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同门一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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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像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像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一己之力,藉由日积月累的观察、模拟、苦思,把这神技“偷”出来,确实是个罕见的鬼才。

被说中痛处,花风云怒道:“哼!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怎么能明白我的志向,我今天就要证明,将我逐出师门,绝对是他们最错的一个决定。”

(是啊!他们该把你碎尸万段,我今天就不用那么累了!)

李煜心中暗自骂道,表面上却得继续装出一副高手气派,傲然道:“你与师门的恩怨,与我不相干,念在同门一场,你把人、镜交出,大家各行其是,否则,就算我肯放过你,只要把你偷学抵天三剑的事传出,你还怕没人来清理门户吗?”

被李煜这么一说,花风云大喜过望。

为何大喜?

他知道这师兄昔日仗着神剑无敌,目无余子,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遇到这种场合,哪有和人谈条件的余地,先把对手杀掉一半再说,现在肯如此屈就,必有隐情。

自从知道前日来犯者便是这人,花风云为之忐忑不安,李煜的剑法之强,只怕是七大弟子中第一,犯上了他,计决讨不了好。只是,一年前唐国灭亡,传闻艾尔铁诺已将此人毒杀,便算能侥幸逃过一死,说不定也残疾大半,拨了牙的老虎,有啥可怕。

这时听到李煜语气虽硬,却是主动谈和,心下疑窦大起,仔细打量李煜全身上下,发现除了一身颓丧不说,“剑客生命”的右手,更是被画上了永难磨灭的伤痕,任何人受到这种伤,是再也不可能像往昔那样用剑了。

花风云把心一宽,反唇相讥:“嘿!你以为自己还是当年的“金陵第一剑”么?

清理门户,哼!如果现下周师兄在场,不知道他会先清理掉哪一个?”

花风云也很清楚这师兄的过往。

他和李煜同年,更是同一期进入白鹿洞学艺,同样好剑,同样是夫子眼中的剑术奇才。

可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虽然是同一期入门,李煜方入门,便立刻获得宗师陆游垂青,破格收为入室弟子,授以白鹿洞三十六绝技。

而他,却必须忍受屈辱,侍候年长的夫子、师兄,从最低阶的学员当起,整日把时间浪费在洒扫应对上,一步步循阶渐进,至此,双方的差别,有若云泥。

在学业中,他一直听到这师兄的种种传说。

李煜被誉为“风之大陆古往今来第一剑术天才”,短短一年半,就学齐三十六绝技中所有剑学,甚至进军被历代宗师视若瑰宝,白鹿洞三大绝剑之首、剑仙李白的旷世绝学青莲剑歌。

青莲剑歌,创自于“青莲居士”李白,分为前后两套,前半套讲究变化精微,使敌人捉摸不定,极尽雕琢之能事;后半套“将进酒”剑诀,却是如同天马行空,羚羊挂角,无迹可循,于平凡中见大神奇,小笔大写意,其中神妙之处,人所难测,除了李白本人,白鹿洞数千年来俊彦无数,竟是谁也没能练成。

李煜是唐国正嫡,对于这祖上神剑,是志在必得,把全副精神投入其中,不食不眠,一心求剑。

这番心意,加上其余各方面和祖先的相似,第一剑才果然名不虚传,短短十个月,便尽得前半套剑法经要,再过七日,李煜得其全功,突破了多少一流剑手为之叹息的难关,修成了整套青莲剑歌,而其时,李煜年尚未满二十。

这番成就,惊才绝艳,震惊宇内,人皆视其为李白第二,陆游本人甚至打趣说:

“若论剑中资质,我不如煜儿多矣。”

李煜学剑有成,遂旅行大陆四方,行侠仗义,结交各路豪杰,他是王侯之身,当代剑豪,个性又豪爽风趣、一掷千金,自是人人乐意相交,锋头之健,一时无俩。

而后,李煜回归故国,准备与青梅竹马的恋人,唐国第一美人,周嘉敏,完婚成家。

为了把婚事办得盛大,顺道向日渐跋扈的邻国艾尔铁诺示意,唐国宫廷特意办了个比武招亲,声言谁若败尽群雄,便可蠃得美人归,反正,来宾多是李煜故友,自不会有人行这等横刀夺爱之举,便算有,也不会是李煜的对手。

李煜也是少年心性,能在未婚妻面前大大显脸,有何不好,不顾几位师兄劝阻、反对,允诺了这场比赛。

比武的结果,一如所料,青莲剑歌所向无敌,李煜得了个“金陵第一剑”的名号。

只是,福兮祸所倚,李煜这一胜,反引来了天大祸事,艾尔铁诺第三王子,在擂台上对盈盈浅笑的周嘉敏,惊为天人,却给李煜一脚踹下台去,又羞又怒,发誓报复。

然而,李煜剑术之强,当世罕见,艾尔铁诺也对之深深忌惮,这才不敢进犯唐国,说要报复,谈何容易。

百般无奈之下,只好请动第二军团长,周公瑾,虽然明知这是与虎谋皮,但恨欲交织下,三皇子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结果,周公瑾设计,李煜身中寒天玉膏之毒,落败被擒,艾尔铁诺大军攻破金陵,周嘉敏被俘,成了三皇子的宫中佳丽。

似李煜这种人,虽然死了九成,只要有一丝机会,就有可能东山再起,艾尔铁诺哪敢掉以轻心,不久之后,传出了李煜被赐牵机药而死的消息。

乍闻此事,花风云茫然若失,其时,他已被逐出白鹿洞,可是,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有忘记过,那个和自己同时入门,长久以来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的师兄。

不管表现有多好,夫子总会将他与李煜相比较,不管有多努力,总是得不到肯定,或许,也就是他的天分杰出,同门反而故意轻视。

“有什么了不起,和李师兄比起来,你这不过是三脚猫的程度!”

