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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是一种什么感觉?
这不是一个好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很难得到答案。但在基于不同时代背景下生活的人来说,回答这个问题的难易程度显然是不同的。
对于承平时代,奉公守法好公民来说,这个问题距离他们的人生实在是太过于遥远,是一个无解的问题,但凡是能回答上来的,一定会说上一句。
痛快!
得是多么大的深仇大恨才会选择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那么当成功的时候,这个行凶者最大的感受一定是大仇得报的酣畅淋漓,是痛快!
还有一种纯粹是穷凶极恶的歹徒,通过践踏法律伤害他人来粗暴快速的攫取个人利益,那么这种人对于这个问题在回答的时候可能会带有一种病态的猖狂。
但不管怎么说,这种事情总是遥远的,且是很难得到考究的。
对骆永胜来说,纵是两世为人,这一样是他第一次动手杀人,而且还一口气杀了两个。
会有负罪感吗?
没有。
因为不杀这两人,骆永胜就得死,他在动手之前就已经做好了杀人的准备,所以在那一刻他的反应和表现比差头更加的敏锐果决。
会恶心吗?
那更不会了。
起码骆永胜在冲身子的时候,那满头的鲜血顺着脸颊过脖颈直到冲刷到脚底的时候,骆永胜全然没有恶心的感觉,或者准确来说,大脑都没有功夫去传递恶心的感觉。
眼下想想怎么活下去才是更重要的事情。
他想杀人吗?
当然不想了,除非骆永胜的脑子有坑,才会在刚来到这个时空没多久,甚至连对赵宋家基本的政治、社会全然无了解的情况下,做出这种最最极端和最最愚蠢的举措。
杀官造反!
虽然差头没有资格叫官,甚至连吏都没资格叫,但他到底穿了一身官府的装束,是替朝廷办事的,杀他,就是扇赵宋家的脸。
“我是真不想杀人啊。”
仰头看着漆黑如墨的夜,骆永胜总觉得天穹尽头那忽明忽暗的星星是自己的故乡,这功夫正嘲笑自己呢。
在他的计划里,眼下的他最需要的事是打基础,是稳定,是好好活着。
生意和买卖越做越大,摊子铺的越来越广,有了户籍,请个读书师傅,踏踏实实,安安心心的先稳些年,缓缓图之,视他日之时情再做统筹谋划。
他的历史再差,也知道庆历新政。
知道大宋朝再拉,也有几十年的安定富庶,加上刚结束五代十国的乱世局面,正是人心思定的大势,造反几无成功之望。
是,谁都想做皇帝,古代嘛,皇帝是个人权力的最高身份,若说不想那是胡扯,但也不能狂妄的没边。
说大话的时候个顶个厉害,挨千刀万剐的时候若只是光哭尿裤子不活活被吓死,那都算是盖世的英雄豪杰了。
再如何不至如到今日这般田地啊。
转头看看,永捷已经带着成文几个先睡下了,今晚上他们经的事也实在是太多了,连骆永胜自己都没有想到,成武这孩子竟然敢杀人,一块石头要了李老汉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