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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霍启航从小到大是一个冷静的人,环境以及母亲的教育,养成了他这样一种遇事沉着、大山压顶依旧面不改色的性格。活了三十一年,能牵动他情绪的太少,能让他大悲大喜的,除了宁敏,再无他人。
这一刻,因为这句话,他急急打住了步子,抬头看了一眼正在给晚晚挂点滴的大夫,转出了房间,压低着的声音迸射着几丝无法掩饰的喜色吨:
“好,那就好……对了,安全吗?有没有受伤?级”
关切之情溢于言辞。
郝军听着鼻子赫然一酸,四个多月生死难卜的折磨,如同把霍少架在火上烧烤,此刻,听得消息,他第一个盼望是,她可以安好。
世事无常,生命珍贵,有命有未来,没了性命,世间再如何繁华,都没了意义。
“应该,没有!”
“什么叫应该没有?她人呢?不在你身边?还是没有救出来?”
霍启航敏感的感觉到了什么。
“我有见到她了。”
“然后呢!”
“她并不认我!”他轻轻说。
“什么叫她不认你?”
这话说的也太模棱两可。
郝军沉吟着,一边睇着前方佟家的车,一边斟酌着要怎么回答:
“怎么说呢?她没有被莫臣之带去。她在佟家。霍少,她……现在是佟庭烽名义上的太太……有件事,很离奇,佟太韩婧长的和宁小姐一模一样。暂时我还没有弄清楚,宁小姐是怎么做了佟太的。眼前的情况是:宁小姐好像并不想回琼城,把我当成了空气。霍少,你能派人把晚晚送过来吗?”
霍启航很冷静的听着,眉,不知不觉拧起,初闻的惊喜,被这一句话里含蓄表述出来的意思抹了一个干净——
他想到那一次,在宁家,在电话里听到的那个悲痛欲绝的声音,便心痛若绞。
他知道的,她恨他。
可他听不懂话里的其他意思:她怎么会成了佟太了呢?
“你给我说个清楚明白!”
郝军只好把整个经过说了。
霍启航听完沉默,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情乱的厉害,却很冷静的吐出这么一句:
“好,我知道了。”
提腕,他看了看腕表,现在时间是十三点三十分,等一下他还有一个重要的会议要开,大约要开到三点,这个会议,他必须要出席,但之后的那些事,可以往后推:
“五小时后,巴城见!”
郝军一听,生惊,突然有点懊悔打这个电话了,连忙道:
“霍少,您就别过来了,只要把晚晚小姐送过来,我就能让宁小姐跟我回琼城!”
“不,这一次,我要亲自带她回家,再也不会让她们母女离开我了……”
“霍少……”
霍启航没有给他劝的机会,果断按下电话,心潮澎湃。
转身跨进房间时,他下了一个决定:
这一次过去,他要第一时间和她注册。
对,他要让她名正眼顺的成为他的太太,冠上霍姓,再不离他身侧,哪怕因此他会失去其他,他也在所不惜。
六年前,他已经为了权利、为了那些利益、那些顾忌,而失去她,这一次,他要先斩后奏。他不会再让爱情撞死在权利法杖之上。
“一个半小时内,能让小小姐的烧退掉吗?”
霍启航坐上~床沿,看着昏沉着的孩子,大掌轻轻抚上那细致的脸蛋,这张脸蛋,多像她妈妈,以后,也必是一个美人坯子。
他低头亲了亲女儿的额头,心头一片柔软——晚晚,是敏敏赐给他的宝贝。
现在的他,实在后悔,当时在中国,怎么就那么笨,早应在驻中国大使馆时,就把那个带球跑的女人锁起来,直接在大使馆里注册结婚。而不是只想着回来后给他一个盛大的结婚仪式。
如果当初他可以那么做,芮中将想要召回她去救人,就必须征询他的
意见,而不是急色匆匆的就把猎风组派了出去,等到他得到消息,他们已经飞离东艾领空,抵达了营救地,令他想要让他父亲收回成命都不能。
“恐怕不行,体温太高,没办法一下子退下来,您瞧,现在睡的这么沉……都没有意识了……”
霍启航将晚晚的小手拢在自己的大掌上,那炙热感是如此的强烈,想要带她过去显然不太理想。她的身体情况不允许。
他琢磨了一下,又在晚晚的脸上亲了一下:
“晚晚,乖乖睡着,也许明天天一亮,你就可能见到妈妈了……以后,我们一家三口再也不分开。”
边上董医师微微在笑。
她是看这孩子长大的,从小那么冷漠的一个人,原来也有这么热情的时候,若不是爱乌及乌,霍少又岂会在百忙之中抽空来关心这个小姑娘的身体状况。
三
傍晚时分,宁敏起来吃了一点点心,别墅内悄无声息,都走了,包括佟六福,何菊华,佟蕾,乔琛以及佟庭烽。
季阿姨说:“都回佟园了。不过门口另外有一辆车守在那时在,一直没离开。也不晓得他们那是什么意思。”
宁敏想,那大约是郝军的人。
那个人仔细惯了,什么事都长了一个心眼,都留有余步。
她望远镜望了一眼,守在门口的那辆车里的人,叫小弓,郝军的人,四个月前,她见过的,正是那个叫小弓的,把她熟睡的女儿给抱了去。她想去追,霍拦往了她,静静的对她说:
“敏敏,我们需要好好谈谈!孩子暂时让郝军他们看着,她是你女儿,同时也是我的女儿,他们不会伤害她。你陪我走走……或是陪我去吃晚餐……六年了,你不想我么吗?”
