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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若真是算起来,我也助不得芙蕖什么。长久以来,似乎有很多人,像这样,曾对我寄予厚望。他们甚一致地认为,我能动辄迷倒李世民,成就他们的别有用心。
这些人本也不是什么普通人,眼力极佳,但只是爱情这一桩,却有些不同,有时往往若能迷得迷迷瞪瞪时,那是两个人一起迷迷瞪瞪。
说起来,也许他们终究是看对了,但却只看对了一半。李世民再能耐也只是一个凡夫俗子,可以动心,只是很难动心到底。一个女人,以色事人,究竟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她的魅力只是一个方面。而那个被魅惑之的人的自制力,才是起主宰作用的更大的一个方面。偏偏,李世民是一个自制力很强的人,一直都很分得清主次矛盾。
所以,我去迷他这项任务,委实好像是是我被他迷倒了。
由来,我这个失败,那是个注定的失败,只因,他们指给我的那个人,似乎是更让我难忘,而他清雅方正难于沉沦。也许是他对这世上所有东西的爱,都不透彻。那么,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助纣为虐。
做一件好事不容易,做一件坏事也不见得就那么手到擒来。
我跟在芙蕖后面懒洋洋地走,很是没有目的。前面的芙蕖,突然停下来时,我自然没能及时发现,已经很是及时地撞了上去。他电闪转身,伸手将我扶住,然后,大踏步地拐向一旁的书画社,买了纸笔砚台,交给阿福抱好。
我很奇怪,我们先时逃得不分日夜时。没有逃掉,现在堂而皇之的时候可大街地乱逛,又没有人管我们。也许是唐军没能大胆地想到,我们三个被狼狼狈狈地大追了一圈儿后,还会没事人一般,满大街的寻开心,生怕不能被抓个正好的,这般没心没肺形状。想来,就算踏实觉得我们有几分神似,也会自打个嘴。亲自抹杀掉什么什么破脑袋抽绎出来的败家想法。转而愁肠百结地感叹,万不能是那三人。
我探头去看芙蕖,他刷刷点点写出的字迹来。只是一封简单的信,内容与他的心意吻合,“大眼儿不惭”地说,李世民在他手中,还说要送回突厥云云。封好信封。还不算完,又在火上燎去了信尾,抖了抖绝灰,再极其悠闲品了一壶茶,才拍拍屁股走人。
我有些心疼地回望,那烧得半毁的信。觉得,丢在屋里,着实不如丢到大街上。容易被发现些。略略与芙蕖提起此事,他说,“没什么,只是不想那么容易叫他们上当罢了。因人们大抵喜欢颇费周折得来的东西。”
他这个观点,我认同得厉害。进而觉得他是个很厉害的人,又进而觉得。我能在他手中逃跑的机率,要小于颉利能从唐军手中逃脱的机率,双双并列渺茫。
我们在对面茶楼喝茶,悠赏街景,一切太过平静,美轮美奂的计策无人问津。这样安静的计谋。我又喝了一口茶。抬头时,惊奇地发现,那做掌柜的人儿好端端地摔出门槛来,将将要爬起来时,又一头重重摔了下去,然后,给那小二搭了把手,便连滚带爬地冲出那客栈,手里执的那半焦信片莫不是……
我“噗”地一口喷出香茶来。芙蕖只是淡然瞥了瞥,那道踉跄身影,道,“比我想的还快些。“我点了点头。
然后,琢磨着要不要打听一下,这个打听的想法,刚刚转出脑海,就已不大忍得住,抒了抒胸臆,“只是,我们要如何与他们接洽呢?他们要是找到我们,还不得真接抓了我们,哪会客客气气地等我们讲条件。”
芙蕖并没有否定,反倒表示赞同地点了点头。我更是奇怪,似乎从没有人作假,也作得这么胸有成竹。我几乎要怀疑,他真的是有李世民在手,否则怎么可以如此的泰然自若、有恃无恐。
他又向面前的杯中蓄了遭水,打目一遍四周,“我自去看看。”
我是知道他的身手的,除了斗不过李元霸,放眼普天之下,想来也已经没有什么敌手,了得非常。只是,我们对那一厢,什么底细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一直主持大事的是何许人也。只是这个“不知道”即将结束得痛快。他在我疑问的尾音上,对着一旁支开的窗,努了努嘴。
我不明所以,径直追目过去,对面的客栈,已经给唐军里三层外三层箍得如铁桶一般。转眼,又“呼拉”如潮水一般,开列两厢,露出中间笔直的一条通路来,正中健步踏来一清笔人影儿。我细细上眼,虬髯阔额,粗犷有力,虎目点睛,正是李世民的左膀右臂尉迟敬德。此时,于那宽阔道上走得欢快有力,却陡然停住身形,转过头来,向着我们处身的茶楼凝了数凝。
这个事出突然,我有点儿招架不住,直想向桌子下面溜。不过芙蕖伸出手来,给我注了杯水,刚刚好尉迟公目光、身形均已转过,避得大吉。一颗心扑腾了两下,也就顺了平常。原来芙蕖此番的对手竟是尉迟。将他们两个较量在一处,我却不能慧眼看出,预知了那败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