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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坐晚车回的家。还好家并不很远。但是车子驶到这一片安静的区域,就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很容易令人觉得遥远。
陈可情又回到这个空旷的家,这个家比老家小一点,但仍让她觉得空旷。
进门就听见书房唱机里放着舒缓的钢琴音乐,是那首《winds of emotion》。她径直入了书房,只是唱机里变成《明月千里寄相思》,她没把音乐关掉,尽管音乐使房子显得更空旷。继而回到客厅将箱子提进自己的房间。
父亲解释道,出门的时候忘了关,那时我刚吃完晚餐,看看表怕晚了,我立马起身就去接你去了。
暑假过得,陈可情觉得那叫纯粹,一个纯粹的暑假。父亲的更纯粹。他问她为什么不出去找同学玩。她想了想,阮琳被她的父母要求着去学习各种课程,艺多不压身嘛,她也没什么人想要找的,除了那个人,但是也没有必要,那是行不通的。于是陈可情回答他说,我这不是向你学习呢么,外头根本就有两个太阳,我可不去受罪,还是待在屋子里头学习的好。
“我看你也没怎么学习啊。过完这个暑假就高三了,你知道吗?”父亲已经两天没有动笔了,他说这两天不知怎么了,脑子里面只剩下一片空白。
陈可情没有过那样的感受,因此只是露出同情的表情对他说,“我真为你感到难过,但是这样你可以稍微休息一下了。至于我嘛,完全不必担心,我已经继承了你优异的学习能力,船到桥头自然直。”
事实是,他在休息的时候,通常是睡觉以及用餐时间,除此之外,他会在书房里面给自己充电。当然他们也会一起去附近的大型商场逛一圈,那多半是在太阳下山以后,这时候人特别多,他说他喜欢这种感觉,外头就应该是这种感觉,看到的都是人,只有人,到处是人。他看的书陈可情一点也看不懂,就连那个题目都看不懂,她不明白有人可以就这样一个无聊的题目写出那么厚的一本书来,有什么可写的呢,生活不就是些鸡毛蒜皮。
在这个炎热的百无聊赖的暑假,他们每日不过谈话,听音乐,夜深了还坐在宽敞的阳台上谈天,乘凉,似乎那段时间有很多话说似的。陈可情给一家报社寄了几张没事时撰写的小稿,起初有一张已经被陈可情揉成纸团扔进了垃圾桶,还有几张随便地散落在茶几上,她喜欢盘腿窝在沙发里用爸爸的钢笔写稿子,写完就扔在那里,起身去厨房找牛奶喝。为了避免被别人看到,她把稿子都夹在了茶几地下的一本旧杂志里,并且把那本杂志放在一叠杂志的最底层。
父亲把她的几张稿子整整齐齐地摆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嘴里咬着喝果汁的吸管,愣着不说话,他会数落她在文章里面写的那些叛逆的话吗,真不该写出来的,可是已经晚了,他居然也找到了,他肯定已经全看过了。
经过父亲的劝解,她投了稿,她不相信能被看中,那都是些顶无聊的稿子,能有人爱看么?但是后来她开始给那家小报社写一个专栏,关于中学生的生活,她自己刚好是学生,这样写有很好的真实性。那是一家临街报社,正对着一个大型的百货公司。陈可情上学时曾路过那,她看见过一个中年人在那刊登寻人启事,可怜的老男人,他在刊登一则寻妻启事,后来她从他们家的晚报上看到那则启事,只占据着一个豆腐块那么大的面积。原来那个中年男人的妻子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
陈可情感到惊奇极了,人间的故事太多了,她想起了父亲的书房里有个隔间收藏了许多破烂的泛黄的旧报纸,上面的字体还是她看不懂的繁体字,现在都用简体了,其实繁体字看上去多么好看啊。父亲倒是认得繁体字,他会写一手繁体的毛笔字,字迹很潇洒,很漂亮。有一次她偷偷地看到虚掩的书房里,他站在母亲身后,握着母亲的右手,母亲在笑,父亲低呼一声,“别抖!歪了。”这一声吓得陈可情偷偷地溜回了自己的房间。她窝在自己的椅子里,听着对面书房传来的笑声,自己不敢出声,仿佛害怕打破了什么似的。
那是她很小的时候的事了,记忆遥远而深刻。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上学之后,陈可情很少有时间写稿了,但是她还是保持着每周写出三篇稿子的习惯,到了后来,一周只能写出一篇,那个小报社的编辑居然也不催她。她也就这样正正经经地过期了高三的生活。
关于自己对于未来的打算,她已经早在暑假时候很详细地同父亲进行了一番探讨,父亲建议她去新加坡上大学,她的表姐对此也很赞成。她已经很久没见到那个表姐了,虽然有一点陌生,但是她并没有忘记她。表姐曼之是个微胖的女孩,但是很漂亮,一种使人感到亲切的漂亮。她在陈可情上初中时就去了新加坡上大学,直到现在她已经在新加坡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她开了一家咖啡店兼书店,另外她也做一些别的事情,比如写作,画画,看上去她的生活过得很丰富。因为地段不错,她的咖啡店生意一直很好。陈可情想象着,曼之姐这么些年一直没有回国,她在那里一定过得不错吧,如果自己去那里,未必不是一个好选择。于是她把这个念头一直放在心里,几乎是已经决定了的。
“什么?你要去新加坡?为什么?为什么不留在国内?你走了我怎么办?我还想跟你考同一个学校呢!”
