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冥族大元帅“逆天而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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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初晨的阳光通过那层簿簿的窗纸照进来,照在一个囤积粮食的仓库之内。

虽然阳光已经出来,但对于朝歌城来说,依然像是处于寒冬一般,因为昨夜他们只知道他们的王跟神族一场大战,结果导致整个朝歌城大面积受损,城中百姓十不存一,当他们以为灾难过去之时,周军冲杀了进来,再次给这个危如累卵的城市带来了新的灾难。

十不存一的百姓,男的统统成了周军的奴隶,女的统统被抓进了军营,等待她们的、实则是比死还要痛苦的折磨,而他们没有被破坏掉的家产,也成了周军的财产。他们先前还为在这个世界最豪华、最富里的王城内居住而自豪,现在却在这个最破败、最混乱的废墟中任人宰割而受苦。

等候这些人的命运,不用周军说,他们自己也心里清楚,那便是被发配到矿上去干活,他们曾不止一次的听说矿场的可怕,说是那些矿洞里埋的都是死人骨头,去了是不能活着回来的。

而且在那里天不亮就得干活,干得慢了就挨鞭子,浑身伤痕累累生病了也没有医师救治,死了就挖坑一埋。听说晚上睡在矿坑里,都能听到那些死去的矿工鬼魂出来哭诉,要多吓人有多吓人。

“娘亲,你放心,儿会好好活下去的。”

在粮仓的外面是个破旧院落,一口水井旁边忽然一个瘦小身影站立了起来,这是个十来岁孩子的身影,一只眼睛发白,显然废掉了,一只眼睛正在慢慢聚焦,消瘦的身上遍布着许多疤痕,心脏处还有一道新鲜的伤痕,看来像是被剑给刺伤的。

而这个小子站起来后,看了看水井中的倒影,表情竟然有些呆了,口中不断喃喃道:“竟,竟然是他,是这个奴隶小子,我,我堂堂的大商王子武庚,竟然会附身在一个奴隶身上才能活命。”而他更是知道,这个小子之所以会瞎掉一只眼睛,全是拜他这个王子所赐。

犹记得一年前,当时的武庚在众多护卫下出来游玩,当时就是这个小子在人群中给他白眼,面上十分看不起他。身为王子竟然被一个平民小子给看不起,武庚岂能容忍,当即便叫人绑了带到自己面前,打算狠狠教训他一顿。

结果那小子挣脱开侍卫,冲上来跟武庚扭打到了一起,还一边打一边说他这个王子天生体弱易病,终生不能习武骑马,根本就是个草包寄生虫,除了会在其父辈的庇佑下耀武扬威之外,别的本事半分没有。

而武庚在跟其打斗中用匕首刺瞎了这个小子的右眼,结果被他那严厉的父亲鞭罚,伤重的一个月不能下床走路。谁能想到,昨夜他父王战死之后,竟然还有人敢跟神族挑战,那场大战下来,他们朝歌城都整个崩塌了,而他和母后是在朝歌城最高的摘星楼上,所以重压之下,他的母亲竟然也是神族之人,用自己的神元护住了他的灵魂,要他务必在天亮之前借尸还魂,否则神元消散,他就再无生还的可能了。

可是朝歌城百姓十不存一,一具合适的尸体又那里是那么好找的,而就在阳光升起,万分危难的时刻,武庚刚好看见井沿旁边就有一具看起来年龄相仿扑着的尸体。所以在那种危急关头之下,武庚稀里糊涂的就附身上来。结果竟然是这个跟他打过一架的奴隶身上,有时候人生的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咦,有犬吠声。”

听到有人临近,武庚刚想逃跑,却猛然被一个手给拽着向仓库之内逃跑去。

“王,您过来看看吧!摘星楼塌了,废墟下发现两具尸体,是纣王的妻儿没错了。”

摘星楼废墟旁,一名军士看着姬发报告道:“但是看着血肉模糊的样子,据说昨夜摘星楼上只有妲己母子二人,应该是错不了了。”

“那就是了,这样死去总好过当俘虏吧!”

看向那两具尸体,姬发面色毫无波澜:“现在纣王的至亲已经死光了,事情也该告一段落了,而我们大周,将会重建这座王城,在他们商朝的废墟上,重新建立起我们大周的王城。”

“嘻嘻,心月狐与凡人相恋相爱相婚,还生了儿子,若是没有死去,会受到比现在痛苦千万倍的惩罚。不过既然人已去了,再说那些也没用了。”

神族离去,唯有玄差留了下来,因为他在人间还有追查叛神者的的任务,但见他笑嘻嘻道:“大商已经成为过去,即使有叛乱者也成不了气候。武王为神族立下大功,您现在已经得到人间最尊贵最显赫的名号和权势,您的国度在神的庇佑下,将可以千秋万世、永远延续。现在该去收集奴隶,为我们神族服务了吧!”

“只要神族不负大周,大周也定当不会辜负神族的期望。”

亲眼见识了神族的可怕,姬发屈服了。因为他们根本就无力反抗,反抗也只会跟纣王一样。除非那个叫海虎的人类给他们撑腰,但那种可能,想想都不可能吧!!

随着姬发的命令颁布,众多大周将士便在商国境内抓起奴隶来。反正商国刚刚平息了战乱,正需要将不服者全部剔除出去,而那些不服者要是不好好利用一番,那他这个神族亲封的天子就太名不副实了。

“你是谁,为何拽我??”

仓库内,武庚甩开拽着他的手臂,发现对方竟是个岁数跟他差不多大的女孩,这女孩脸上很有亲和力,虽然穿着普通,但十足的一个美人胚子。

“呼呼,好险,外面兵荒马乱的,你就不要乱跑了,跟我在这里好好躲避,等过几天咱们再试图逃出去。眼下周军正在大肆抓捕奴隶,这时候逃不掉的。”

女孩见武庚看着自己,擦了擦脸上的尘土道:“我看到有很多人被抓,幸好你没事。”

“你是谁,跟我很熟吗?”

对于这个女孩,武庚是没有半点印象的。而对方听到这句话后显然吓了一跳。

“你叫什麽名字,认识我吗??”

见对方不像开玩笑,女孩有些委屈道:“不要吓我了,你没事吧!”说着还在武庚眼前晃了晃手掌,道:“阿狗,我是白菜呀!你的未婚妻,你,你不认得我了??”

“阿狗!!好土的名字!!”

武庚脸上有汗流下,叹了口气道:“我被打伤了,醒了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既然你知道我的一切,那就请告诉我还有什么亲人,今年几岁了,有否朋友或者财产之类的信息。”

“你今年十岁,城西木匠的儿子,不过老爹去年过身了,眼下唯一的亲人只剩我了,而我今年和你同岁,也是十岁。”

“木匠儿子吗?好卑微的身份,十岁了,比起我原来还大了两岁,至于这个未婚妻,看来是唯一的财产了。不过既然借尸还魂了,那就不能叫武庚了,娘说神族的人神通广大,凭名字就能知道很多事情。既然叫阿狗了,那就先用这个名字。”

阿狗凄然一笑道:“看来我爹生前很有钱,不然怎会给我买个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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