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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可能,陈启明走进卫生间,刚解开腰带,结果被凶手捂住嘴巴,然后按入浴缸之中。比较而言,第二种可能比较大,腰带极有可能是凶手给系上的,时间不允许凶手将腰带完全系好并且理顺。
陈启明左手小拇指的长指甲大部分断开,只有两毫米左右的地方和指甲连在一起,这说明,陈启明在被凶手按入浴缸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挣扎。
陈鸿翔说,两个女儿都有留长指甲的习惯(仅限于最小的手指)。
陈杰对指甲缝里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但指甲缝里面没有任何东西。
陈启明的死亡时间比刘老师稍晚一些,大概在二十分钟左右的样子,陈启明的腋下尚有一些余温。这也就是说陈启明死亡的时间在四点五十左右,这和她放学以后回到家的时间是比较吻合的。
陈启明在死亡前没有遭遇过性侵害,凶手到马老师家的目的非常明确——他是冲二十六万块钱来的。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陈启迪的尸检报告:
陈启迪的尸体躺在浴缸外左侧靠墙的地方——也就是固定的玻璃拉门的后面(虽然两扇玻璃门对拉,但平时这扇玻璃拉门是不怎么动的)。
这里极有可能是凶手的隐身之处。凶手站在玻璃拉门后面靠墙的地方,正好是一个死角,站在外面的人是看不到他的。
陈启迪的衣服完好无损,陈杰和刘大羽将陈启迪的尸体放平在浴缸前的地上(陈启迪的尸体原来是蜷曲在玻璃拉门后面,背对着墙,头顶着玻璃拉门)。
陈启迪的右脚穿着一只小白兔造型的拖鞋,另一只拖鞋在抽水马桶旁边——正对着木门的地方,这说明陈启迪遇害的时候正准备上厕所。当然,陈启迪上厕所的要求没有姐姐陈启明那么急切,陈启明的脚上穿着一双李宁牌运动鞋,鞋带系的好好的,一定是因为尿急,她没有换拖鞋,将书包扔到沙发上以后就走进了卫生间。
在防盗门的右侧,有一个咖啡色的鞋架,鞋架上放着几双棉拖鞋,其中一双是狗熊造型的小号拖鞋,这种拖鞋应该是陈启明的,在鞋架上还有两双女式棉皮鞋,一双是红色,半高跟,比较时髦;一双黑色,平底。红皮鞋是马文静的,黑色的皮鞋是马老师的。鞋架上还有一双李宁牌运动鞋,陈鸿翔说这双鞋子是陈启迪的。小孩子,憋尿的时间比较短,学校放学的时候,厕所里面人满为患,姐妹俩应该选择回家解决,因为家就在学校附近吗?陈鸿翔也证实了欧阳平和刘大羽的分析,两个孩子确实有这样的习惯,她们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上厕所。
从整个作案过程来看,凶手似乎对马老师家的情况和生活习惯了如指掌,他选择马老师不在家的时间,唯一难于琢磨的是他为什么要选择两个孩子即将放学的时间呢?这个时间是非常容易和陈启明姐妹俩相遇的。所以,从这一点来判断,凶手似乎对两个孩子的情况似乎不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