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丹师大会,四方云集!(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kcbook.pro,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该死的,是谁!”

火轶仰头发出一声震天动地的咆哮,以他魁梧的身躯为中心席卷而出的罡风割裂而出,颇有千山鸟飞绝之势,怒火中少,似乎能将这片地域都给燃烧起来。

只是,这周围似乎也没什么东西能燃起来。

放眼望去,连绵起伏的山峦像是被狗啃了的一样,东一块西一块,一派狼藉简直是惨不忍睹,这边山头所有的天灵地宝几乎被一扫而空,只有远处还有点绿色。

“怎么会这样?”火凤凰冷艳的面容之上淡定不在,惊得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些天材地宝呢!难道是遭贼了么?刚刚还好好的,他们也只是进去了一个时辰不到的时间而已,外面怎么就变成这副模样了!

“果然是有人混了进来!”火轶面色扭曲着,鼻孔像是喷火龙一样冒着烟,猩红的眸光环视着周围的情况,手指着不远处浑身都在发抖,心脏更是在狠狠的滴血。

这可是火浴丹之谷的宝库,沉淀了百万年的积蓄,竟然被扫劫一空,火轶没气得直接晕过去就已经是很好的状态了。

“师尊,是玄兽!”火凤凰面色亦是难看之极,仔细观察一阵之后看出了些端倪。

只是,这么大肚子的玄兽得是有多么夸张的体积?他们即使是在禁地之中也不可能没有一点差距吧!火凤凰百思不得其解,面色青一阵白一阵的扭曲,五颜六色好不精彩。

“察,给本座察!”

火轶贯彻天地的咆哮之音让周围光秃秃的山峦簌簌抖动着,那本就摇摇欲坠的山石顺势便咕噜而下。

对于此时的火轶来说,虽然这么多的宝物毁于一旦他痛心疾首,恨不得打断那毛贼的腿,只是依旧还及不上心中的担忧,禁地之中的秘密泄露出去给丹之谷带来的后患更严重!

忧心,怒火交织缠绕,火轶差点被憋住飙出一口心头血来。

丹枫林外,凌无双和楼君炎并肩而行,旁若无人的漫步走出,顺着那幽静的小道离开。

“啾啾!”

小九从凌无双的左肩窜到右肩,灵巧的小身板儿欢快之极的跳动着,甚至于还露出九条毛茸茸的尾巴,在空气中像是一座烈火红莲般盛开,比周围暗红色的枫叶都要绚烂而美丽。

“这下恐怕是吃饱了。”凌无双呵呵一笑,纤细的之间伸出戳了戳它那只覆盖着一层浅浅赤红绒毛的肚子。

“啧啧。”

小九龇牙,露出一排森冷的锃白的尖细牙齿,依旧还挂着点点晶莹的液体,那慵懒的姿态俨然是依旧吃饱喝足了。

“卟——”

忽然,一点可疑的声音,从那九道火莲花瓣般的飘出,不大不小的破风声响,在安静的夜色之中分外明显,顺便带出点臭烘烘的味道,污染一片空气。

瞬间,小九那狐狸般可爱的面颊之上爆红一片,本就是绯色流光的毛发似乎要滴出血来,愣愣的偏过小脑袋,乌溜溜的眸子眨啊眨,有些弱弱的瞟了一眼凌无双。

小家伙似乎有些得意过头了,没憋住。

“小九。”短短的两个字,几乎是从牙缝之中挤出。

凌无双已经是满脸黑线的顿了原地,眼角狠狠一抽,清冷绝丽的面容之上灿烂的笑意缓缓收敛。

拂袖抬手,两指捏着一条尾巴尖儿,振臂便在空气中扬起一抹优雅的弧度。

“嗖!”

点点星辰闪耀的墨空之中一道红芒划过,像是流星般一闪即逝,坠落在很远很远开外的峡谷之中,若是紧追望去,还能看见它噗通落入那清凉的山涧之中。

“啾!”

伴随着凄凄惨惨戚戚的叫唤,溅起水花无数,最后宛若一块抹布般飘出水面,装死中。

楼君炎和凌无双有说有笑而入,谈笑风生而出,将火浴丹之谷的地方简直是当成了自家的后花园在逛游,只是另外一边,此时依旧是乱作一团。

四方禁严,丹之谷各路人马出动,山谷沟壑之间的殿宇整晚灯火通明。

第二日,直到太阳东升时分,那响动依旧没能沉寂下来。

只是,丹师大会依旧是照常举行,这些天陆续聚集而来的天下来宾,多是威震八方的强大势力,其余中小型也是不少,但也都是上的起台面的人物,如果不是出了什么天翻地覆的大事,火浴丹之谷还是不会轻易取消的。

而明显,此事说小不小,说大也是不大。

一座山峰拔地而起,像是被一柄大刀从中拦腰截断,形成了一块平整的地面,直径约莫有数十里的样子,岩石灰白,周围最边缘一圈儿插着篆书火字旗。

朝霞满天,四周的山涧云雾缭绕,清晨时分,此处便聚集了上千人之多。

“昨晚到底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纷纷扰扰的声音之中,能听见最多的便是关于昨晚丹之谷异样的讨论。

“不知道啊,好似响动闹得还挺大的。”一片唏嘘之音四起,随后又听得有人小声道,“是啊,除了一些比较金贵的客人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被搜查了,你们呢?”

“你这不废话么。”

“我知道,我知道,据说是丹之谷的禁地遭贼了。”这道声音瞬间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不是吧?”

那人兴冲冲的道,“是啊,怎么不是,据说还是监守自盗呢,我听说那什么花老还有另外一名老者,被谷主押起来了,要接受长老院的审判。”

“……”

周围之人面面相觑,听得周围你一言我一语的参合之后,更加摸不着头脑。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