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命由自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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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由自主

其实,一个人的心态并不是一次两次的教育就能成功改变的。说到底,还是要看悟性。

李红这个人,一直被男人压迫,她也反抗过、奋斗过,她不傻,但是从来就没有成功过。

对于别的男人,她也许可以利用,完了还可以舍弃;但是对于她的父亲,这个这个带给她最大伤害的男人,她却始终升不起反抗的心思。在她从小到大的人生经历中,这个臭男人就是他的天,就是她的噩梦。

做别人的小三,从别人那里除了金钱之外什么都得不到。按说,你一个小三所图的不过就是别人的钱财罢了。许多像李红那样的女子会想方设法的从别人那里骗来更多的钱财,然后拿着这些出卖青春和尊严换来的钱财,去寻找自己的那一份“爱情”,偷偷的在外面去约会。许多年前,当李红答应做别人小三的时候,他就知道那个人是个花心大萝卜。按说,她最好的办法就是趁年轻多从对方手里面骗点钱出来。但是,她并没有这么做,反而是想方设法的要“转正”。在她的潜意识里,她根本就不相信自己能够逃得过对方的控制。

她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在她的潜意识里就认为女人在男人手里是根本就无法逃脱的。既然摆脱不了,那么退而求其次,将那一个女人赶走了,自己也能稍微好过一点。然而,她并不明白---这样的男人虽然窝囊,但是色心不死,终究还是不会把女人当人的。别说没把那个女人赶走,就算是赶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依然得不到。

失败了,被人当垃圾一般的扔掉,她丝毫没有办法,只能自己忍着。

父亲虐待她,她忍着;其他男人玩弄她,她也忍着---不得不说,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李红除了对男人憎恶之外,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无力感---而这一切,都是她那猪狗不如的父亲带给她的---这就是为什么她被虐待之后从来没有想过要先下手为强、弄死对方,而是自寻短见的原因了。

林鑫对于李红的遭遇,深表同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赞同她的做法。有道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林鑫当然不想教唆他“以牙还牙”,但是如果始终无法战胜这个恶魔,也许李红一辈子都站不起来了。

一个大写的“人”,必定活得有尊严。然而在华夏,像李红这样的女子并不在少数。

正是由于他们的存在,许多家庭存在“不和谐”的危险。

某些官员东窗事发在法**被宣判死刑的时候,往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如果当初我犯了一点小错,就被人检举揭发,如果那时候就丢了官职,也就不会有后来的继续犯罪的可能了---”

当初苟艳丽被李德明糟蹋之后,如果拼命反抗,在事后又坚决不从,甚至将那货告上法庭、送进监狱,那么一定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对于李德明而言,其实也是一次当头棒喝,没准还能使其突然顿悟,改邪归正也不一定。

可是,苟艳丽没有这么做。她认为,她的“宽容”与“谅解”能改造一个恶魔,但是她错了。

恶魔本来不算狠,他们都是被惯出来的---正是因为她们的懦弱和妥协退让,才使得一些人的私欲不断地得寸进尺,一步一步的逐渐走向更加罪恶的深渊。如果说世界上有很多的犯罪,那么其中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人是因为犯错之后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对于别人的、社会的底线一步一步的踏过,才最终酿成。

李红会有这样的悲剧,其实早就注定了。还好她不傻,还知道出来工作,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否则,更加没有尊严的生活估计还在后头。从这一点来说,李红也是幸福的,至少比她的母亲更幸福了。

说到底:妥协、退让,跟包容完全不是一回事。包容体现的是社会的正义,也体现了了个人的素质;而妥协退让,完全就是丧失了原则,甚至牺牲了尊严,于人于己都不是什么好事。鼓励包容,决不妥协!

“命运啊!命运---”怪不得当初李念青听说了露西的故事之后,连连悲叹三声。

现在的林鑫,何尝不想仰天悲叹三声啊?

只是,如果这样做有用的话,估计天底下不知道多少人都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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