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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与人交往中,彼此借用物品是很常见的。然而,借用也不是随随便便的,其中含有一定的规矩和礼节。如果孩子懂得遵循相应的规矩和礼节,就不会在借用的过程中给对方带来不便,也不会使自己的人格有所降低。
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
孩子会不会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使用别人的物品?
一个男孩看到同学的尺子很好看,就在同学不知道的情况下拿过来使用,用完也忘记还给同学了。过了一会儿,同学开始四处寻找自己的尺子,越找越着急,越着急就越生气。突然,他在男孩的桌子上发现了自己的尺子,冲过去就说:“你怎么偷我的东西!”男孩觉得很冤枉,大喊道:“我没有偷。”
这种情形在孩子之间很容易发生,很多小学老师甚至初中老师每天都会碰到几起类似的“案件”需要处理。而不打招呼就拿别人东西使用的行为到底是不是“偷”呢?“偷”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私下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
这样说来,从行为上看,那个男孩是不是就是偷东西了?其实不然,很多孩子不是有意瞒着对方,而是不懂得向对方打招呼,最后落了个“小偷”的骂名,真是冤枉。所以,我们要告诉孩子:为了不让自己被人称为“小偷”,就要懂得一些借用他人物品时的礼貌和规矩。
这句“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就是告诉孩子,如果想使用别人的东西,必须当面向对方提出请求,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这里的“须”就是必须,强调询问的无可争辩性,如果不问一声就擅自拿来使用,这种行为就如同偷盗一样。
那么,落实在生活中就是,在准备借用他人物品之前,要问一下物品的主人:“请问,我是否可以用一下你的铅笔?”“请问,我能不能看一看你的书?”“请问,你的玩具借我玩一下,好吗?”在征得他人的同意后,用得正大光明,怎么都不可能被误认为是小偷了。由此可见,让孩子从小落实这句教诲是多么重要啊!
告诉孩子一些借用他人物品的注意事项。
借用他人物品之前,征求主人同意是非常必要的。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让孩子知道,不是自己想用,就可以随便提出借用请求,比如,较贵重的物品、别人新买的物品、主人心爱的物品等,都不要因自己想用就借用。
因为,孩子在使用类似数码相机、mp4、掌上电脑等较贵重的物品时,万一不慎损坏,那岂不是给他人添了麻烦,也使自己陷入窘境?而那些对方新买的书籍、玩具等物品,孩子的借用会影响对方使用,将心比心,一般人谁愿意把自己还没看的新书、没有玩过的新玩具借给别人?而关于心爱的物品就不必说了,孩子提出借用请求,就是在为难对方。
另外,为了避免让对方为难,孩子最好不要指定某一个物品,比如,不要拿起人家的某一支铅笔,说:“让我用用。”而是问:“能不能借我一支铅笔?”这样,对方会找出他愿意借出的那支。或者,孩子在询问的时候,可以加上“多余”这个词,比如:“有没有多余的课外书?借我看看。”“借我一块多余的橡皮吧!”“有没有多余的钢笔?”等等,特别是对方正在频繁使用该物品的时候,孩子更要考虑到主人使用时是否方便。
如果对方不方便借给孩子,孩子也不要死缠烂打地非借用不可,更不要指责对方小气,要尊重对方的意愿。当然,如果人家愿意借给孩子,孩子要心存感恩,用过之后尽快归还。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让孩子知道,要使用父母、爷爷奶奶、哥哥姐姐等人的私人物品时,也要提出请求,不可以随便翻动亲人的包或抽屉,并拿出就用。如果遇到紧急事件,来不及向对方请求,但又必须借用的情况,使用之后要主动向对方说明情况,不可以装作没借用过。
如果孩子能注意以上这些借用细节,就不会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不便了。
借人物,及时还,后有急,借不难
如果孩子想把“互通有无”的良好状态长久保持下去,就要懂得“及时还”。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是啊!谁愿意把东西借给那些不及时归还或者根本不准备归还的孩子?而这样的孩子也只能借用一次他人的物品,第二次将没有人愿意把东西借给他。
一个男生常常向同学借文具,有时还向同学借钱,借完从来不还。渐渐地,很多同学都对他有了看法。一次竞选班干部,虽然这位男生是候选人,但几乎没人投他的票。老师对此很奇怪,因为老师一直认为他人缘不错,应该有很多支持者。
后来,有同学陆续向老师告状,说他借东西不还。老师问他的时候,他还没有回应,就有约三分之二的同学七嘴八舌地说:“他还借过我的东西,现在还没还。”老师这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也知道了他选不上班干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