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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李大哥的男子,身材魁梧,生着络腮胡,对乔装为少年的清秀少女举止多有爱护。
他爽朗一笑,眺望着远处旌旗,愉快的说:“快了,再有几日,大同就要到了。”
这队人马,乃是朝廷派来犒赏节度使李国昌的使者。他们奉命而来,带着金银珠宝以及美人,千里迢迢赶到这里。
带队的人乃是宗室子弟,奉命犒赏军队算是肥差。王充将顾晓晓托付给领队之人,并没有言明她的身份。旁人也难以想到堂堂相国家的三女儿,会跟着军队长途跋涉来苦寒之地。
顾晓晓被领队随手交给了李沁,一个闲散宗室。这段日子顾晓晓多蒙他照顾,也不曾提出过分要求。李沁早已看出顾晓晓是女儿身,见她吃苦耐劳,日夜兼程没有丝毫抱怨,对她顿生好感。
在相府休养了近两年后,顾晓晓身体得到极大改善,容貌更显年轻。
一路上混迹于男子之中,她担心露出端倪特地用黄粉涂了面,只是天生丽色如何遮掩。即使顾晓晓刻意化丑,从外表上看,还是一个清秀小郎君。
顾晓晓对此十分无奈,毕竟她只能掩去花容月貌,总不能自毁容貌。再者顾晓晓来大同,心中自有掂量,她想揭穿薛平贵的真面目,又怎会毁去相貌。
她要光明正大的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当着薛仁贵的面,拆穿他的伪装。在此之前,顾晓晓只能伪装好自己。
李沁性格直爽大方,一路上对她多有照顾,顾晓晓十分感激。他明明看出了她是女儿身,却从未盘问过她的来历目地,这一点让顾晓晓十分感激。
风雨飘摇的大唐,仍然带给了顾晓晓无数惊叹,她从不曾想过,原来一千多年的世界,会是这副模样。古人的智慧远比她所能想到的更让人惊叹,战争的残酷,同样是她闻所未闻的。
亲历冷兵器时代,顾晓晓才知,原来一将功成万骨枯,不止是一句诗,而是血肉堆砌的战功。
三四天转眼就过去了,抵达大同之后,顾晓晓随着不断深入,果生出无限感慨,大同不愧为三代京华,两朝重镇之地。此地南达并恒,西界黄河,北控沙漠。
怪不得朝廷如此重视大同,这里乃是当之无愧的屏障。守住大同,便能减少异族的侵扰。
顾晓晓在现代时,没有机会到西部一游,如今到了大同,感受着古战场的雄浑壮阔与肃杀,心情难以言喻。
从秦汉时期,这里的战争便没有停止过,临近戈壁滩,生命在这里显得难能可贵。
队伍在驿站中落脚,大同节度使李国昌听闻陛下派下无数赏赐后喜不自禁,招呼起前来封赏的人也是不余遗力。顾晓晓在队伍中,算是占了便宜。
她能识文断字,在点数带来的绫罗绸缎以及金银上,出了把力。战乱时期,能够读书识字的人,在平民百姓看来十分了不得。
顾晓晓本以为到了大同,她需要费心思打探薛平贵的情况,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