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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李常山对王浩非常欣赏,王浩没有一丝执垮子身上的那些臭毛病,相反却清明如玉,颇具君子风范。
他认真地调查下来,与王浩相交的,无论是朋友也好,对手也罢。都对王浩无比佩服,就连任海涛这个世袭的‘铁帽子王’现在在人前谈起王浩,也三缄其口。
王浩,确实以不争的事实,绝对的实力,不羁的品格魅力征服了很多人。对朋友没话说,对对手不肖说。
就拿王浩与李勇来说,两人刚认识之时,王浩是被抓进军营的,并且误会对许薇不轨,促使李勇对其痛下杀手,差点没让李勇打死。
有人说在这个世界上,最大不过杀父之仇与夺妻之恨!
可明明王浩娶了许薇,娶了李勇一直都喜欢着的,从小就喜欢着的,可以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许薇。
俩人本应该达到势不俩力,水火不容的一个地步,可现在看来,自己这个侄子不但与王浩相交莫逆,反而情同手足。
这就不得不让李常山感到莫名其妙了,唯一的解释就是李勇一直把许薇当妹妹看,是真爱大爱的隐忍,真心接受了自己的这个妹夫。
可话说回来,现在这小子和王浩一见面,就称其为哥,绝对的底姿态。
那又怎么解释,人只有在绝对的,不能把对方作为对手的情况之下,才会刻意的放低姿态,甘愿居其身后。
再就是绝对的实力,绝对的人格魅力的征服!
自己的侄子会怕人?这不可能呀,凭借李勇的lang荡性格不说,凭借李家与他姥爷那面滔天的势力来说,自己这个侄子也不可能这么低调。
那么难道是被征服?
想要征服李勇这样的红三代,何其容易。
李常山想不通,想不通的原因是,他其实并不知道,并不真实的了解王浩。但这并不排除他对王浩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
对于总理的这次出手,安排王浩去沙哈拉,很多人都看出了其真实的用意。意思再简单不过,事情不肖过多的揣摩。
王浩出身红色家族,现在是姚为民的螟蛉义孙,那就是太子,又是许向东的乘龙快婿,那就是驸马爷。
远赴沙哈拉,说白了就是太子亲征而已!
沙哈拉恶劣的自然环境不说,一片无垠的大沙漠,世界上最大的沙漠!这么艰苦的环境,谁去开创的,是王浩!
话说回来,打下了基础,王浩能去的,王浩能在哪一待几年,置生死与身家性命于不顾,你们去不得?
这是总理的一次大手笔,也是姚为民甘愿让王浩去积攒资历,避人口实的一次重大决定。
政治,永远都要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式,永远都要避人口实。对王浩来说,在哪里做出了成绩,都不如在沙哈拉做出成绩来的耀眼,来的让人觉得璀璨夺目。
想到这,李常山看着王浩,突然出声。
“听说你小凯不错,医学院出身,走,到书房,露一手我看看!”
王浩诧异,自己的字自己明白,什么小楷,开玩笑,也就是写的自己能看懂而已。
医生的药方,不要太夺人眼啊!
但是李长山有此一说,王浩立刻意识到了李常山本意决不在小楷上,只是借故让自己去书房说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