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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这家肉铺的渔场骨好新鲜啊,斩几根回去给弟弟妹妹们煲汤。”
文秀眼珠子尖锐,很快下车,就跑到那个肉铺老板跟前,指了要最好的那个部分的猪肋骨,还要了不少五花肉,文秀除了想要炖渔场骨之外,还想要做一道红烧肉。
红烧肉是用红糖炒糖色,软软糯糯的,最适合老人家小孩子吃,殷殷何尝不知道,文秀大姐这么做,无非是为了顾及老祖母的口味。
看来大姐是真心真意将殷殷的祖母也当做自己的亲祖母一般供养孝顺着呢。
不仅仅是文秀还有文轩相公也是如此,殷殷知晓他们姐弟两早已将自己的祖母当做他们的亲祖母。
想到这里,殷殷就好感动,想着要更努力做生意,赚更多的钱才行,过年要把诸葛峰姐夫和文秀大姐的婚礼办得热热闹闹一番,也不枉大姐如此辛苦照顾文轩相公这么多年。
这家肉铺叫做吉祥肉铺,是位于西坊西北角,若不是有马车的话,殷殷才懒得逛到这里来,只是因为有马车方便,其实,西坊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如果单单靠脚程的话,也要耗费不少时间。
“今天的猪头骨和猪脑也不错的,如果你们家里有读书的人,炖了吃,可以补脑的。”
吉祥肉皮见文秀买了好多渔场骨,就赶紧推销着猪头骨和猪脑,又生怕她不买,“其实,猪头骨不值几个钱,我可以送给你,猪脑很新鲜的,真的补的哦。”
文秀飞快晙殷殷一眼,“弟媳,要不买些猪脑给文轩弟弟熬汤喝吧,我也听老人家说,猪脑汤炖了喝是可以补脑的呢。”
“是呀,如果再加几颗核桃一起炖的话,会更加好的,你们知道,核桃也是补脑的好东西,读书人吃了嘴适合了。”
吉祥肉铺老板也看着殷殷,他也只是随便猜一猜他们家中说不定有读书人,没有想到还真的说中了。
“好,买了。”文秀笑看着一言不发的殷殷,文秀心里太清楚明白了,这个殷殷弟媳嘴上说不在乎什么的,可心里面肯定在乎啊。
殷殷并不知道大姐心里在想着什么,却走到旁边一个发簪看看,却是突然想到楚文轩那个死鬼相公好像从来不曾给自己买过什么发簪,倒是买了一个耳环,对对对,文轩相公没有买过发簪呢。
想起来,殷殷有些不开心,看着满街上,有相公带着自己的娘子逛街然后亲手将发簪插在头上,这样的温馨场景,殷殷真的也好想要好想要呢。
“殷殷,这把发簪很适合你啊,我帮你戴上。”
熟悉而又给殷殷带来错觉的好听男声,叫殷殷一阵沉醉,殷殷摸摸头上的发簪,再仔细看看眼前的男人,却着实吓了一大跳,“宁致远?怎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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