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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李云睿提炼酒精,就是李云睿趴在秋香腿上时,用手摸秋香的屁股,就让袁氏无法接受,这孩子才十三岁啊!小小年纪就沉迷美色,长大了怎么得了?
今天更荒唐,为了飘香的一方肚兜,居然演戏一般地将管家赶出了国公府,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配合着李景隆和李云睿把戏演完了,她总觉得其中有不可告人的阴谋。
“夫人,我发现一个秘密。”李景隆王顾左右而言他。
“哦?什么秘密?”袁氏听了之后,不禁来了兴趣。
“我发现我们儿子是个天才!用神童都不足以形容咱们儿子。”李景隆满脸得意洋洋的说道。
“睿儿是天才?夫君,你莫不是发烧,烧昏了头?”袁氏有些纳闷了。
知子莫若母,自己儿子啥德行?做母亲的怎么会不知道?李云睿头上有多少根头发,他自己或许不知道,当娘的袁氏,那肯定是了如指掌。
说李云睿是天才,这话说出来也不怕别人笑掉大牙。
虽说在父母眼中,自己的孩子最棒,但实话实说,在袁氏看来,自己的儿子李云睿,不过是个平平无奇的中人之姿而已。
要说特别,那就是遗传了李景隆那张漂亮的脸蛋。
“我不骗你,昨天我儿子随手写了一首《临江仙》,绝对可以流芳千古!”李景隆见自己老婆不信,随即起身,摆了一个姿势,抬头四十五度,看向屋顶的房梁,将《临江仙》吟了出来。
“滚滚长江东逝水……”
“是非成败转头空……”
“白发渔樵江渚上……”
“……都付笑谈中。”
听着李景隆诵完,袁氏的眼睛发出亮闪闪的迷妹光芒,她为自己夫君的才情迷住了。
袁氏好歹也是大家闺秀,自幼熟读诗书,虽然不能吟诗作词,但对于诗词也是有几番见地。这首词朗朗上口,大气磅礴,全词似怀古、似物志。从大处落笔,说尽了历代兴亡,寄托了人生感慨,可以说是以词写史,也是以词写人生。
“夫君,这首词是睿儿写得?”袁氏听了之后,有些不信。
“嗯,夫人,你觉得怎么样?”李景隆可谓是意气风发,他要提前预演一下,享受众人崇拜的感觉。
“这首词慷慨悲壮,读来只觉荡气回肠、回味无穷,当真可以说是千古佳作。但语气听起来怎么像个老人写得?没有一定的人生阅历,怎么能写出这种老气横秋的诗词?”袁氏有些不相信,觉得肯定哪里出了错,难道是儿子从哪本书上看来的?
作为文抄公来说,什么年纪、男女都不是问题,拿出用就可以了。
“夫人,别怀疑,人有生而知之者,我儿就应该是这样人!”李景隆已经对儿子佩服地五体投地了。
听了李景隆的话,袁氏有些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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