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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虽然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是有很多人不待见。
二十多年前,检察机关职能性质之争,检察机关存废之争,检察职能拆分之争,热热闹闹地炒了一番。
有的人恨不得把检察院撕吧撕吧、砍吧砍吧、剁吧剁吧分了,甚至干脆撤销了。
有的大学教授讲课,特别指出:“我说的司法机关是指法院,不包括检察院。”
他将检察院排除在司法机关之外,依据的标准就是西方的司法机关标准——司法机关的中立性。
中央一锤定音,明确指出,检察机关不仅是法律监督机关,还是司法机关。
其实,不管外界怎么说,各地检察人员始终自立自强、顽强拼搏,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影响力和公信度明显提高。
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才知道其中的悲欢喜乐。
说实话,检察院拥有“两局”的时候,那可是标准的强势单位,检察院跺一脚,政界都要抖三抖。检察人员到哪里,哪里立马就上头。
尤其是,“他怎么滴,查查!”“我办了你!”的口头禅,更让人心惊胆战。
在人们的眼里,检察人员“胀饱”“牛掰”得不多了。
正如明代臧懋循《元曲选·儿女团圆》说的: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早时不算计,过后一场空。
检察机关侦防职能转隶后,失去了两个“拳头”。
一时间,检察人员自己感到失落了,外界也对检察院另眼相看了,眼光里、嘴角上不由出现一些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