋的姿态,性格不羁,仿佛对周遭世界保持着一个距离。
她的心在第一时间被击中,体会到她以为永远没可能感知的悸动。她从小受着严格的家教,虽然有几分耽于幻想,却隐藏得极好,一直保持着淑女的仪态,没有纵情任性,没有大喜大悲,只在他面前,她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了孩子气。
那是她生命里再也不会重来的三年。
他们第一次在一起,是尚少昆回国奔丧归来以后。他叔叔突然英年早逝,他显然受了很大打击,意志消沉,成天关在伦敦郊区的房子里不出来。
她并不擅长安慰人,只是每天下班后去给他做饭,陪他喝酒,听他讲那些平时他并不提及的往事。
他年少时相继失去父母,由远房堂叔收养。堂叔怜惜他,视如己出,比他略小的堂弟也同他关系很好。他在潜意识里早就视叔叔为父亲了。
当他带着醉意抱紧她,她能感知,那样的需索并不算纯粹的激情,可是她根本不想拒绝。
如果他想借着放纵身体放逐悲痛,她也想借着放任怜惜放纵身体。
他们成了并不被人看好的情侣。
穿着他的毛衣,袖子遮没手背,被他半夜带去喝啤酒;与他到伦敦治安不算好的一区探访声名狼藉的夜店;冒着严寒,陪他去看曼联与利物浦足球队的比赛,对规则一无所知,却和全场人一起欢呼;开着二手车,在英国乡村公路上疾驰。
没有过去,没有将来,没有目标,没有计划……她头一次那样生活,享受的同时,却矛盾着。
他有力的臂膀抱紧她,在她耳边叫她宝宝时,四岁的年龄差距不是问题。然而隔开一点儿距离,心跳的感觉慢慢平复,她就不能不考虑以后的生活。父母一直倾向于让她回国,她慢慢开始恨嫁,希望有一个更安定从容的生活,不管是在哪里:有一处带花园的房子,种上玫瑰和药草,养一条狗;每天与丈夫吻别,各自去上班;时机成熟,生至少两个孩子;然后慢慢一起变老……
她认为自己不算贪心,可这显然不是尚少昆在他那个年龄想要的。
他的不羁并不只表现在行动上,而是一直有几分叛逆。在国内大学念到一半,不理会任何劝告,弃学来了英国,没有深造的打算,在一家华人开的公司工作,做的是小打小闹的进出口中介业务,很多时候是在帮国内某些企业规避政策与税制风险。在毕业于名校的她看来,实在算不上正经营生。业余时间,他天南地北地闯荡,爱的是呼朋唤友玩乐,并不热衷于她更喜欢的在家里享受阅读、听音乐与烹饪美食的乐趣。
路是能接受差异,并且认为个性差异也许是彼此吸引的关键。家境也不是她考虑的重点。她甚至想,只要两人达成共识,大不了先在国外结婚,父母鞭长莫及,到后来还是会祝福她。
唯一的问题是,尚少昆根本没有结婚的打算。
他更抗拒孩子,直言不想不征求小孩子的意见,就把他们带来这个动荡不安全的世界。
看着爱生活、爱热闹、爱人群的他竟然有如此悲观的一面,她不得不诧异,并试图劝慰他:“你不是第一个对世界和未来感到悲观的人了,上个世纪从垮掉的一代到嬉皮士,全认为这世界没什么希望,迟早会完蛋。可你看,大家还不是一样继续生活下来,而且只要不苛求,各自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乐趣。”
“我从来不苛求世界,所以不认为找乐子是困难的事,可是我对自己没把握,我能让我叔叔不对我过于失望就不错了,恐怕没法儿去负担生孩子再陪他正确长大的责任。”
“你生活的目标就是不让你叔叔失望吗?”
“那是之一,”他略微思索,她满心期待自己也能成为另一个之一,然而他重新开口,说的却是,“刚出来时,我还想混出一个样子,不让婶婶看扁我。可是这两年成熟了,才发现自己实在幼稚。她其实没看轻我,只是我们是两类人,没法儿让彼此认同。”
她想,她到底有没有在他心里占据一席之地?两个人已经如此亲密,怎么会不去计划一个属于他们的未来?这个男人真如他自己认为的那样已经成熟了吗?他和她是否也是两类人,很难求得一个认同?
