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8章 “鬼东西”系列之鬼香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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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等张姓青年说完,就觉得自己的腹部一疼,顿时有股凉凉的感觉从自己的腹部溢了出来,张姓青年到现在都没感觉到有什么异样的,只是顺手在自己的腹部上一拭,觉得手上都是黏黏的。那张姓青年自己迷迷糊糊的躺在那边说道:“操!又遗精了!”

接下来的事情我想不用去说,大家也是应该明白的了。张姓青年被开膛破肚,溢出的鲜血沾染了鞭炮,随后,就是在张姓青年的身边点燃......

张姓青年的尸体是被一个小孩发现的,小孩玩游戏。爬到了张姓青年的窗户上,循着窗户往里一看,得......一具满身污秽的尸体让小孩吓得摔下了窗户,这个举动惊动了小孩的家长,对于小孩的那种恐惧,好奇的家长们爬上窗户细细一看......最终报警。

警方的结论非常诡异——自杀。可为何张姓青年的的尸体旁有放过炮仗的痕迹,警方的解释是张姓青年自杀前所为。那为何法医在那些炮仗的碎末上验出了带有张姓青年的血渍,警方只有一种解释:张姓青年现行自残,开膛破肚后,事先准备好的炮仗就不小心沾上了张姓青年的血渍。然后张姓青年忍着痛,点燃了炮仗后,再行自杀?

自杀的方式是什么?开膛破肚后的失血过多吗?警方的解释是:张姓青年多度疲劳,产生幻觉造成自残自杀。这个解释也算是解释的通,艾教授在这里记了一笔:张姓青年身边多出这么多的金钱。警方为何不给出解释?

临到这里我还要补充一个花絮:有一个单位一直在报案,说少了很多东西。那单位不是陵园的管理方。而是给张姓青年换硬币的那家超市。他们超市里的炮仗老是不翼而飞。

鬼东西之鬼香烟

香烟这个东西,对于男人而言,是一个绝妙的东西。曾经我身边的一名女同事对着洪主任嗲声嗲气地说道:“洪主任,你能不能不要抽烟呀?你看把人家给呛得!我们可得一起抵制二手烟啦?”洪主任倒也风趣,说出了极为经典的一句话:“香烟对应男人就如同香水对应女人,如果你可以不喷香水。那我就不抽烟。”

抽烟对于男人而言,可以说有多合适具有多合适。寂寞的时候可以抽、交情的时候可以抽、寻找灵感的时候可以抽、打发时间的时候也可以抽......反正有男人在,就有香烟在,包括我在内。以前是抽抽玩玩,年轻的时候不懂事,认为抽烟是一种耍酷形式,现如今,耍酷没有了,倒是成了自己生活的必需品。

我这个人有个特点,无论再怎么忙,到了单位的时候,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茶沏好,把烟准备好。抽烟的人都知道,烟的牌子有很多,但适合自己的就不是很多,我这个人喜欢抽焦甜味的香烟,譬如黄山的大红方印和小红方印一直是我的最爱,所以我一个人时常把这香烟备在自己的办公桌里,但同事们来了,请他们抽烟,总不能让他们跟着我也抽这一口吧?所以我还得准备一套烟,这个烟比较大众,拿出来人来客气的发一下,还是不会失了礼仪的。我为什么会把我这抽烟的细节说的这么清楚,因为接下来有关这“鬼香烟”的故事就发生在我的身上。

2012年,我结婚了,妻子是易娉,这是我至今都没能想明白的事情(有关我和易娉的故事,会在后面的《法医手记》中详细描述的。),两个人的性格完全是不搭的,一个是法医,说什么话都讲究逻辑推理,满足了怎样的条件才会有怎样的结果,而我是搞灵异心理的,所研究、经历的都是超物理范畴的,压根就没有逻辑可讲,所以,易娉认为我这个人有点浮,不踏实,我认为易娉太死板,不够圆滑。在我的印象中,我俩谈恋爱的最多形式就是看电影,为什么?因为看电影不用说话,大家全神贯注的盯着屏幕就行,不想逛街、吃饭、旅游那样,动不动就会因为观点不合而“一拍两散”。

法医,多多少少有点“医”的味道,所以就有点洁癖的“精神境界”,易娉没有例外,同样如此,什么东西都喜欢消毒,吃点油炸的东西都能给你举出一系列不健康的条条框框来。那抽烟更不用说了,绝对是禁止的,我要是敢带香烟回家,她就敢把我“拒之门外”,我说我要写稿子,得抽烟,能不能在家里设一块特区?譬如书房,我在书房里写稿抽烟可以吗?大不了我再在书房里安装一个换气扇。易娉不同意,说这“特区”自己也得用,谈不上“特”,并告诫我不要用所谓的“写稿”来做借口。对于这样的强权,我也想过用“暴力”来抗争我的“生存权”,结果,人家是警察的底子,擒拿格斗是样样精通。就算有时候我有偷袭的机会,也会被她那一句“袭警可是大罪!”给活活的吓了回去。(未完待续。。)

ps: 妻管严不代表男人弱,而是源于女人太强!</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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