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林兆生的计划(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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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打细算是很有必要的,林兆生的工作很清澹,随之而来的便是收入不高。

老林的收入堪堪达到安宁市在岗职工的平均收入,一个月工资也就两千出头一点点。

两千块,养活一家三口,虽然不用交房租,但生活水平也算不上太好,也就温饱的水平。

如今,家里买菜做饭的活已经被李杰包了,每天老林会给他三十块钱,这包含了三个人的早饭、中饭和晚饭。

人均十块钱,不算多,也不算少,顿顿大鱼大肉,肯定是别想了,但每天开荤还是不成问题的。

回去的路上,小朝夕一直很沉默,包括之前在菜市场的时候也是如此。

沉默寡言,是她的习惯。

哪怕李杰和她朝夕相处了一个多月,小朝夕和他的交流仍然不多。

有什么事,她还是喜欢藏在心里。

两人回到家,李杰拎着刚买的菜进了厨房,小朝夕放下书包来到餐桌前,然后从书包里依次拿出课本。

她要看书!

实验中学的老师授课速度比红星小学的老师快得多,第一次接触,小朝夕明显有些不太适应。

尽管她想过自暴自弃,但暂时还没下定决心。

该学,还是要学的。

不多时,厨房里传来一阵叮铃哐啷的响动,小朝夕转头朝着厨房看了一眼。

紧接着,她的嘴角缓缓勾起一抹笑容,她并不觉得这响声烦,反而很喜欢听到这声音。

她喜欢家的味道。

李杰做菜的速度很快,没等林兆生下班,他已经把饭菜做好了,且端上了桌。

两人并没有等林兆生一起吃饭,他下班的时间太迟,林兆生老早就打过招呼,让他们先吃,留一口给他就行了。

今天的饭菜尤为丰盛,因为今天的日子很特别,开学第一天,从今天开始,李杰和小朝夕就正式成为初中生了。

红烧肉、大煮干丝、虎皮青椒、西红柿蛋汤,三菜一汤,虽然每盘菜的份量都不多,但品种多。

再配上李杰的手艺,这顿饭绝对算是超额了。

每天的晚餐时间,都是小朝夕最幸福的时刻之一。

‘花卷’做的饭实在是太好吃了。

美美的吃完晚饭,小朝夕主动起身开始收拾碗快,做饭是花卷的,洗碗是她的。

收拾完碗快,小朝夕又回到餐厅,继续温习功课,虽然李杰不需要温习,但他还是加入其中。

小孩子的自制力通常比较差,如果一个人在学习,另外一个却在旁边玩,要不了多久,学习的那个孩子的注意力就会被转移。

人一旦认真起来,时间就会过得很快。

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屋里的灯也被打开了,没过多久,门外就传来了摩托车的轰鸣声。

林兆生一进家门看到俩孩子趴在桌上学习,嘴角不禁扬起了一丝微笑。

放学了还不忘学习,而且还不用家长督促,这样的孩子,哪个父母会不喜欢?

看到菜罩里的饭菜,林兆生的嘴角又往上扬了几分。

‘花卷’这孩子太让他满意了!

不仅承包了买菜做饭的活,关键这孩子做饭还很好吃,另外,这孩子年纪虽然比朝夕小,偶尔还咋咋呼呼的。

但关键时刻,这孩子还是很靠谱的。

夕夕有这样一个‘弟弟’,简直是好到不能再好了。

“林叔。”

“爸!”

眼看林兆生回来了,李杰和小朝夕分别喊了他一声。

“看书呢?”

林兆生笑吟吟的点了点头,踱步来到近前,随后摸了摸小朝夕的脑袋,语气温柔道。

“今天第一天上课,感觉怎么样,适应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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