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八章 交州战事完回返(六十九)(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kcbook.pro,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所以说最后袁绍是败亡了,而冀州军也被灭了。其实也正常,如果说袁绍和冀州军,他们只面对凉州军和兖州军随便一方的话,那么他们未必会败了,但是面对人家两方的联合,这个确实,袁绍那样儿也是没办法不败亡啊。他是比袁术强,但是哪怕就是四州的霸主,最后也证明了,整不过人家马超加上曹操,凉州军加上兖州军,就把他们冀州军灭了,也没办法。

袁绍和冀州军有实力,这个得承认,那就是事实啊。就马超和曹操,他们可都知道,没错。这个就得说,有实力,那不是万能的,确实。说当初的冀州军,怎么都得说个有实力,那是。但赶上袁绍那么个当主公做老大的,也难怪说最后那样儿了,是啊。袁本初其人并非就没本

事,可更多那是年轻时候了。之后一些列的生活也好,是时间积累也罢,袁绍老了后,真心是糊涂多了。至少没年轻时候那样儿了,当初意气风发,拿着剑敢和董卓怼,老了确实是不行了。以前理想,他都忘了,可不是。所以说他最后走向了败亡,和曹操都没法比,更别

说比马超了,是啊。袁绍就算是年轻时候,他有本事不假,可其人却不如曹操,比后者的话,还差点儿。因此,他都不如曹孟德了,更何况是马孟起,确实啊。袁本初不是没本事,至少比袁公路,那强多了,是。而诸侯中真正能超过其人的,其实就那么几个,屈指可数啊,是。刘大耳朵是一个,其人比袁本初强。如今三分天下的三路诸侯,那都比袁本初强啊,那

没错。其他人的话,真和其人一比,终究还是不够了,没错。袁绍有那个实力有那个势力,可不光说其人就只靠着世家大族子弟,袁家四世三公,这么一个身份,不光是那个啊,确实。你可以说其人主要是靠着那些,那没错,确实对。但是要说袁本初就只靠着那些,那可不完

全是啊,那不是。袁本初其人最开始的时候,那还是不错的,这个得承认。哪怕在历史上,郭嘉、荀彧都看不上袁绍,那是。但是袁本初手下缺少谋士吗?田丰、沮授、许攸、审配,随便一个,那可都是人杰,没错。尤其是田丰、沮授、许攸,那可真是顶级的谋士,一点儿

没错。历史上什么情况,马超确实不敢说自己了解。可在这个时代,田丰、沮授还有许攸他们三个,那真是顶级谋士,一点儿都没错,就是。审配的话,确实是不如三人,但是其人确实个文武双全的人,那一点儿没错。那是可以说和凉州军李恢、兖州军满宠、江东军虞翻并论的人物,甚至其人有地方其实是超过了以上三人,那是。所以说审配其实也是个人物,

至少马超是清楚。可惜就是死忠袁绍冀州军,那就没办法了。对马超来讲,再厉害的人物,不能为自己为己方所用的,那都是敌对,下场就一个。灭了对方,咔嚓了对方,没说的。至于说放过,那除非是有交情的,要不就是放过对方对自己对己方利大于弊,那样儿的话才说

有可能。要不然的话,确实就是没可能了,没错。对马超来讲,对敌对的话,那还有什么说的。至于说自己倒是想放曹操还有孙策一马,但是显然,两人最后兵败肯定是自己咔嚓了自己,不会给自己和己方擒住他们的机会,没错。对马超来说,就算是自己真放过他们了,但是自己那些手下呢?显然他们不会说放过曹操和孙策啊,那是。斩草不除根,终究是个事

儿啊,没错。马超基本上其实也做不出来斩草不除根的事儿,说起来他哪怕就是不咔嚓曹操和孙策,可也绝对是把他们给软禁起来了,而且基本上也绝对是放到很偏远的地方,那没错。那样儿的事儿,对于曹操和孙策来讲,其实是比咔嚓了他们还难受,真的。两人那可都

是当主公做老大的人,曹操是魏王,还是朝廷承认的;孙策也是吴王,哪怕不是朝廷承认的,

不少百姓也不认可,但是扬州的百姓都认可啊,那是。因此,马超要给他们软禁了起来,并且是属于发配到了偏远的地方,那真是不如咔嚓了他们,他们自己就那么觉得。因此,两人最后的结局,其实已经是注定了。只要败亡,那么两人不会让凉州军擒住他们,哪怕马超

是能放过他们,但是还真不是说就直接自己咔嚓了自己,那不是更好?真的,不就是如此。因此,最后两军被马超带着凉州军灭了,他们就注定了,就那么一个结局啊,自己咔嚓了自己,没错。曹操和孙策,他们可都能做出来,或者说肯定那么做了,那是,所以说这个……

对马超来讲,他倒是没那么多遗憾,更多还是尊重曹操和孙策的选择,那是。如果说他年纪还没如今这么大的时候,确实还不是能那么理解。总是觉得曹操和孙策,自己放过他们两人,那难道不好吗?那时候的马超,他就是如此想法。可如今他都这么大年纪了,所以说真是了解了不少,知道了更多,能理解曹操和孙策他们了,那是。其人要再加上一千八百多年

后活的时间,那马超都过七十了,一点儿没错,所以说还有多少事儿是他真就一点儿看不透的呢?说实话,真心就是没几件事儿了,那是。毕竟马超真说起来,他有地方是不如曹操,就比如说这个人家是奸雄,可他不是。但是其人却也可以称得上一个老奸巨猾了,没错。马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