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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天,于敬亭提早去接苏哲,这一路苏哲都黑着脸不搭理他。
“哥们,你一会见着人家姑娘,可得有个笑模样,别整的跟咱们抢亲似的。”于敬亭笑嘻嘻地开车。
“于铁根,你缺德不缺德?”苏哲气得半宿没睡。
能够占据他睡眠的,除了科研,还有于铁根。
“我不仅不缺德,我还功德无量呢,哥们,咱们有话直说,是个爷们就别扭扭捏捏,你喜欢人家姑娘,姑娘也不讨厌你,那咱就不是盲婚哑嫁,这多好的事儿,苹果都喂嘴边了你还能饿死?”
苏哲沉默了好一会才说:“我不想耽误她。”
刚好红灯,于敬亭把车停下,扭头看他。
“你把人娶回去,让她舒舒服服的过下半生,吃好穿好体面尊贵,开开心心,怎么就是耽误了?娶回去不好好对待,那才是耽误。”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苏哲把头转到窗外,他的腿,终究是绕不过去的问题。
小师是个好同志,年轻漂亮名校出身,家里也是书香门第,怎么看也不该跟他这种二婚残疾男在一起。
“不就是腿吗?只要最关键的那个腿不出问题,那就都不是问题——你放心,回头姑娘要是在意这事儿,我让我媳妇转告她,放心吧,没问题,我亲眼见过。”
“!!!”苏哲被他气得脸通红,他根本不是这个意思。
“我说话直,可是话糙理不糙,老爷们的价值不该就是外在的那些,我和我媳妇当初的事儿,你也是知道的,全世界都觉得我配不上她,但我要娶她,非她不娶,宁愿不结婚,也不将就。”
苏哲的头转回来。
于敬亭夫妻的起点,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于敬亭在京城出现时,就已经考入名校了,只有少数人知道,他是街溜子出身,一穷二白的娶了穗子,夫妻俩一路从屯里奋斗到现在。
“你当初为什么敢提亲呢?”苏哲问。
一个街溜子跟村里罕见的中专生,任谁看都是不般配的。
“我喜欢,我看着她就高兴,她一笑,我就想把所有好东西都给她。”
“......见色起意?”
“色肯定是有的,男人要是喜欢女人,肯定想毫无保留的把公粮都给他。”
苏哲把头别过去,耳根微红,于铁根要是直白起来,那是什么话都敢说。
“可一天二十四小时,炕上那点事能多久?工作日一小时,双休俩小时?剩下的时间,怎么办?炕很重要,但也不是全部。”
绿灯了,于敬亭开车。
他很少跟人袒露心声,这也就是苏哲是他兄弟,他才肯说心里的话。
“结婚是大事,如果有个娘们,能让你瞅她一眼,脑子里就能出现未来几十年的美好生活,那就得娶,如果你看她,就觉得自己未来可能鸡飞狗跳,那就不能要。”
穗子对于敬亭来说,就是那种看一眼,就知道自己未来会非常美好的存在。
娶她之前,于敬亭觉得,她的美貌让他喜欢,她的温婉能处理好家庭成员矛盾,她的聪慧能给他生几个优秀的孩子,她的书香能让他家从混子出身镀上知识分子的成分。
娶她之后,他才发现,之前想的,都不重要。
她什么都不做,坐在那安静的看书,他都能有岁月静好不枉来人间走一遭的感觉。
在他还是个一无所有的混子时,她是他心里一切美好的具象。
后来他读书了,开阔了眼界,才知道这些浸在蜜罐里,千言万语也形容不出来的好,归根到底就一个字。
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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