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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任没走回头路,而是先向北来到Q市市郊的自由市场,他的同伴丘洪标以杂货小贩的身份在那里等着他。丘洪标不但负责接应于任,同时也是他的瞭望员。如果于任没有按时回来,丘洪标会在自由市场等待二十四小时后自行撤离。见到丘洪标后,两人立即收拾东西穿城北上,预定的撤离点是Q市北面一百多公里的海边某处。
出城向北没走多远,于任就感觉不对。从十里铺到城南一带,路上几乎看不到人。但是现在,路边林子里总晃动着一些模糊的影子,于任本能地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立刻让丘洪标把两只手枪都从包里拿出来,子弹上膛打开保险,并准备好备用弹匣。
丘洪标从大包里抽出两件做工粗糙的防弹背心:“市场里的生意人告诉我,城南那边全靠互助会镇着,天黑以后携带武器在外晃荡的,第一次扣枪赶人,第二次直接击毙。没有人可以躲过他们的机器人搜索,被逮到第二次绝对是最后的永别,所以弄得那边晚上比白天还安全。”
“他们有一种类似计算机联网的生物特征数据库,可以迅速而又方便地核查所有陌生人。”于任想起了募兵处见到的那位军官的腕式终端,他明白自己也已进入互助会的数据库,下一次绝不可能再以无法解释的新身份亮相。
这对一个中情局的特工来说,无异于前途被毁了一半。但是于任相信,只要能把手上这份纸卷送回去,他也许可以再也不用出外勤了。
于任本是土生土长的燕赵男儿,读高中时当街摆摊的父亲被城管围殴重伤致死,他径直冲入城管办公室连杀三人后离家潜逃。从缅甸偷渡越境来到泰国后,他选择了一条刀口舔血的发展道路,从赌场保镖到毒贩卫队护卫,杀人越杀越顺手。当得知母亲在狱中病亡后,他变得更加疯狂暴戾,在道上的名声也越来越响。在被乔纳森招募进入中情局之前,于任手上的人命至少有两百条。
但是,无论是时间还是鲜血,都无法掩盖他对自己故土的刻骨仇恨。
“正是你们,造就了今天的我。只要我不死,必定加倍回报。”
于任恨恨地看着那些伸头探脑的影子,知道今天免不了要过五关斩六将,但这种事对他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在泰国混的这些年,他成天摸的都是枪,闭上眼想的都是杀人,睁开眼就去开工。活着,对他来说就是杀人。除了枪,他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杀人,甚至用牙齿和指甲也能干掉对手。他不去杀人,已经是客气,别人要来杀他,那绝对要屠尽对方全家。这是野兽的逻辑,也是丛林的唯一法则。
最关键的是,他并不在乎死亡。
他是个独生子,父母已逝,再无牵挂。于任小心地从自己包里摸出一个防水合金筒,把那卷纸轻轻塞进去,然后把圆筒挂在自己脖子上。从自由市场买来的土制防弹衣压着金属圆筒,咯得他胸口很不舒服,于是他动了一下挂链,把那东西转到左腋下,这才感觉舒服多了。当于任在做这些的时候,丘洪标也没闲着。他拿出一个黑色G***,开启后仔细校正了当前座标,随后又摸出两副头戴式夜视仪换上新电池。两个人接下来的路程,就要全靠这些东西了。
准备完毕后,他们离开公路进入野地里迂回前进。于任和丘洪标都经常执行战斗任务,经验告诉他们,面临危险时,选择主动出击比坐以待毙要更有利于生存。把自己暴露在光秃秃的公路上,让敌人躲在暗处肆意窥探占据先机,那更是嫌自家命太长的做法。
两人在一处树林里停了下来,这里地形高低起伏,树木对视线影响很大,正适合伏击。如果没猜错的话,跟踪他们的应该是几个妄图劫财害命的土匪,消灭追踪者不但可以掐掉对方的眼线,也能震慑对方气焰。
耐心的等待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十多分钟后,两个蹑手蹑脚的黑影进入了于任的视线。
于任向丘洪标做了一个噤声手势,等待这两个影子从身边不远处滑过,当他们背朝自己时才举枪开火。
“啪!啪!”克鲁格手枪的发射声在黑夜里听起来格外清脆。
两个黑影背心同时中弹,向前扑倒后不再动弹。于任扑过去,翻过尸体发现居然是一男一女,两人都已毙命。女的手边有一杆铁砂猎枪,男的身下压着一支卡拉什尼科夫风格的仿制冲锋枪。于任拾起冲锋枪,又从男尸口袋里搜出两个备用弹匣。
“后面还有人!”丘洪标喊了一声,手里的克鲁格手枪再度开火。他打了三枪后立刻就地翻滚换了位置,树林外果然响起一阵自动步枪的哒哒扫射声,其间还夹杂着不同口音的咒骂。
于任没有开枪,他猫着腰悄悄从侧面摸了过去,手指滑过冲锋枪的保险快速检查了一遍这件新武器。看来,背后来的不止一群狼。
夜视仪里很快出现了几个卧伏在草丛中的灰色影子,这些人都挤在一起,推攘着缓慢向前爬动,典型的非职业军人做派。丘洪标知道于任正在干什么,他在前面有一下没一下地开火,继续吸引着这帮人的注意力。
于任像一只耐心的猎豹,绕到这帮人后面,一寸一寸接近的同时把鞋帮里的匕首摸了出来。
五个人,他没有把握瞬间击倒他们,所以只能一个一个偷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