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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门被打开,段清脸上的面膜已经取了下来,头发很整齐,真丝睡衣也换成了一身黑白职业套装。我知道,虽然和我爸结了婚,她仍然选择继续保留事业,原因是不希望在别人口中被传成傍大款的麻雀。
她家很穷,和我爸在一起后,是他帮她还完了债,照顾她奶奶到驾鹤西去的时候,她父母在一个我所不知道的时候早早去世,她是个命苦的女人。我知道。
她在用尽全力地放下骄傲讨好我,我也知道。
刚和我爸结婚的时候,她的热情维持了29天,距离一个月还有整整24个小时的时候,她表现出了一点的不耐烦,她想要个孩子,但是被我爸拒绝了。
我爸娶她,除了爱以外,本身就是要她对他的儿子付出百分之百。
她家境的确不好,这不可否认。但是,如果她比现在年轻上十几岁,就算是回到她还是小学老师的时候,她的长相也足以让很多男人前赴后继了。
所以说为什么那些迷失自我的女人没有丑人。因为就凭脸这一个先天因素,决定的事太多了。
任何一个出入过风月场合的男人,都不会一进门就注意角落里拖地的保洁阿姨。
后来随着时间流逝,顽石终于被打磨得光滑,她不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地和我玩儿一些鬼把戏,而是接受了自己寄人篱下的事实,慢慢泛滥起了她的母性,想试图用温柔来感化我,用一些不着调儿的心灵鸡汤让我把以前那些影响感情的事抛到脑后。
可是,不管她对我再怎么忍让,也改变不了她是个后来者的事实。
更何况,我做不到把任何一件事抛到脑后。
她走进来,把一杯牛奶放在我桌子上。微弱的热气从纯白色的陶瓷杯子里升腾,这杯子是她搬家时特意去买的,三个一套。
她把肩上的包往上拽了拽,对我说:“喝杯牛奶。早上没吃饭吧,我把面包和鸡蛋放在餐桌上了,你饿了就去吃,我到点了,上班去了,今天中秋,我晚上在你小姨家吃饭了。”
她又想了想说:“我觉得你最好还是过去。”
我说:“再说吧,你走吧。”
她暗暗咽了口唾沫,再没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听到客厅大门的锁发出“格拉”一声响,我从椅子上弹起来,把自己扔到了床上。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扭头看了看书架,最上面放着一本《亲爱的安德烈》,六岁的时候,我妈把它买来送给我,她说,她每年都会送我一本书,那本书一定要精挑细选。
在我还不识字的时候,我的第一本书就深深印在了我的脑子里,那时我出生一百天,记忆已经被发现超乎常人,但还不理解那本书里的绘画有什么含义,仅仅被它封面清新的色彩所吸引。那本书的名字叫《森林里的秘密》。
窗帘吹开了,梦来了
害羞寂寞的小女孩跟着毛毛兔
在梦的梦里嬉戏
毛毛见不说再见
就离开了寂寞的城市
口哨响起,蝙蝠侠黑狗出来了
小女孩又将拥有一场
奇妙的旅行
再比如,两岁的时候,就是那本儿童版的《格林童话》。
可惜这个承诺仅仅维持了六年,我妈是全职太太,准确说,她是个绘本画家,闲暇的时候,她常常支起板子作画,窗外是肆意挥洒的阳光,安静和畅的暖风轻扬起纱幔似的窗帘,我坐在她身边摆弄一些奇怪的玩具,她常常会回头看我,对着我轻柔的微笑,在一片阳光里美得那样不真实。
六岁,我上小学一年级,在精确点,是2003年8月4日。她去世于十年前的七夕,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留下了最后一本书——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
我大概就是在那一刻明白的,一个人如果失去了遗忘的能力,是有多么可悲。
在得知段清即将搬进我家的时候,我买来了几米所有的作品。
就在那一天,我埋葬了我所有的亲情。
我不是什么感性的人,但是。
我真的有点儿想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