九月初一,傍晚,秋高气爽,天微凉,他和她对峙在彩霞满天的夕阳下,她发现他依旧英俊高大,六年不见,他身上那种骇人的威慑力似乎越来越强大,却独独对她抹开了那样一份温存的柔情。
初恋,最是难忘。
第一次被告白,第一被牵手,第一次被拥抱,第一次被亲吻,第一次偷偷摸摸搞地下恋情,第一次有男朋友过情人节,第一次由他亲自驾驶旋风一号战斗机在湛蓝的天空底下一起畅游;第一次毫不保留的献出彼此——那么多的第一次,他们曾一起分享。
她那张纯白的感情世界,经他挥毫,而色彩斑斓,那样一份浓墨重彩爱情,怎么能轻易忘怀?
离开,那是不可奈何。
六年的分离,她对他思念有加,可到如今,她真的很痛恨,四个月前,怎么就让他找到了自己,如果依旧能那样生活,才是最好的,哪怕思念,至少没有恨和痛。
而今,她的心,疼的厉害,也恨的厉害。
那种感情的变化,不受思想的约束,那是残酷现实积累下的必然产物——爱,同时恨着,那么的复杂。而现在,她更想淡忘。
宁敏没有走出别墅,而是将自己锁在房里,找书看,就这样静静的做着自己想做的事——这是佟庭烽为她创造的宁静,他把所有人带走,就是想让郝军以为,她已经不在这里。
唉,曾经那么熟悉的人,原来有朝一日,也能令她对他退避三尺。
“太太,要喝咖啡么?我煮的咖啡还不赖。不过先生比较喜欢清茶或是白开水,害我英雄无用武之地。”宁阿姨笑着说。
“有没有摩卡?”
“有……”
“那就来一杯!”
“好,请稍等。”
其实,她并爱喝咖啡,或是因为受了祖父的影响,打小,她最先受到熏陶的是茶艺。最爱喝的是纯净水。
她总觉得水是最最纯萃的东西,不含杂质,可滋养生命,那是万物不可缺少的东西。而咖啡,味道太过于浓烈,刺激性强,喝了,能让人粗神亢奋,难以入睡。
但霍启航爱喝。
那个人最爱喝的是摩卡。
这种咖啡口感特殊,层次多变,慢慢的品尝,能让人体验到的感受从头到尾都不会重复,变化不断,越品越如同品饮一杯红酒。
有人曾经这样形容:如果说墨西哥咖啡可以被比作
干白葡萄酒,那么也门摩卡就是波尔多葡萄酒。
霍启航说过,他十六七岁就开始喝咖啡,对咖啡已上瘾。因为工作忙碌,精神压力大,他常拿咖啡来提神,工作期间,喝一杯摩卡,是他唯一的嗜好。那段做了他贴身警卫员的日子里,研究怎么煮一杯好喝的咖啡成了她闲暇之余的唯一可以消磨时光的事。
对于咖啡的适应,皆来自那时。
离开他之后,她几乎没有再买过咖啡豆。咖啡一下远离了她的世界,相依为伴的只有纯净水。
再闻到这个有点熟悉的味道,她发现鼻子酸酸的,心里堵的慌,想去倒掉,又觉得有点太不尊重人,她只好喝了一口,甘醇中带着令人陶醉的丰润余味,柔和的酸,以及甘味,杂糅的恰到好处。
“挺好!”
她笑,笑的有点不自然。
季阿姨瞄了几眼,没多说什么,很识趣的离开——临到门口,又远远瞅了一眼,总觉得太太不太开心,心有千千结。大有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的样子。
那杯咖啡,她到底没有喝完,闻着那香气,对着那咖啡杯,她就会回忆昨日种种。
曾经有多恩爱,如今的恨便有多沉重。
她去找了一本书看,心乱,难平静,也不知过了今朝,明日还有没有如此平静的时光——郝军不是那种肯善罢甘休的人啊,她有点担心,那个人会打电话告知霍启航有关她的消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