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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候,他曾经那么努力地追她。
他说,月,你是一个独特的女子。你站在人群中,我可以轻易地认出你。
那时候,月大一,而他已经大三。是学校学生会会长。可以写得一手好文章。常常在校报上看到他的名字——朱锦。他写他思念的城市,写他爱得近乎病态的羊蹄甲花,写他快乐透明的青春。精通弹一手好吉他,唱歌时候眼神深情。
月读大学,靠的是国家贷款。因而生活过得拮据。吃最简单的饭菜,穿最普通的衣服,从来不用化妆品,而同宿舍的几个女孩可以眼睛都不眨地花400块买一支唇膏。周末只是在图书馆的厚厚书堆中度过,没有过多的娱乐节目。
他开始追求她,甚至在校园歌手比赛中他大胆地对几千学生说:这首歌曲是献给我一直暗恋的名字叫月的女孩。祝福她永远快乐。
校园里种满繁郁的羊蹄甲树,秋天到了的时候满树满树地怒放,把校园开成一片粉色的汪洋大海。他在晚上十点的时候背着硕大的吉他来到她所居住的宿舍楼,一首一首地唱着流行的歌谣。所有的窗口都打开来,无数女生的头出现在阳台前。
这样痴情的男子。可是,她仍然拒绝和他交往。
女生说她傻,这样的男生提着灯笼都寻找不到。有的说她其实是在扮清高,在提高自己的身价,享受被男生追求的快感,有的说其实她不喜欢男人,因此面对这么优秀的男子也毫不动心。
他整整追求了她一年。
她整整拒绝了他一年。
他终于要毕业了,突然对自己这一年的努力自嘲起来。其实,爱情很无聊。
他约她到学校门口地小餐馆吃饭。她终于答应。
他说。你知道吗?月。我现在突然觉得这一年自己很蠢。是一个无药可救地傻子。所以。现在我面对你地时候。我竟然发现已经没有了那种心动地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