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3章 城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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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轻的军官还礼,同时亦对格雷行礼道“您好,凯恩斯格雷先生,我叫元九洲,”他行

的是贵族间的问候礼。

格雷心中剧震,仍然不忘还礼。

自家族三十多口人惨遭恶人杀害后,他隐姓埋名,很少让人知道他是凯恩斯家族的后人。而眼前这个自称元九洲的年轻元帅竟然知道他的底细,这让他感到不安。

元九洲微微一笑,道“请放心,家父是归月行省总督,是与兰洛斯伯爵是好友,对于凯恩斯家族的不幸,元家未能帮上什么忙,深表歉意。”

“您是归月行省的元九洲?”格雷心中又是一震。他虽然窝在山寨里,但是对于王国所发生的一些事情还是知道的。王国近年来风头最盛,人们谈论得最多的就是元九洲这个名字。

“正是,”元九洲正色道“格雷先生不忘灭族之仇,疾志复仇,让人钦佩。可是,阁下为了复仇,不择手段,甘愿沦为令天下人所不齿的强盗,不怕有辱凯恩斯家族的声誉吗?只怕令尊兰洛斯伯爵泉下有知,决不允许阁下如此胡来。阁下该以凯恩斯家族的身份,堂堂正正的去复仇,”他越说越大声,语气越来越严厉,说得格雷羞愧得低下头。

“如今,大陆诸国,连年征战,天下苍生百姓,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王国三大势力争权夺势,只怕一声内战是免不了,苦的只是百姓。只有一统大陆,施行仁政,方可解救百姓于水火之中。在此大乱之际,正是热血男儿建功立业,精忠报国的大好时机。为了凯恩斯家族的声誉,为了天下苍生百姓,回来吧,格雷伯爵,归月需要你,天下苍生更需要你!”元九洲越说越大声,越说越激昂,神情不怒自威,更流露出一股君临天下的王者霸气。

一番慷慨陈词,不仅是用内家真气逼发而出,而且还暗含了可惑人心神的天魔神功,全体将士都听得清清楚楚。

大义凛然的措词,君临天下的王者霸气,让格雷等人,全体士兵心生顶膜跪拜和臣服。

“少帅!少帅!少帅!”,士兵们齐声吼叫,响彻云霄,不仅激励起将士们的激昂斗志,而且让他们狂热的崇拜。

此时,福云城四门已被攻破,嗜血成性的强盗山贼蜂拥涌入城内,四处杀人放火抢劫**。

城内的居民拼命抵抗,利用楼房,小巷等熟悉的有利地形袭击那些胆敢孤军追入的强盗山贼。

这些强盗山贼攻城时是集心合力,一旦攻入城内,贪婪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他们冲入商店,冲进贵族,商人家中,大肆屠杀,抢劫,**。为了一枚金币,一个女人,一瓶美酒,争得面红耳赤,甚至不惜拔刀动剑,全然不顾什么兄弟情面。对于首领下达的各种军令视而不见,就连好多头目都加入到了抢夺金银珠宝的行列,首领找不到头目,头目找不到手下,乱哄哄的一片,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攻击行动来击溃拼命抵抗的残兵和居民。

伏牛山的老大“恶魔”屠长青和卧虎山的老大“屠夫”里昂气得暴跳如雷又无可奈何,只好带着各自的亲卫队将总督府团团包围,疯狂攻击。

总督府的侍卫全是总督大人的心腹手下,都是从各师团中精选出来的好手,他们当中不泛江湖中的一流高手。他们知道强盗山贼凶残成性,放下兵器投降亦难逃一死,是以,都拼命的抵抗反击。同时,还有一个希望支撑羊他们,那就是,归月行省的大军已经到了。

当得知城破的一刹那,总督李世兴差点晕倒了。不过另一个消息却又让他充满了希望。因为在城快要破的时候,和信使约定好的山顶上又燃起了烟花信号,那是归月行省援军已经到达的信号。如果不是这个信号,他早窜入暗道逃命去了。

三千五百万金币,他认为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能够抵御这个诱惑,这是他开价的极限。开出这个价钱,真的象是要了他的命一般。这些钱,都是他辛辛苦苦,千方百计弄来的,实在是心痛不已。如果有人出三千五百万,让他杀死他父亲,也许他会毫不犹豫的下手,他觉得,这世上的东西,没有什么比金钱和权势更真实更美好的东西了。不过钱没有了还可以找,只需要再调高一点税率,所有的损失都可以补回来了。命没有了,就什么都玩完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发誓,这件事情过了之后,一定要组建十个师团的兵力,牢牢保护自已的地盘和利益。

马胡子是青果山山贼的老大,原名叫马重天,因为喜欢留着山羊胡,马胡子自然成了他的绰号。

此刻,他心中不知把“恶魔”屠长青和“屠夫”里昂的祖宗八代操了多少遍。手下的弟兄们早已按耐不住了,别人早已攻进城内,再不出动的话,只怕值钱的东西都被抢光了,大喊大叫的催着老大进军。

马胡子瞟了瞟身边那个凤目含煞,粉面含霜的美女,“咕”的一声,艰难的咽下了一口口水。真是一个冷艳的女人,可惜,这朵鲜花太扎手了,给他一万个胆子也不敢乱来。因为,她那一把青锋剑太快了,快得他连试一试的念头都不敢想。

他的拜把兄弟“电剑”胡标,在江湖中是出了名的快剑,据说曾有人向天空中撒了一把金币,足有二十三枚之多,落地时全变成了四十六半,因为,在落到半空时,全给胡标的快剑斩成了两半,“电剑”的绰号的确当之无愧。

胡标的剑确很快,快如闪电,而且是他先出手的,一口气刺出了一十一剑,快如闪电的一十一剑,剑剑凶狠霸道。而这个女人,只是刺出了一剑,后发而至的一剑,比胡标的一十一剑还要快上好几剑的一剑,一剑穿喉。

“电剑”胡标死了,因为他想**女人,因此死在了这个女人的青锋剑下。

所以,马胡子连想的念头都不敢想,因为他自已的刀比“电剑”胡标的剑还要慢上半分,而且他更爱惜自已的命。

同时,他更庆幸身边能有这么一个厉害的保镖。否则,凭他那几千号人马,早已给“恶魔”屠长青和“屠夫”里昂给吞掉了。

说实在的,他自已都不知道去年是吉星高照还是一时的心滋手软,竟然救助那个半死不活,前脚已经踏进棺材的家伙,虽然那个家伙最后还是死了,却留下了一个年轻漂亮,身手超绝的女弟子,一个执意要还债的笨女人。

想想身边时时紧跟着一个绝不亚于王国三大美女的绝色保镖,弄得他欲火难耐,却又不敢越雷池一步。光是那阴冷含煞凤目,还有令人胆颤心惊的阴森冷厉杀气,就足以打消他的欲火,真不知是该为自已庆幸还是悲哀。

“他妈的!”马胡子狠狠的骂了一句,也不知道是骂“恶魔”屠长青和“屠夫”里昂两个,还是骂自已。

“老大,再不冲,金银财宝只怕都被别人抢光了。”“是啊,老大,快冲吧,再不冲,连喝汤的机会都没有了。”“老大,冲吧,再不冲真的没有咱们兄弟的份了。”手下人大声嚷道,乱作一团。

“都给我闭嘴!”马胡子吼道“你们以为我不想吗?妈的,前进!”他一挥手中的长刀,率先冲出,紧紧跟随他的,是那个冷艳的女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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