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五十章 王朝犯人(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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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居住在深山里的通缉犯,我每日睡觉时,白光枪就放在我床边上,这样拿着方便,有不速之客来时,我就拿我的枪打死他。

在石头屋里住着,我有两个目的,一是可以在这里安心写作,二是防止我被再次逮捕入狱。

每天我都需要吃饭,所以我需要为自己准备食物。我并不需要每天都到林子里打猎,我打一次猎,就能吃好多天。在这里,我可以吃到熊掌、鹿肉、豹子肉等,很多珍惜野生动物都是我打猎的目标,我什么都不管,就是要吃。

我决定了,在这里住一个月,写作写上一个月,我就接我妻子和女儿过来。

我一个人在这里写作,挺开心的,而且还有越野陪着我,我不孤独。但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没有女人的男人,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我要把我的另一半接过来。

我很想念我的女儿,这段时间,在监狱里住着,我总是梦到我的女儿,我对不起她们。这次,我要接我女儿来这里,她们想要吃什么,我就去给她们弄什么。

我知道森林里有森林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都有,读研究£∑,生、博士生,也可以到森林里读。我接我女儿过来,我可以在森林中找一所大学,让她去那里念大学。

谁欺负我的女儿,我不会饶了他的。我记得去年有个二十八岁的小伙子,骗了我女儿,他说他是一个公司的经理,说自己爱好绘画,他说了很多,我女儿梅梅后来发现他的很多信息都是假的。他在骗我女儿。

我当时也是生气,就找到那个小伙子,跟他说明我的来意,我就拿出枪,一枪要了他的命。我怕因为我杀人而被抓入监狱,我就把他的尸体分成了二十八块。分别装入二十八个黑色塑料袋,然后扔到了二十八处垃圾堆。

那次我杀人,神不知鬼不觉,我并没有因为那次杀人承担任何责任。

我讲这个经历,也可以说明我为什么写作,还是那句我说过的话,我为什么写作?我写作是为了赎罪。

我的枪在我手上,我抚摸自己的白光枪,心里踏实。只要我手中有一把这样的枪,心里就踏实,没有枪,我睡觉都不踏实。

石头屋我给取了一个名字,叫做爱狗居,我养的那只狗,我很喜欢,我把自己住的这个房屋叫做爱狗居。

大人不是孩子。我这样年纪的人,看到很多活泼的孩子。就感觉自己老了。我快四十岁了,真的是感觉自己不是小孩子了。

我这个年纪的人,思想迟钝,生活无趣,再加上我被通缉,心情紧张。我的生活就像是一块路边坚硬的石头,不会动,不活泼,冰凉没有温度,冷眼看世界。别的我都不想多想,我想的最多的是不要被公安机关逮捕。

我已经通知我妻子和女儿,她们明日就能过来。她们路上遇到路人,要是拦住她们来路,要是问她们太多问题,我就开枪打死他。

敌人无处不在,我必须警惕,我的枪为什么握在手里?我的枪为敌人而准备。没有人可以战胜我,我可以被枪毙,但不能被战胜。

我拿枪就是打敌人的,否则我就不拿它了。明天我的老婆和女儿们就来了,希望她们来路平安。

我思考过很长时间,蹲监狱时就开始思考,想了很久,终于决定叫女儿和妻子来跟我一起生活,开始我没有这个决定,怕我通缉犯这样一个身份拖累了她们,连累她们,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情况,但这似乎难以避免,她们来我这爱狗居,跟我在爱狗居里生活,难免会受到我的牵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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