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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逸是一个感情颇丰富的人,内心里对生活充满着强烈的热情,自从从老家回到a市以后,他感到自己的内心里已经有了变化,已经燃起了火焰。
不仅仅是和战友老婆的相识和槐院那难忘的一晚,还有别的,他只是觉得隐隐约约说不出来。
但表面上他的生活还是沿着军队的轨迹进行,表面上没有什么变化。
军队的活动在辰逸的生活里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因为他爱部队,在部队表现极好,更因为他在部队里受到普遍的尊重。
大家不仅喜爱辰逸,而且以他为荣,由于他很有才气,又很有教养,前程远大。
可他并不把这一切看得怎么样,却处处和部队里的人打成一片,他爱这里的生活,这里也非常适合他。
他希望大家都和他保持亲密的关系。
自从从老家回来以后,他没有同任何人谈起他的恋爱问题,他不认为社会中的一些花心韵事能够使一个有上进心的青年增色。
即使在最放纵的酒桌上,其实辰逸从没有过醉的丧失自制力。他没告诉过任何一个人他在老家得到了一个纯洁少妇的爱,也没告诉任何一个人他在老家同自己的一位女同学一晚花心。
虽然如此,一些过分亲密的朋友仍然能够猜到穿越外面肯定有女人,而且不止一个。
尽管他沉迷于恋爱之中,但他还是对他的事业兴致勃勃,而且大有起色……
除了军队和社交生活之外,辰逸还有一个嗜好,那就是:赛车。
今年预定要举行的一次赛车,辰逸报了名。他尽管沉迷于恋爱之中,对即将举行的比赛有所克制,但是雄心勃发,十分向往……
他认为这两种热情并不互相抵触,相反,它能平衡自己过分激动的情感,使精神上得到调养和休息。
在比赛那一天,辰逸略早地来到了赛场,他找了个楼上的餐厅坐了下来,以便可以看见整个赛场上的观众。
他要了一份羊肉汤,他已不需要再控制饮食,因为他体型符合标准。
他坐在桌旁,脱下外套,露出雪白的上装,他一面吆喝着他的汤,一面看着他手机里的小说。只是为了避免同进进出出的熟人打招呼,以便于想他的心事。
他想到夏沫应该来赛场同他见面,他已经有几天没有见到夏沫了。
温浩出差刚回来,他不知道今天能不能见到她,他最近一次见到她是在她单位的门口,当时他有事,只呆在车里,远远的看着她,并没有下车打招呼。
他尽可能少到她单位去。现在他在考虑着如何才能见到她。
他想吃过饭再给她打个电话,他拿定主意,抬起头来不再看手机。
他生动地想象着看见她的欢乐情景,不由得喜形于色。
“快一点!我有事。”他对那个端来一盘热乎乎的羊肉汤的伙计说,接着对着盘子吃了起来。
门外传来了高声谈笑声,门口进来了一男一女:男的年纪轻轻,面容清秀,他是小东的同事方海。
女的胖胖的,生有一双小眼睛,画的已经看不见眼珠了。
辰逸只是瞟了一眼,皱了一下眉头,装作没看见,用手翻着手机,一面吃一面看着手机。
这当儿,方海站起来,傲慢地对几个熟人打了声招呼,走到辰逸身边。
“哇!原来在这里!”他用他清瘦的手掌重重地拍在辰逸的肩上,叫道。
辰逸愠怒地回过头来看了一眼,脸上立刻焕发出他所特有的温和而镇定的神色。
“你真聪明,我的哥哥!”他用洪亮的声音说。“现在吃一点有能量的,呆会肯定有力量。”
“其实我并不想吃。”
“我的哥哥,没事的!”他嘲弄地看了一眼他领的那个女人一眼,加上一句。接着他紧贴着辰逸坐了下来。
“天籁酒吧你昨天怎么没去?里面来了几个女的不错,这不,今天就跟我出来了?”
方海性格不羁,常常做些缺德的事,他是辰逸在军队里最好的朋友。
辰逸喜欢他,是因为他有高于一般人的智商和精力。
他能够狂饮而不醉,通宵不眠而毫无倦容,他在一些事情上很有魄力,使同事和领导对他十分的敬畏。
在赌场上敢于赌上自己所有的家当,不管喝了多少酒,在任何场合都是沉着而精明。
辰逸看重他,喜欢他,特别是因为他觉得方海喜欢他,不是因为他的名声和能力,而是他的为人。在所有的朋友当中,辰逸只愿意同他一个人谈论他的情感问题。
他觉得方海表面上似乎蔑视一切感情,其实只有他一个人能理解他辰逸生命里沸腾着的热情。他知道他的情感方向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