“俊彦当然是很不错的,不过比起天才……”

为了证明实力,花风云只好到处找人比剑,越比越恨,如果没有李煜,那自己或许早就成为众人的焦点,白鹿洞新一代的新星;或许,被陆游收入门下的,就是自己;或许,李煜今天拥有的一切,都该是自己的;或许……

都是或许,这些或许,遮碍了他的视线,最后,花风云得到了被逐出师门的判决。

花风云感到不忿,感到愤怒,因为这样,他更要做些大事出来,因此,他放弃了加入其他二、三流实力,却属于正派的骑士团,而将记忆中的抵天剑编出,自组狼嚎骑士团。

抵天剑的真实威力,他施展不来,只能以剑阵的形式模拟,却靠着这个,狼嚎骑士得以扬名。

当名气有了,大把钱财随之赚进,花风云始终觉得不满足,他没有办法抹去心头的屈辱感,只要想起当年几次斗剑时,给李煜撞见,一脚把他踢进水沟,事后连他名字也记不得,耻辱就像鞭子,打在他本已不多的自尊上。

花风云决心复仇,唯有打败李煜,才能扬眉吐气,可是,凭什么,拼盘剑阵吗?

正当花风云徨痛苦,他听到李煜身亡的消息,刹那间,他以为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扳回颜面的机会了。

而现在,这个纠缠他一生的阴影,就在面前,而且功力可能连当年的一成都不到,这是多好的机会,这一定是老天赐下的复仇良机,只要想到这点,花风云兴奋的发抖起来。

“你发什么抖,伤寒还是疟疾?”

一点都不能体会对手的心情,李煜冷然道。

念及周公瑾,李煜怒不可抑,不过,由死到生走了几遭,一年的颠沛流离,使他再非昔日的意气少年,不会再那么轻易的给挑动情绪了。

只要自己不死,终会把这笔帐讨回,现在该费心思的,是怎么蠃得眼前的这场战争……或者说,怎么逃过一命!

一切就是那么简单。

“从现在起,大家不许插手。”

花风云喝退想上前的骑士,转向李煜道:“念在同门一场,只要你跪地求饶,我就……”

公平比剑打蠃他,之后,再命他跪下来,像奴仆那样舔净自己的鞋子,或是……

面对唾手可得的胜利,花风云尚未开打,便给虚幻的喜悦冲昏头,他一点都没想到,猛虎即使失去了牙,也依然有虎的危险性。

“你就怎样!”

花风云并非蠢人,口中虽然狂言如涌,到底还是留了个安全距离,省得被李煜临死一击,死的冤枉,哪知道李煜语音一落,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黑黝黝的剑锋便已刺至胸前。

花风云这一惊非同小可,怎样也想不到,断了筋脉的手,还能出那么快的剑。

总算他也是剑技不凡,知道若是向后急退,必然躲不过这凌厉无匹的一剑,百忙中半抽出腰间光剑。

“当!”

两剑相格,火花乱冒,李煜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手居然挡住了这突发一击,实是可惜,而当他看清了花风liu配剑的式样,心头猛地一震。

湛卢剑!

上古名匠欧冶子的遗世神剑之一,据闻有鬼神莫测之威,是第一品的古剑,不过,这些不是让李煜愣住的理由。

花风云的湛卢剑,仅是模仿真品样式拟造的赝品,然而,湛卢剑的真品,李煜是曾经见过的,它如今的主人,是一名戴着半边面具的铁面男子……

李煜心头剧震,剑势一滞,花风云趁机藉力飘退,却给李煜一脚踹在胫骨上,重心不稳,成了滚地葫芦,狼狈地滚倒在地。

“杀了他!杀了他的人,我重重有赏……”

一个照面,花风云多年的美梦,破碎成了地上的尘埃,见不得人的败姿,甚至勾起了以往屈辱的回忆,他已经不管其他了,只要能杀了这多年来的梦魇,管是单打独斗,还是大石砸死蟹。

得到命令的狼嚎骑士,个个争先向前。对于团长命令,有一定修为的骑士,没有多少尊重感,在他们看来,会一直沉迷在过往失败中,无疑是懦弱的表现,如果不是因为剑阵的独门排设,花风云的团长之位早不保了。

这时再看他输得狼狈,几个骑士登时眼露轻蔑之色,不过,李煜昔日的名头甚大,这时虽已过气,但若能斩他首级,身价必定一夜百倍,名动江湖,而且,以他与艾尔铁诺的仇恨之深,说不定还能换到一场荣华富贵。

是以,人人展开浑身解数,务必要将这残废斩杀于剑下,才一会儿,李煜就陷入重重包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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