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手铐与子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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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丢失是很严重的问题,这里面所指的警械,不只有配枪,还有手铐,以及其他带有编号的警械。

这个手铐上的编号被人为的打磨掉,这就已经很说明问题。

可惜的是,我对这个案子没有丝毫的印象。但没关系,手铐就在我手里,我应该是回溯上一个主人是谁,只要的他的精神场没我的强大,我就能穿上他的皮囊。

没见过世面的小孩,更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当成为嫌疑人后,面对警察的询问,很自然就把该交代的问题,全都交代了。

望着墨迹未干的两份口供,我的眉头缓缓的皱了起来。

稍大一些的男生叫阿飞。稍小一些的叫阿超,是个刚刚发育,青春期的小青年。

阿飞在网上把阿超约出来,就在丹凤乡的宾馆里开房,两人没羞没臊。然后在床下发现了这副手铐,阿超用手铐把阿飞铐上。

阿飞还以为阿超想玩点刺激的,于是也把阿超铐上。等着激情燃烧殆尽,两个人这才惊恐的发现,他们没有打开手铐的钥匙。

于是就这样手拉着手,来到交警队求助!

经过公安内网,对他们俩身份证号码的比对,的确没有过案底。再加上他们这种关系,也只是不被世俗允许,却不违背法律。

也只能批评教育一番,然后让他们走了。

我带着沈巍和孙邦,来到丹凤乡宾馆。出示了警官证后,就打开了两个小伙子开的房间。

沈巍是刑事侦缉科的主力,带着孙邦在屋子里转悠了好一会,居然在床的夹缝里,发现了一颗手枪子弹。

这是一发未被击发的子弹,看起来好似有些年头,但保存的状态非常的完好,只要放在枪里,就能够被击发。

这下都不用我说,他们俩都知道,这是遇上大案了,而且还是涉枪的大案。在华夏公安系统内部,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命案必破,枪案必破。

也就是说,只要辖区内出现了命案,或者涉枪的案件,不管过去了多久,不管换了多少领导,这个案子只要出现任何的线索,就要继续往下追查,只有抓住真凶后,这个案子才会放弃侦查,要不然就会一直侦查。

现在搜到了子弹,那就意味着,嫌疑人的手里,至少有一把枪。

孙邦找到了宾馆负责人,开始彻查以前入住人的信息,为了防止出现遗漏,范围扩大到三个月以内。

沈巍继续呆在屋子里,开始找线索,甚至把范围扩大到了隔壁两间,以及对门三间。如果这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很有可能住在一起,说不定也会遗留下线索。

我把子弹装进了物证袋,然后走向了卫生间。

既然这件事被我赶上了,那么我肯定要管一管,试着穿上这个人的皮囊看一看,究竟是谁这般的胆大妄为,居然敢偷手铐,还偷枪。

推开卫生间的门,我坐在了马桶上,确认反锁以后,把手铐握紧,然后揪下一根头发捅进了鼻孔里,天旋地转中,我居然看到了两道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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