一段关系如果有了疑虑,就很难维持甜蜜。其间他们友好坦诚地交谈,尝试分开,准备退回去做好朋友。可是没过多久,她发现这个主意根本就是个笑话,她的外国同学和同事能轻易做到的事,对她却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没法儿安于做朋友,眼看别的女孩子跟他搭讪,彻底退出他的生活圈子,眼不见为净,她又不舍。
她克制不了想和他在一起的欲望:如果好风度、好教养并不能让一个人避免失恋带来的痛,那么向他屈服,也不是罪孽吧。
这样的进退维谷,尚少昆再不敏感,也觉察出了路是的挣扎。
终于有一天,路是看到了他跟另一个英国女孩子亲热谈笑,旁若无人。他分明清楚地看到了她眼里的痛,却丝毫再不肯退让,手仍然搁在那女孩子肩上。
路是知道,他拒绝了她,并且代她做了决定。
一瞬间,她也做出了决定——辞去工作回国,隔了一个大洋,分处不同的大陆,断掉所有的贪恋与不舍。
尚少昆到希思罗机场送她。虽然这里号称全欧洲最繁忙的机场,五号航运楼仍然算得上宁静,难得那天天气晴好,没有薄雾影响飞机的起降。
一切按部就班地运行着,没人理会一个女人是在此告别爱情,还是奔向新生。
他陪她办好行李托运,动作有条不紊。她本来想留一个潇洒的背影给他,再不纠结于心事,却还是忍不住握住他的手:“少昆,你有没有爱过我?”
他凝视她,有难得的温和:“我一直爱你,我只是没办法以你期待的方式爱你,对不起。”
她努力睁大眼睛忍住泪,告诉自己可以挥手说再见了,嘴唇动了动,却唯恐哽咽,只能匆匆向安检走去,快要进去,又回过头来。
他仍站在原处看着她。
只是看着而已。
她曾陪朋友租TVB的剧集看过,知道电视剧的桥段到了这种时刻,走的人哪怕过了安检也会挣扎着跑出来,留下的那个人必然会定下一个航班追过去。
然而她清楚地知道,那是别人的剧情,他们不会这样,他们将会相忘于江湖。
(三)
“小是,你现在住哪一个城市?”
“我住深圳。你呢?”
“我还是满世界跑,这几年在巴西的时间比较多。不过,我在伦敦市区买了套公寓,算是我唯一的不动产。”
路是清楚地记得,她当时向往带花园的房子与带田园气息的生活,但为了上班方便,只能租住市区公寓;他那么爱热闹,倒租住在郊区一套带花园的房子里,却又根本无心打理,还招来过邻居投诉。她不禁哑然失笑:“我以为你并不喜欢伦敦。”
“夏天的伦敦还是不错的。”
谈话一旦开始,到底要流于泛泛,从现况一直讲到英国人无话可说时必讲的天气。两人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却又无可奈何。
面对这个仍然英俊的男人,路是的心里却没有多少喜悦,百般滋味交集,真切意识到了流年偷换,时光无情,最清晰浮上来的竟是黯然。
尚少昆变换了一个站立的姿势,路是一向敏感,马上收摄心神:“赶时间吗?”
他将手里的登机牌给她看,他要去的是与她的目的地相邻省份的省会城市,飞机起飞时间比她早半小时,的确该进安检了。
“其实我在那边坐了一个多小时,又去书店翻了所有不算碍眼的书,从你身边经过了一次,只在刚才听到你接电话的声音才看到你,真是该死。”
“没有对面不识已经很好了。”她微笑。白云机场不算小,地下一层候机厅也很大,多少人来去匆匆没有余暇旁顾,能为一个声音驻足,也算是有缘,“毕竟我们很多年没见,我也老了。”
“胡说,你一点儿没老。”
她笑着领受了这个恭维,知道自己在三十六岁的年龄,保持着还算上佳的状态,尚未露出丝毫颓势。这算是一个窃窃的安慰吗?她的笑里带了点儿自嘲的意味。
“去登机吧。”
“我准备回国住一段时间,还没买手机,把你的号码给我。”
路是轻轻摇头,终于她能清晰拒绝他一次了:“不,少昆,如果有缘,我希望我们还能偶遇。可是打电话的话,大概你我都会不知道说什么好。”
尚少昆也笑了:“有道理。再见,小是。”
看着那个高大的身影走向自动扶梯,路是想,机场真是一个适合说再见的地方。
每个人在这里都只是稍事停留,来去匆匆。再恶劣的天气,再严重的延误,也不至于让人生出会从此羁留不去的恐慌。
多年不见的这个人有了成熟沉郁的姿态,再不是与她相恋时那个落拓不羁的大男孩了。活在她记忆里的影像突然变得模糊,她竟然并不为重新见到他而雀跃,不为他再次消失在人海中而失落。谁能说清重逢算不算一件好事,谁能面对曾经最亲密的人以陌生面目出现在眼前?
