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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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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走,我们高攀不上人家!”黄二瘪皮虱子既不懂礼貌,也不友善,不会让座,也不会倒茶,几条小板凳上,污污地脏,偶尔沾个鸡屎,也是难免,一叠粗磁大碗,撂在那儿,是磁粗还是没有刷净,上面斑斑点点,不好确定。
鸡屎味过重,有些熏人,“哟,哟哟,黄二瘪皮虱子,你咋这么不识抬举呢?你当你女儿真是金枝玉叶呀?大字不识一箩筐,还拿上劲了,人家是什么家第?你是什么家第?人家就象孙悟空一样,随便拔根毫毛,比你腰都粗,你就偷着乐吧,这是你女儿几世几劫修来的福气,想想吧,别一根筋,过了这个村,可就没那个店了!天上掉馅饼,多少人踮着脚没够着,却砸你头上,你就偷着乐吧!晚上没事,多烧几柱香,多给祖宗磕几个响头,他们埋入风水宝地了,祖坟正咕嘟咕嘟往外冒青烟,放下了,好好看,别把眼睛看花了!”白金枝一走三拧腰,“过两天我来听信!”
黄德荣扔了草根,颓废坐在那儿,苦水中泡大的,却不知道怎么办了,手足无措,这是真的吗?双手对搓,直到手搓疼,天底下竟然有这种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而后会一声不响落到他的头上,他这一生是穷怕了,从他记事起,就穷,穷到骨头缝中,想想,酸,泪水就不自觉流下来,自己没本事,连累儿子十五岁就替人当了长工,一双儿女没有吃过饱饭,连件象样衣服也没有,想到这一层,他蹲下去,象头受尽委屈的公牛一样,“呜呜……”哭上了。
树林,无尽的树林,树木虽稀疏,却海一样,走不出去,二十岁的黄铃,却大着胆,向纵深走去,里面有些幽暗,阳光,冬季里的阳光柔弱无力,可以随意折断,有时,连稀疏的树林都钻不透,她可以看见树干上的光斑,在风中摇曳,光秃秃的枝子,乱七八糟堆栈,阳光的眼朦胧不清,林子里是个并不是寂静的世界,野兔和狐狸,象故意逗她一样,时不时在她身边跳窜一下,呜呜的风在树梢鸣响,不用斧头和砍刀,那里手指粗细的干树枝,俯拾皆是,有些上梢树干,因为放肆地与风而舞,被风拦腰折断,那样硕大的枝,好几个月栽在地面上,风剥雨食阳光吻,咂吸它的水份,就象血液,支持生命的血液,被风耗干,通常这样的断枝,她弄不动,要用砍刀分解,她的钩形砍刀,一连几下猛剁,等到她想刻意退出林子时,她犯了愁,柴禾太多,她扛不走,一捆捆扎着,通常是象蚂蚁搬山一样,在视力范围内一捆捆挪动,累了,就靠在柴上,随便扯一根干草,在嘴中咀嚼,苦中有丝丝的甜。
当她有时三捆两捆往家驮柴时,有人对她大加赞赏,她会回过头,会心笑一样,那是劳动者的满足,细细的稀疏的焦黄的头发,会被沁出的汗水打湿,她的头发又细又黄,单薄的身体里,有颗倔强的心,当她推开那贫穷却很温暖的柴门时,家的味道,象个粗壮的男人,狠命抱住了她,当她看见一脸泪痕的父亲颓废坐在那儿,不动不语,象木雕泥塑一样枯枯坐着,惊愕的同时,两捆柴就从她背上掉下来,重重砸地上,声的深坑在心中下坠,“大(方言:爸),你怎么啦?”这个太过脆弱,就象踩在薄冰上,随时都可能一声不响坠进深水中,毁灭,无情地毁灭。
“我……我……”他慌乱地站起来,抹着眼泪,“没……没什么,你回来了?”
“不对!有事,你一定有事瞒着我!”
“你想多了!我回来再说,我还有好几捆柴要扛!”
