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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庭烽会做菜,那是他在国外求学时候,练成的,为的是不让自己的肚子遭罪。
他是个挑嘴的人,曾经,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胃欲,一度嗜菜谱如狂,牺牲无数食材,而练成了一手绝好的厨艺,但,除了儿子,几乎没有外人有那福份尝到他亲手做的菜。
一,太忙,二,在这世上,他觉得他还没遇上一个能让他脱了西服,系上围兜熬汤做饭的人。
就连他自己吃东西,通常都是请人做的。
尝遍天下美食的他,对于食物的要求,几乎已经到达一种几近苛刻的地部。他之所以很多时候会回祖宅,全是因为那边聘了一个顶尖的厨师——他们家那位老爷子也爱研究美食。
至于紫荆园这边,原本他也养着一个厨师,哪怕他这些年很少过来,但依旧以高薪聘用着,可今天,他故意放了人家假,除了保安,他几乎把其他人都请了回去。因为他想好好研究一下这个胆敢来冒充的女人。
“爸爸,妈妈做的菜,超好吃呢!”
两个小时后,当面对桌上那看上去很清淡可口的三菜一汤时,听得儿子兴奋的夸赞时,他挑了一下眉。这小子继承了他的特殊偏好,对食物极为挑剔,以至于,有一回,他们父子俩来这里过两人世界时,因为厨师生病没能来上班,他临时让人叫了几个道来,这小子吃了几口,就皱着眉头推脱不肯吃。最后他只好亲自下厨。
佟庭烽尝了几口,虽然食材很简单,但是看上去颜色搭配的很赏心悦目,还真正做到了色香味俱全。
“臭小子,有了妈妈,是不是打算把爸爸打进冷宫了?”
他微笑的晃了晃手上的红酒,似笑非笑的侧着脸,睇着一直不爱用正眼睇他的女人。
他是个自幼衔着金汤勺出生的人,身份尊贵,再加上天生聪明,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别人仰望的目光。哪怕在国外那两年,脱掉佟家这件华丽丽的包装,他也只是一个寻常的求学者,但入校没半年,他就用出众的才华,令“佟庭烽”三字闪闪发光——再如何低调,总能轻易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这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无视,还真是……嗯,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