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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没有菲兹活得长,他只活了有两百多年,在两百多年前,他还是英国伦敦政府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
当时的丹尼尔,对于血族,内心是相当的排斥,不像那时候那些叛逆的年轻人,对于血族无比的狂热,希望得到血族成员的初拥,然后成为血族的一员,从而有了长生不死、无穷无尽的寿命。
但丹尼尔怎么也没想到,在某一个夜晚,他被血族一个亲王初拥了,然后,他就成了那个亲王的后嗣,成了他最讨厌的血族中的一员。
而在成为血族成员之后,丹尼尔渐渐也知晓了一些关于血族的历史。
人类对于血族的首次认识始于1484年,当时整个欧洲处于教廷与血族的战争之下,那段时间,血族成员在夜间大量出动,大范围与普通人类初拥。
很多人无法接受初拥而导致身体机能混乱,然后相继死去,死状像是得了瘟疫。
而后,血族就被人们认为是所谓的吸血鬼。
实则,血族的初拥,就类似于修真的洗毛伐髓。血族的修炼是血修,所谓血修,是创造血族和魔鬼组织的第一任血皇,研究出来的修行方法。
他认为凡是有生命的物种,最关键的是血液,一旦没了血液,生物也就没了生命。
所以他就从别的生物体内摄取血液,然后从这些血液中提取能量,融入自己体内,同时精炼自身血液,除去血液中的杂质,让身体有质的改变。
后来他证明,他的修行方法是正确的,而且这种方法可以极快提升修为,于是他就开始发展血族成员。
他先是选定好初拥的传人,然后在夜间潜入他们住所,吸干他们血液,然后再让他们吸食自己的血液。
这就是血族所谓的初拥。
只是有些人的身体,无法承受传承者强大血液,血液中那狂暴的力量,非但没强化他的身体,反而如把利刃,摧枯拉朽般毁了他们的身子。
这些人一旦死亡,死状就像是得了瘟疫。
那个年代,是黑暗中世纪末期,宗教统治地位岌岌可危,所以作为教廷,他们害怕有任何势力威胁到他们的统治。
血族的崛起,大范围的初拥人类,让教廷有了危机感,所以那个时候,宗教裁判所的圣骑士也就诞生了。
之后,教廷跟血族有了一场恶战,第一任血皇和众多亲王在战争中,被圣骑士杀死,而在那一场恶战中,圣骑士几乎也被血族屠戮殆尽。
而后,只有少数亲王逃了出来,最后血族就销声匿迹,甚至有些人认为,血族已经被教廷屠戮一空,吸血鬼成了传说。
但实则,血族销声匿迹之后,就渐渐演化成了魔鬼组织,菲兹是第二任血皇,而作为第二任血皇,魔鬼组织经过这么多年的修生养息,已经比几百年前还要强大,甚至菲兹还成了红衣大主教,掌控了曾经几乎灭掉血族的宗教裁判所,甚至有希望成为下一任教廷的教皇。
不得不说,菲兹要比第一任血皇强太多。
丹尼尔自从成了血族的一员,他心中就谨记着血族的誓言,他们存在就是为了复仇,为了推翻教廷。
而且让丹尼尔最为震惊的是,当年之所以宗教裁判所能灭掉血族,不是因为他们培养的圣骑士极其强大,而是因为战争后期,双方僵持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衣的老者出现了。
这个老者不是别人,正是天主教所有教徒的信仰——耶稣。
丹尼尔听闻这个,甚至都觉得荒谬,他难以置信,耶稣这个人物竟然真的存在。
不过荒谬归荒谬,丹尼尔觉得,既然菲兹和其他亲王都经历了当年的战争,亲眼目睹了那个白衣老者,那么他们说的话,十有**是真的。
从那次战争之后,白衣老者就消失了,菲兹这些年苦心修炼,而后又费劲心思,潜入教廷,就是为了有朝一日,他能找到白衣老者,然后报当年的一箭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