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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街虎哥伤养的也差不多了。
自从上次被许辰打伤之后,便一直静养着,表面上看是老实了不少。
其实不然。
虎哥那是谁?想当年横扫东城一条街,手拿大砍刀,头顶巾绸帽,腰缠金丝琉璃带,足登乌合六品靴,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可谓是砍遍东城无敌手,风光一时,名声大噪。
名声都是打出来的,在虎子看来解决一切问题的办法就是用拳头,不服?就打到你服为止,看不惯谁就揍谁。坊间一时流传着这样一句相当顺口溜的话,人怕横,横怕愣,愣怕不要命,不要命怕东街虎哥(严重怀疑顺口程度)。
虎子的确不要命,他这些年的恶名也不是忽悠出来的,实打实的干坏事干出来的,虎子有时觉得做恶人也挺难的,像他这样欺男霸女,欺凌百姓曰复一曰的也不是容易的事,出来混的,都是图个快活,图个名声,生活所迫嘛。
生活所迫的确不是好理由,生活所迫可以去当记女,可以当龟公,有的去偷,有的去抢,有的占山为王,有的造反称皇,但去当混混的的确不多。
当然混混也是分很多种的,良莠不齐。这东街的小混混特别爱要面子,注重名声,说白了就是特别爱装逼,因为虎哥领导的缘故。
虎哥身上是有几条人命的,年轻时当过几天土匪,杀过人,这在他看来却是一种炫耀,就能和那些小混混区别开,就好像成了大混混一样,看到没,老子可是杀过人的!感觉倍有面。
虎子好面子,很好面子,听不得别人呛他,想当初一个跟了他多年的手下,当着众混混的面发了几句牢搔,表示了一下对虎哥的不满,虎哥当即把那兄弟打的半身不遂,下半生只得在床上度过了。
于是虎子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形象瞬间传遍东城一条街,自是成了一众混混崇拜的对象,一时间纷纷拜虎子为大哥,求他罩着,这些年势力便大了起来。
据说虎子和县令或是上头的人有关系,所以才放任他的混混团队成长,一定程度上混成了东城黑帮,收保护费什么的,帮人追高利贷,打砸抢烧什么都干过。
所以虎子认为这一切都与自己的名声有关,与名气相连,可是,那一次却是栽了,被一个年轻小子胖揍了一顿,十几天都是没能下床,其实现在虎子伤只好了一半,他可不想再丢人了,混了十几年被一毛头小子打了一顿,还一个月不能起床,这是让人接受不了的,硬是装作伤愈复出。
虎子心里的愤恨,愤怒,便是像脱缰的野马驰骋在原野上一发不可收拾,横行江湖这么多年,却没这么丢脸过,直接让人打的口吐白沫,当街抬走了,这还是在三对一的情况下。
接受不了,这tm怎么行,这让兄弟今后怎么看我,这让东街的百姓怎么看我,更重要的是,这让柳巷的王寡妇怎么看我?
这口恶气一定要出,憋着比死还难受。
可是就在想要打击报复的时候,那坊官却是来告诉他,书店里的那老板身份比较特殊,可能是当朝驸马。
齐坊官之所以敢这么说,是有证据的,银行的开业大典齐坊官自是过去维持秩序了,自然看见了那位驸马就是那个神秘身份的人。他对这驸马的印象可太深了,应该不会看错,更何况他还要给虎子一个交代,便肯定了许辰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