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四二章 约瑟夫的私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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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永吉已经提出的两个条件,约瑟夫.约翰斯顿虽然也讨价还价了几句,看似相当较真,但其实那都是烟幕弹,不是他的根本目的。○

因为不管是赎回城市的赎金也罢,还是什么货物的双免政策也好,归根到底都要总统戴维斯拍板决定,他这个总司令作用不大,最多就是个带话的。

真正让约瑟夫.约翰斯顿在意的,或者说他此行的真正目的,并不是那些城市的拥有权,而是中国远征军占领城市的实际管辖权,以及那批美军俘虏跟缴获的武器!

也就是说,中国人占领的那些城市的实际控制权,还有美军俘虏跟那批武器,才是约瑟夫最看重的地方,他之所以如此看重,不是为了国家大义,而是为了自己心中的小九九。

换言之,他这次跟李永吉的私人会谈,归根到底是为自己以及自己的家族攫取利益!

前面说过,这位约瑟夫.埃格雷斯顿.约翰斯顿将军不但带兵能力强,而且出身名门。他的指挥能力就先不说了,有目共睹,那这个名门到底有多牛逼呢?看看他的家族成员就知道了。

他的父亲曾经参加过**战争,退役后成了一名法学家,是弗吉尼亚州当地最有名,也最有钱的律师。

与此同时,他的母亲也身份高贵,是著名政治家帕特里克.亨利的亲侄女。

帕特里克.亨利是谁?就是那个说出“不自由,毋宁死”明言,美国**战争中的著名演说家,同时也是弗吉尼亚州的首任州长,被称之为弗吉尼亚之父的超级牛人。

**战争之后,帕特里克.亨利成了弗吉尼亚州的第一人,而亨利家族也成了弗吉尼亚州当之无愧的第一家族,甚至在整个美利坚合众国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等约翰斯顿出生之后,借助于他父亲的财力、能力以及亨利家族的力量,这个约翰斯顿家族也成了当地最有名的名门之一,号称弗吉尼亚三大名门之一,是说句话就能左右整个弗吉尼亚州走向的存在,说是本州的军阀也不为过。

这其中,约瑟夫本人,又是这个巨大家族中的翘楚,他不但出身好,能力也强。在西点军校读书期间,就崭露头角,校方评价其“为人谨慎、冷静,判断果断而又准确”。

可以这么说,在西点军校学习期间,他的光芒或许不是最耀眼的,但却是最务实的,良好的出身并没有让他养成骄傲自大的坏习惯,反而让他学会了克制跟冷静。是一个十分自律的人。

在军校毕业后,他被授予陆军少尉,派往陆军第4炮兵团,可以说是从基层干起。先后经历了多次重大战争,不但指挥过炮兵,像骑兵,步兵。辎重兵等部队,他都亲自指挥过,是一步一步积功升上去的。

也就是说。由于在多个兵种服役过,导致这个约瑟夫是个真正的多面手,不管什么兵种都熟悉,这让他十分擅长指挥混合兵种,是这个时期难得的战术战略双全的名将。

他指挥战斗有个特色,那就是不行险,不去打没把握的仗,而是先把自己置于不败之地,再去跟对方打。

同时,他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将领不同,那就是他十分注重保存自己的有生力量,讲究集中优势兵力,对敌人各个击破,甚至为了保存自己的有生力量,集中自己的优势兵力,可以放弃一些战略要地。

比如之前的维克斯堡战役中,约翰斯顿对阵格兰特的时候,就曾经命令彭伯顿放弃维克斯堡,主动放弃这个看似重要的战略要塞,带领所有部队去杰克逊城。

按照约瑟夫的计划,他是要把所有的部队都集中在战略地位不是那么重要,但后勤补给更充足的杰克逊城,这样一来,他的兵力集中在一点,而格兰特远道而来,还要分兵把守,他就可以静待时机,等格兰特的军团露出破绽的时候,再集中力量一举翻盘。

应该说,当时约瑟夫的计划是最有可行性的,也是最完美的,一旦彭伯顿听了他的话,早点带兵撤退,别眷恋那个什么维克斯堡,带兵去杰克逊与他汇合,维克斯堡战役也就打不起来,也不至于被格兰特各个击破,最终被围困在维克斯堡坐困愁城。

可惜的是,约瑟夫.约翰斯顿空有才华跟眼光,职位看起来也很高,但实际权力有限,根本指挥不动下面的骄兵悍将。

归根到底,是约瑟夫.约翰斯顿与戴维斯总统有嫌隙,戴维斯总统不信任他,看不惯他,只是迫于约翰斯顿家族的压力,不得已才任命他为高级指挥官。

前文已经说过,南北战争刚爆发的时候,南方军的北弗吉尼亚军团几乎都是约翰斯顿家族跟亨利家族支持的,说是这两个家族的私兵也不为过。

这件事让坐镇里士满的戴维斯总统相当忌惮,所以虽然刚开始任命了约瑟夫为北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

这个约瑟夫也的确够狠,带领弗吉尼亚军团(当时还不叫北弗吉尼亚军团,后来的那个名字是罗伯特.李重新命名的)连续打了好几个大胜仗,多次以少胜多,把联邦军打的找不到北。

然而可惜的是,约翰斯顿亲自赶赴前线视察的时候,却在阵前被北军子弹击中,这是一次相当重的伤,伤险些当场要了他的命。

就是那次负伤,约翰斯顿被迫撤下来养伤,部队则交给了罗伯特.李。

当时罗伯特.李刚刚接过部队的时候,他本身根本没什么名气,对部队士气的提升相当有限,事实上,那时候部队的士气甚至还有所减弱。

但是,约瑟夫.约翰斯顿其实早就制定好了后续的计划,所以罗伯特.李只需要按照原来的计划行事,只在具体战术方面临机应变就可以了。

实际上,后世评价罗伯特.李刚接手部队后的表现,尤其是紧接着的七天战役中的表现。认为联盟军的表现并不是特别好,之所以能赢,还是对面的对手,也就是联邦军的指挥官麦克莱伦更蠢罢了。

换言之,罗伯特.李并不是一上来就才华横溢的,他也是在战斗中慢慢熟悉了联盟军以及联邦军的节奏,然后才纵横开阖,谱写了属于他的传奇,但这归根到底,约瑟夫.约翰斯顿给他打的底子以及让出的机会都是不能忽视的。

之后。罗伯特.李把那支弗吉尼亚军团重新命名为北弗吉尼亚军团,并且带着这支部队南征北战,逐步打上了自己的烙印,混的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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