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6章、终于醒了(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kcbook.pro,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既然有竞争就会有胜负,有争斗,自然也会有胜败生死。

真灵界奉行的便是适者生存,传承也罢,自我证道也罢,只要存在便是成功。

自我证道便是另外一种无法模仿的境界,也适合大多数散修王者。

也许证道之初证道者实力比不上那些宗门根红苗正的证道王者,传承更是无从谈起,完全走的是野路子。

可随着修炼,这些人却能时时刻刻从修炼中找到对应自己道法的道理,发现错误,锲而不舍一点一滴的完善,虽然进步很慢,可却是自己摸索出来的大道,也是最适合自己的力量,厚积薄发之后便是证道的圆满。

从境界上来看,前者根本无法与后者相提比论,毕竟前者是继承,后者是开创。

前者是有先人开好路子,而后者却是摸石头过河没有什么可以借鉴。或许前者刚开始就会崭露头角,耀眼不可直视,但到后面却碌碌无为,只能啃食先人的老本,伪天才说的就是这些人。

而后者开创自己的道,契合大道,慢慢积累基础却无比扎实,直到横空出世,这才被世人发现,创立传承的往往说的就是这些人,没有创立,哪里有什么传承?

证道之下皆是蝼蚁,那是因为不触及天道,修士再怎么修炼,根本不在在证道王者眼中,挥手即可掐死。而证道之路却是由森森王者白骨铺就,证了道不得圆满,更是生不如死。

有多少证道王者孜孜以求却摸不到圆满的机缘,只能眼睁睁看着寿数缩短,最后化道,一身所学变为大道的一部分,一身惊世骇俗的修为也最终回归大道。

证一道是为王,证两道是为王中王,即为皇,证三道则为王中帝皇在证道王者中堪称无敌。可即便你证道几何,大道若干,如不得圆满,终究敌不过一个圆满尊者。

进入尊级的条件便是证一道圆满,再修另一道。

所以踏入尊级才是真正踏入永生,跳出三界大道之限,因为他已经可以完全掌控大道中的某一支,成为了大道本身。

王者、皇者、帝皇哪怕再强,都无法与大道抗衡,这就像蚂蚁与大象对抗一样,尊者代表的已经不再是个体,而是大道本身。

像慕容石这样的证道王者在普通修士看来已经登峰造极,随意就可以施展出毁天灭地的法术,几乎拥有不死之身。事实上,这种王者太多了,多到了修为到达一定程度,扛过大乘天劫,再稍微证下道,让大道应承一下就是王者了。

可在尊者眼中,他们何尝不是蝼蚁,只不过这蝼蚁略微高级了一点,升级成了带壳的蟑螂。

韩风来到五行宗的目的宇文光并不得而知,但熟知韩风为人的他知道韩风既然能拿出土灵功法,自然也可以拿出另外四种功法。

更重要的是,韩风这些年来的历练让他能够轻易察觉到五行界的祸根,这可不是某位王者能够察觉到的,风雨漩不行,恐怕整个五行宗所有证道王者都不行。

慕容石知道宇文光要给谁传讯,虽然恼怒却不敢为难宇文光,他虽然通过慕容月触摸到了一些土之道的变化,可还是拿不准需要从韩风口中得到印证。现在这宇文光摆明了要拿宗主来压他,他也只能忍着,毕竟求人也要有个求法。

远方一片火烧云一瞬间漫过半个天际,云中还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一道火红的影子飞快的闪现着,还没等三人捕捉到就已经出现在面前,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风雨漩红裙摇摆,鬓角中竟然渗出了一滴滴汗水,也不知道是匆忙赶来累的,还是被宇文光吓的,总之此刻,风雨漩的神情异常凝重,直接无视了在场的慕容兄妹,径直朝宇文光逼近。

“老师,您说的可是真的?韩风真这么说了?”

宇文光点头,虽然他不相信五行界已经大劫来临的说法,但他完全相信韩风的眼光,事实证明韩风从没有出过错,如果已经说出了这样的话,那只有一种解释:五行界面临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了。

传讯中宇文光早已经说明了玄石峰和冶金山的大问题,弟子们为了灵石毁掉灵怪的栖息场所,使灵怪彻底站在了五行宗的对立面,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五行界自内封闭,外人如果不知道具体的路径根本无法进入,如果这些精怪中真有韩风所说的可怕存在沉睡着,为了守护五行界,很有可能会拿五行宗开刀。

不能共生那就抹掉,想必当初创立五行界的仙人就是这样想的。这些精怪中如果有强者守护者五行界,其威能恐怕足以灭杀证道王者。

就在风雨漩想着说辞教训慕容石时,整个矿区突然震动起来,大地开始龟裂,一块块巨石从地底升起,伴随着这些巨石升起的竟然是数不清的土灵精,这些土灵精疯狂逃窜着,不知道再躲避什么危险,从裂开的大地中飞奔而出,并不是对着风雨漩三人而来,转眼间就跑了个一干二净。

这种巨变让慕容石有些不安,他可以让大地发生震动,可并不会引发这么大的阵仗,很显然地底中存在着某种可怕的存在,强大到了让这些无所畏惧的土灵精四散奔逃避祸。

震动越发的剧烈,伴随着地面翻动的竟然是滚烫的熔岩,这熔岩很快将所有地面的草木完全吞噬,竟然有灵性的一下子翻起了数十丈高的巨浪,狠狠地朝着几人砸来。

慕容石脸色巨变,身上不知何时附上了一层厚厚的石甲,直接将慕容月扯到了身后,生怕她受到伤害。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