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新政之变,血流成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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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曹操分析的那样,北汉新政本就是在撼动士族统治的根基。

就如那句诗描述的那样,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读书、做官、土地、行商等原本由世家豪族垄断的诸多权力,被悉数分给了所有人。

是北汉歧视并打压士人么,那倒没有,守规矩的人依旧可以活的很好,只不过再也没有往日的那种威势了。

不守规矩,抵抗新法,阳奉阴违者,自然会被血腥清洗。

这事自然是张良瞒着刘备做的,毕竟他掌控着所有的军队。

而奉命先斩后奏,悄悄在做此事的人,自然是六子良将之首的牵招,以及其麾下数量庞大的民兵部队。

刘备这个冬天在兖州忙于赈济灾民、修建城池与恢复民生之时,张良趁此机会快速完成了对并、冀、凉、司等所有州郡的血腥镇压。

至于为什么没有乱,一来各地都有军队,也就是由民兵转化为郡兵的部队驻扎。

加上百姓们领北汉政府的情,也知道谁对自己好,不会接受有心人的煽动和裹挟,而且一旦有风吹草动,一个个全都积极的到县衙高密。

有些民风彪悍的地方,当地的地主已经开始夹着尾巴做人,不然前一晚开会召集众人,第二天就会被人绑到县衙去蹲大狱。

二来这次平乱只针对罪证齐全,冥顽不灵的一些大小地主,大部分人没有受波及,因此全部都在看热闹。

要知道有些偏远地方的刁民甚至开始结宗建坞堡以对抗汉军。

反正就是我可以接受你的统治,可以纳税纳粮,可要是想拿走祖宗传下来的土地分给那些泥腿子,那是想都不要想。

之所以反应这么激烈,自然是试点成功后开始推行到北方所有郡县的土地新政。

简单点来说就是北汉政府出钱购买地主手里所有的土地,给的价格非常不错,最起码比地主巧取豪夺百姓所拥有土地时给的多百十倍。

当国家花钱收购之后,土地不再属于私人所有。以后只能租,最长时间为六十年,并允许土地原主人享有优先续租权。

那些没有土地的百姓,在官府登记造册之后,会给他们分发土地,农具,种子,牲畜等物。

这些都是欠朝廷的,作为一笔无息债,每年都会定额的赋税,要将每年收成的六成上交,原本只收三成,多出来的作价抵扣所欠负债。

等待户籍册上记载的欠债还完之后,这些所有东西全都是你的了,以后每年只需要交定额的三成赋税即可。如果遇到严重的天灾,免税三年。

谁再让你多交,可以县、郡、州一级级上告,要是无人受理,甚至可以告到中央朝廷。

这个优先续租权也很好理解,如无特殊情况,官府以及任何人都不得阻拦原主人续租,但这地必须用来耕种,是用来保证生存的。

土地可以轮休恢复肥力,但不允许荒芜与搁置不管,超过三年未耕种的土地,就得收高额的荒置税,超过五年未耕种的土地必须到县衙说明情况,否则官府有权收回。

土地新政还规定了许多种情况,几乎杜绝了所有钻空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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