阮琳听陈可情这样说,一时没法接受,但是去国外读书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何况陈可情在那边会有个很好的照应。尽管如此,她心中很是不舍,陈可情在这个学校已经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不想跟她分开。而萧楠,他们现在想法根本不一样,她不想迁就他去考他所喜爱的学校。
陈可情握住她的手说,“琳,每个人都有适合他的选择,也许,这才是我最好的选择。不管怎么样,我们会一直联系的,不是吗?”
阮琳点点头,高三的他们,似乎变得更加易感了,充斥在身边的每日都是一种难言的别离的气息,再过不了多久,他们朝夕相处的朋友就要离自己远去了,而所谓的归期又不知在何时?
暑假归来,叶均翔除了肤色变黑了一点,还是老样子。这个暑假他一直躲着卡米尔,尽量不联系,电话一直保持着没有电的状态。还好他暑假里并不在家,他同外婆去了老家度假了,即使有时候接通了电话,他也常常在电话里说这里信号不好,不方便说话,他故意很大声地说,“喂?你说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见,你大声点啊!”说着说着,他就把电话挂了。一旁的外婆奇怪地问他,是谁啊,好像总是给你打电话,好像你又不愿意理人家似的?
叶均翔敷衍着说,一个同学啦,他老是问我功课的事,电话里怎么说的清楚吗?
那头的卡米尔被挂了电话,心里自然气不过,她当然知道叶均翔是不想理她,但是她又没办法,她打算开学以后好好跟他谈谈。
开学之后卡米尔固然是要来找他的。他也等着,但自己并不去惹她。
叶均翔走在路上,不知道陈可情暑假过得怎么样,本来想找她的,但是,似乎说不过,因为功课的缘故而去找她吗,太牵强了,她不会接受的。谁都不去找谁,于是暑假就这样过来了。开了学,似乎每个人都变成新的样子了。卡米尔把头发染成了深棕色,值得称是的是,这个学校并没有明令禁止染发。卡米尔的朋友李落婵终于摘掉了眼睛,换上了隐形眼镜。阮琳也变了,她变得没有以前那么爱说话,似乎内敛了很多。而陈可情,如果说有变化的话,那就是比起从前来,她努力多了,因为要去新加坡上学的关系。而她也能够通过将自己投入到学习之中而避免思考别的问题,现在,她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好好学习,申请报考表姐曾就读过的那个学校。现在,陈可情对未来充满着希望,她觉得明天就紧紧地被自己攥在手里,她不会放手的。
在那些好学生的身上,学习是天昏地暗,是马不停蹄的,不能够错过任何可以学习的时间。是的,陈可情和阮琳去食堂打饭的时候,曾经看到一个书呆子捧着一本厚厚的英语书在朗读着,但是大家居然都见怪不怪,仿佛麻木了似的。只有她们两个人排在队伍里面肆意地笑着,阮琳看到排在另一队里的叶均翔居然在望着陈可情,他倒是没有笑,他脸上的表情有点苦涩,他的手里有两个食盒,阮琳知道那是卡米尔的,想不到卡米尔也吃食堂,莫非是叶均翔感化了她不成。这时陈可情也看到了叶均翔,虽然学校不算小,但是遇到一个熟练的几率也很大,其实他们常常地遇见,但是陈可情都装作没看见,仍旧搂着阮琳的手臂说笑,这次也不例外。仿佛没有叶均翔,她更快乐。叶均翔的脸上却看不见笑容,卡米尔埋怨他长了一张苦瓜脸,但那都没有用,谁知道呢,叶均翔现在成了苦瓜脸,但这并没有影响他的成绩,他一向是个聪明的孩子,不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就可以达到别人通宵达旦付出努力所达到的效果,这种说法一点也不过分。但是叶均翔是那种收到表扬一声不吭的男生,即使礼貌地笑一下也是没有的。也许这就是他吸引卡米尔的魅力之所在吧。
卡米尔已经开始练舞了,她不得不开始训练,校考在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