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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的是孟家双胞胎的弟弟,南宫敬叔。
他们的目的地,是东周王室的都城洛阳,这是春秋政治里面很重要的地方。
根据《礼记》的记载,孔子在洛阳的时候,正好发生了日食,天几乎完全变黑了,还能看到星星闪光。
所以这应该是一次日全食。
孔子陪南宫敬叔去洛阳干什么呢?
应该是代表鲁国给王室报丧,就是报告孟僖子的死讯。
按照周人的礼法,诸侯国内部的大事,应该及时报告周王朝廷。
春秋时候这个规矩虽然不受重视了,但也没有完全作废。
而且推算起来,孟僖子和洛阳的周王也是亲戚。往前追溯,他的祖先是鲁国国君,而最早的鲁国国君也出自周王家族。
所以,孟僖子和周王也算是很远的同宗亲戚。现在孟僖子去世了,自然有必要向周王家里报个丧。这既是政治秩序,也是家族礼节。
晋升“有车一族”
南宫敬叔去洛阳报丧,孔子应该是跟着去安排各种礼仪的,避免出错。
这任务可不轻,他因此得到了东家给的额外报酬。
那就是,孔子这辈子的第一辆马车。
从《史记》得知,这辆马车是出国前,孟孙家花钱给他配的行头。但从洛阳回来后,孟孙家也没收回,就相当于送给孔子了。
这辆车只配了两匹马,档次不算高。因为那时体面的马车要驾四匹马,所谓“驷马难追”。但对孔子来说,这已经是超出预期的待遇了,甚至算得上是他这辈子的一个里程碑。
孔子因为学问名声的增长,得到了从季孙家跳槽去孟孙家的机会,完成了事业起步后的第一次重大升级。
34岁的他,进入了鲁国更上流的贵族圈子,也有了出国开眼界、增长见识的机会。
从颜家庄的穷学生,到孟孙家的贵族子弟,孔子收的学生越来越显赫。
正好验证了孔子的那句话,所谓“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
这也表明,孔子的教育事业是越做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