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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雪莉杨也过来,她对老胡很感兴趣,左右打听,老胡这人心细,虽然对雪莉杨很有好感,但他警惕心很强。
老胡见打听不出有用的信息,乱侃了会大山,说了一句等会换他,先回去睡觉了。
郑清文走了的老胡,转头看了一眼雪莉杨,问道:“你对老胡很热情啊?”
雪莉杨看他神色不对,语气带着不满,忍不住莞尔一笑:“吃醋了?”
郑清文闻言撇撇嘴,目光看向外面,他也不知道内心咋想的,难道真吃醋了?
“行了,我只是感觉这人有本事,不简单,并且他身上有一股土腥味让我熟悉又陌生。”
郑清文内心了然,雪莉杨是实用主义者,雷厉风行,看中老胡本事,拉拢他也正常。
至于土腥味什么的,应该是老胡来之前去内蒙野人沟下墓所带来的。
作为搬山道人后代,天生对于土腥味熟悉,基因传承,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也可以理解。
“这把枪你拿着吧。”
郑清文愣了一下,看了看她从背后掏出一把黑色手枪,递给自己。
郑清文下意识接过。
这是一把国产大黑星手枪,悍匪最爱。
优点很多,威力大,射程远,一枪命中,身上一个大窟窿。
缺点就是后坐力大,枪身比较重,女人用这把枪,还有种反差萌。
郑清文之所以对这把枪很熟悉,那是他记忆中用过。
之前去进沙漠,队伍里人人一把大黑星。
郑清文把玩了会手枪后,重新还给她:“不用了,你留着防身,我还有一把手枪。”
雪莉杨惊讶看着他:“你也藏了一把手枪。”
郑清文笑了笑:“什么叫我也藏了一把枪,我本来就有,而且很大。”
本来想开句玩笑,可这妹子听不懂。郑清文直接从背包里掏出那把沙漠之鹰。
雪莉杨手电一照,金光耀眼,瞬间呆滞,小嘴微张。
刚才郑清文把玩大黑星时,胖子和老胡俩人对枪械碰击声很敏感,听的枪上膛退弹,两人就看过来了,现在看到他拿出一把大金色手枪,胖子瞬间瞪大眼,都挪不开了。
“老胡,你看到了嘛,金的!”
老胡侧着身子,偷摸看着,低声道:“废话,这么耀眼,我又不瞎,能看不见嘛。”
胖子凑过来,眼睛满是财迷,就差流口水了:“这金子还能做成枪吗?这不是浪费嘛,也不怕炸膛。”
“当然能做成枪,这种枪只是表面镀了一层黄金,内部结构不变,所以你担心的炸膛根本不可能。
我还听国外有黄金做成的AK呢,威力更大。”
“镀了一层黄金啊!”胖子闻言有些失望,还以为纯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