路是提起笔记本包,踏上自动扶梯,随着人流进安检,走向登机口。
一个旅程之后还有另一个旅程,与无数人擦肩而过,也包括他。
最终,他们都有各自归去的方向。
(四)
路是结束出差回家,意外看到苏杰正与宝宝坐在地板上搭着积木。看到她,宝宝欢呼一声,爬起来冲向她,将搭就的积木全都带倒。
宝宝絮絮对她讲着幼儿园与家里发生的事情:
“新来的外教老师叫Jane,有着一双绿眼睛”;
“罗罗又把沙子放进我的帽子里,被老师批评了”;
“小琪不小心打坏了地球仪,老师说没关系”;
“爸爸前天带我去看马戏表演,我喜欢那只白老虎”;
“我就要有一个小弟弟了”
…………
路是享受着女儿身上甜而柔软的味道,突然被这句话结结实实吓到,一直默然看着他们的苏杰莞尔:“宝宝,也许是小妹妹也说不定的。”他转向妻子,“伊敏怀孕了,苏哲把这消息告诉宝宝,她兴奋得大概已经告诉幼儿园的每个小朋友了。”
苏哲是苏杰的弟弟、宝宝的叔叔,而伊敏是他太太。路是舒一口气,一抬眼,看到苏杰眼里的戏谑,不禁尴尬。当然,他清楚她刚才瞬间的误会。
路是亲自下厨,做了一顿晚餐,给宝宝讲故事,好不容易哄她睡着,然后再去书房回复邮件,一时却有些失神。
苏哲是苏杰的异母弟弟,头次相见,她便一怔,苏杰已经算是英俊男人,而他则不能只用英俊来形容。他有着异常出众的外表,眉宇之间的那份落寞不羁,让她情不自禁想起某个人。
苏杰说起弟弟,有些与他父亲近似的恨铁不成钢。她却笑,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用一个世俗标准衡量价值。
这份宽容,只可能来自她对她爱过的那个男人的记忆。她暗自承认,有一类男人确实是没法儿约束的,女人会不由自主地纵容他们。
然而苏哲放弃了他的自由,开始了陷于一段漫长而曲折的恋情。
不同于她和苏杰各自有不俗的家世,堪称门当户对,双方父母乐观其成。那个叫邵伊敏的女孩子来自一个离异家庭,苏哲与她交往,父亲表示了明确的不赞成。然而苏哲的态度同样明确,平静地说:“不管你们怎么想,她是我想与之生活一辈子的人。”
那样随心所欲的小叔子,被众多女孩子仰慕,一向对什么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在乎失去父亲的欢心,不在乎游离于家族庞大的财产之外,突然表现得如此坚持而且认真,令路是震惊。
爱情可以这样改变一个人,而她没能令另一个人为她做出改变。她知道对比毫无意义,却依然惆怅。
她不由自主地关注着他们的婚姻,关注那个安静而不卑不亢的女孩子。
他们竟那么相爱。
一旦得出这个结论,再想到自己的婚姻,她百感交集。
与苏哲长邵伊敏七岁一样,苏杰正好也比她大七岁,她却从来没在他面前撒过娇,流露出小女人情态。当然,第一次见面时,她就是将近二十九岁的成熟女子了,两个理智的人决定婚姻,似乎都没把情趣放在考虑的第一位。
她只从别人的闲聊中知道,苏杰年轻时曾有浪子之名,但他的荒唐时光在某个时段结束,随后收敛身心,投入工作。
她并不去追问他为谁改变,因何改变。她想,既然她决定将一段感情埋进心底,那么也不必去翻腾别人的秘密,每个人大概都得以不同的方式适应生活。
她不是没有恐惧过,甚至在婚礼前夕想偷偷一走了之。当然,只是一个动念,到底被压制下去。
他们顺利结了婚,场面盛大,嘉宾如云,远胜过苏哲与邵伊敏后来小而低调的婚礼。
她却不由得想到,如果可以选择,她要的也许只是像苏哲与邵伊敏这样:被一双眼睛深深凝视,被一双手紧握,被至亲的人见证誓言。
她不得不收束心神,提醒自己,不可以心猿意马。
一转眼,她与苏杰在一起生活了七年,有了可爱的宝宝,无论是事业上还是生活中,都算得上相处和谐的夫妻。
如此而已。
一只手搭到路是肩上,她回头,苏杰看着她。
“很累吗?”
“有一点儿。我觉得我该放慢一些节奏,多花点儿精力在宝宝身上。”
他点头:“宝宝一定会很开心。对了,后天的会议由我去开,你可以腾出时间出席那个艺术展的开幕式。”
她略微惊奇:“你怎么知道我更想出席那个开幕式?”
苏杰笑:“你跟策展方商量开幕式的时候,我在旁边,我知道你投注了多少心思在里面。”
他竟然有这份细心,她心底有一阵暖意:“阿哲一定很开心吧?”
“又开心又紧张,吃饭的时候,伊敏欠身去拿张纸巾,他都要一连声说‘我来我来’。”苏杰笑着摇头。
她想象得出苏哲看伊敏的眼神,不禁微笑着出神。
“也许我们应该再要一个孩子。”
她呆住,隔了一会儿才问:“你想要个儿子吗?”
“男孩女孩都好。”他简洁地回答,“记得当年我继母生下阿哲,我也是开心的,家里多一个孩子,感觉不那么孤单。”
要两个孩子曾经是她梦想的一部分,没想到这个男人也有同样想法。她有些微感喟,微笑道:“我考虑一下。”
就算他们之间没来得及有爱与激情,现在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也是更为牢固的东西,她这样想。
幸好,她经历过,她仍旧保留着所有的美好回忆。
谢谢生命中曾有彼此出现;
有一些相会,只是生命里的片段;
有一些记忆,是另一种相会的方式;
如果相忘,也是一种释然,再无遗憾。<!--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