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少年往事(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kcbook.pro,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吴应熊那天离开了北戴河,向一位香港来的游客变卖了随身的那把宝剑,得到了一大笔钱,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清源小镇,他在村口,见到了自己的弟弟吴应虎。

当时,十六岁的吴应虎,满头大汗,在清源河里捡一个矿泉水瓶,仰着头问吴应熊:“哥,像我们这样捡破烂,什么时候才能活出个人样啊!”

这时候还是2003年,吴应熊回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学校放暑假后,故乡的那条清源河,还没有任何工业污染,潺潺流水,清澈见底,镇上的老百姓吃水,妇女洗衣服,男孩洗澡,都在这条绵延了数百年的河里。

清源镇沿清源河而建,背靠牛头山,原来是千湖市外一个偏远的山区,长期阴雨,空气潮湿。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里发现了煤矿,修了公路,镇上的人逐渐多起来,建起了一所中学和小学,陆续有了一些饭馆,新华书店,医院,台球室。但没有持续多久,在极少的煤矿矿脉枯竭之后,这里重归平静。

清源河虽小,但河水四季充盈,清澈见底,有鱼,有虾,有螃蟹。水底很多鱼腥草,在饥荒的年月,村里人还会捞出一些鱼腥草,把根洗净,拌上辣椒籽当菜吃。

清源河的河道,夹在连绵的青山之间,下游修筑了一条河坝,坝下面湍急的水流,形成一条瀑布,白练飞流直下,砸到幽深的深潭,会产生巨大的轰鸣声。

细小的雾气经常浮在水潭上方。有时雨过天晴时,瀑布附近会出现彩虹,不过难得一见。村子里的老人说:“看见彩虹的人,这辈子就会遇到真正的爱人。”

当时已经是初夏的午后,吴应熊穿了一件白衬衣,汗流浃背,看到水里自己的倒影:中等身材,模样俊秀,他意识到自己已回到了少年时代,愣住了:难道因为穿越,时空已经错乱了?

吴应熊看了弟弟一眼,吴应虎似乎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发生过,一脸懵懂天真的表情,下河将浮在水面的那个矿泉水瓶捞起,像宝贝一样藏在河边的草丛中,这个瓶子值五分钱,可以买一根老冰棍或一根辣条。

吴应虎看见吴应熊在发愣,一掌将冰凉的河水推到吴应熊的身上,说:“哥,你在想什么呢,快下河比赛吧,看谁在水底走得远!”

“应虎啊,我在想你刚问的,我们什么时候能活出个人样!”吴应熊严肃地说,他回到了2003年,现代的记忆却都还在,买房,炒股或者投资,都可以挣大钱。

“哥,我随便问问的,你别想了,再想我们家也不会变成有钱人。”吴应虎脱得精光,跳入河里,捡起一块大石头,说:“我们来比赛在水底走,谁输了请吃干脆面,要小浣熊的。”

“好!”吴应熊点点头,脱了衣服,几块腹肌若隐若现,说:“天气热,我们先游一会。”

于是,他们两兄弟像两条鱼儿,在水中游来游去,溅起的水花,在河面上激起阵阵涟漪。兄弟俩游累了,在岸上休息了一会后,他们便各挑一块大石头,沉到水底行走,这也是吴应熊和吴应虎两兄弟经常玩的游戏。

吴应虎的小腿有点毛病,小儿麻痹症留下的后遗症,在水里却如鱼得水,在水底走得快。吴应熊那天有心事,刚在水底走了几步,呛了一口水,便扔掉石头,浮出水面。

刚露出半个头,吴应熊就看到了不远处一群人。那群人中,走在前面的那个中年男子,挺着啤酒肚,戴着黑色的太阳镜,手里拿着一黑色砖头一样的手提电话,在人群里大声喊:“喂!喂!我在乡下考察,听不清,你再说一遍。”

这中年男子叫朱富国,老家就在清源镇,八十年代靠煤矿生意,后来到省城千湖市里做生意,一副老板派头,这次到清源镇考察旅游项目,县里和镇上招商引资的官员都笑脸陪同。这次,他还带了老婆和孩子一起衣锦还乡。

在人群中,吴应熊一眼就看到朱媺娖。朱媺娖的小手,被一位时髦卷发的中年女人牵着,面带微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和两个小酒窝,像一位乖巧的小天使。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和阿九公主之间的缘分,要在现代完成?”吴应熊想不通,没有吭声,深呼吸了一口气,悄悄潜入水底。

这时,吴应虎扔掉了石头,浮出水面,露出了黑乎乎的半个脑袋,也看到了岸上微笑着的朱媺娖。那一眼,似乎也注定了他的命运。上岸后,吴应虎跟吴应熊说:“哥,刚才我看到了彩虹。”

吴应熊严肃对弟弟说:“说什么胡话呢,这大热天的,没打雷没下雨,哪来的彩虹?”

吴应虎挠了挠头,脸红了,说:“哥,以后你就知道了。”

“应虎,女人都是会骗人的,越是有钱人家的女人,越是会骗人。”吴应熊说完,再次潜入了冰凉的水底。

在河里洗完澡,吴应虎拿了那个矿泉水瓶回家,吴应熊还要去镇上的煤场干活,就是跟着厂里的师傅把场里的蜂窝煤搬上板车,然后送到居民的家中,送一个煤能挣两分钱。镇上的小煤场保留了下来,镇上的居民多烧蜂窝煤做饭。吴应熊的家境不好,假期在煤场干活,补贴家用。

吴应虎说:“哥,现在时间还早,要不我跟你一起去煤场干活吧。”

吴应熊说:“不用了,你还小,回去写作业吧。”

吴应虎说:“哥,我不小了,都十四岁了。”

吴应熊抚摸着吴应虎的头,说:“你腿脚不方便,回去吧,明年你就要中考了,用功读书,将来才能活出人样啊。”

那家煤场在镇子的最北边,是吴应熊的好朋友郑大木家里开的,所以他能去那里勤工俭学。

吴应熊和郑大木是初中同学,郑大木的考试从来不及格,经常抄吴应熊的作业。吴应熊不让抄时他就嚷嚷:“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我不像你那么聪明,将来要考大学。早晚我要接老爸的煤场,读书有什么用?”

刚走到么煤场,就听到发春的郑大木用他那五音不全的嗓子学唱收音机里的新歌:“给我一个吻,可以不可以;吻在我的脸上,留个爱标记……吻在我的心上让我想念你,纵然瞪着你的眼睛你不答应……”

郑大木的父亲郑四平正在门口装煤球,吴应熊上前跟打招呼:“郑叔叔,我来了。”

郑四平中等个头,四十岁,老婆十年前离家出走后,他独自就把郑大木拉扯大,不爱说话,“嗯”了一声,埋头继续干活。

吴应熊径直走到郑大木的屋子里,郑大木正在手舞足蹈跟收音机里的歌学唱《给我一个吻》,见到吴应熊,说:“大熊,快来,邓丽君的歌呢,好不好听!让我想起了徐香君呢。哎呀,要是她能给一个吻,我做什么都行……”

吴应熊笑了笑,说:“你还记得徐香君呢。”

吴应熊和郑大木俩人,就是因为徐香君而成为朋友的。

郑大木长得很普通,放在人群里,唯一的特点是鼻子很厚,皮肤黝黑,经常被人嘲笑家里是挖煤的。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