“等等我,我也去!”黄德荣追出去,柴门在风中摇晃。
史春铃无限懊恼回到家里,当车子才到门口,刚刚停稳那一刻,她就迫不及待按着史亮的肩头跳下车,马儿“咴咴”喘着粗气,马儿淌的汗,将马毛沾湿,车轱辘上是稀薄的泥饼子,“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三小姐,这样吹胡子瞪眼,谁惹着你了?”女佣小桂花迎面端着盆,往外走,一脸碎笑,手儿通红在盆沿上。
“黄兴忠那个狗东西,如此不识好歹,我好心好意去送他,一句感激的话都没有,还和我大吵了一架,真是气死我了!”
“那不是你爷们嘛,有啥可气的?”
“你个小浪蹄子,你到底向着谁在说话?谁同意了!他做梦!”
“老爷同意就行了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之如此!”
“关键是……不和你说了!”关键是他不肯承认这门婚事,说实话,她还是挺佩服父亲的眼光,黄兴忠家境好,模样好,学问好,套用一句别人的话:夫复何求?一拧身,她走进去了。
小桂花之所以端着盆出来,那是因为她的史亮哥哥回来了,他闷闷地不说话,甚至是有些阴郁,并不代表他没有自己想法,眼神,痴痴地眼神,有时目不转睛看着她,眼中有色彩,有异样,仅凭她小小眼神对视,就一目了然,哪有猫儿不爱腥,哪有男人不爱女人?同为男人,柱子就显得浅薄无知,只要一有空,就借故来撩拨她,显着轻践。
史亮旁若无人地弯着腰,用细木棍把车轱辘硬硬的泥,往下戳,转着圈往下戳。
“亮子哥,你回来了?我给四小姐洗衣服!赶上下雨,路上不好走,是不是?”
“还行,有一点!”史亮并不回头。
“你裤子上也崩了不少泥上去,要不脱下来,我给你一起洗了!”
“不用,真的不用,上天才洗过!还能穿几天!”
“亮子哥,西凉城美嘛?”
“当然!”
“那里女孩子好看嘛?”
“都一样,只不过多穿件把好衣服!”
“人是衣裳马是鞍,那里有好多好多好吃的吧?”
“是!那是有钱人的天堂!”
“我还从未去过西凉县城,要是我能去一回该多好呀!”
“会有那么一天的!”
“是吗?”脸发烧,滚烫起来。
“我喂马去了!吁,驾,驾驾----”
端着盆,双手冰凉,一颗豆大泪珠滚出眼眶。
家住北门河,离这儿少说也有百把里地,北风喜欢骑着快马乌骓,越过细而长弯曲得象条蛇的黄汤河,背上那把老套筒,经过他的改良,他规避了老套筒的治命伤:精度不高!射程不远!到黄花甸子或西凉城来做生意,这两个地方,虽远不及龙泽县城紧凑,甚至是热闹,但这里离省城稍近,县城西侧有条通神州省城大公路,五南杂北的人比较多。北风不常来,一年也就十次八次,每次来的时间不长,也就几天,一般在黄花甸子落落脚就走,混个熟脸,至于土木镇,他压根就不愿意去,那里有些荒凉,还不如家乡焦原镇热闹。
当他拉着马在人群中,东张西望时,有人在他肩上拍一下:“是北风吧?”他回一下头,并不认识,他奇怪打量眼前这个人,惊得有些目瞪口呆,胡子邋遢不讲,衣着却相当考究,他一抱拳,“兄弟,恕小弟眼拙,兄台是……”
“我是薛彪!”
“原来是薛五爷,多年你长成这样,我哪儿认得出来?看来这些混得不错,我记得你在会友镖局,人给你称为‘薛猴子’!嗯,从那儿一别,也有小十好几年,过得还好吗?”
“马马虎虎,那可不是?我们有小十年没见了吧?你怎么没留在北平,李师兄还好吗?”
“还行!”
“我记得当时你的三皇炮捶比我好,轻功也不赖,北老弟,你是个可造之才,你留在北平,大有前途!”
“有啥用?你功夫再好,能有枪快,人家离你老远,就能把你撂倒,不说洋枪,就是火铳子就能要了人命,我算是看透了,我们算是误入歧途,时代变了,连皇帝老儿,都退位了,这袁大总统不知怎么了的,听说还要恢复帝制,哎,那些人穷折腾,老百姓日子不好过呀!”
“还练不练?”
“没事时,练着玩!有时带带我儿子,算是强身健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