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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管家你放心好了,本公子可是在洛阳,谁敢那么不开眼的欺上来?”我不禁笑道。
这个时候,杨师道、李家兄妹,都带着各种派遣的家兵部曲地头领走了过来。“诸位,这是我家的老管家,原本一直担任家父的亲兵头,追随我父亲超过了十五年,并且与那位始毕可汗相熟。他带着的这把弯刀,就是当年始毕可汗的父亲启明可汗,与家父结拜时,交换佩带的兵器。”
我的手指点了点那柄悬挂在李佥腰上的那柄造型独特,以鲨皮为鞘,饰以金银和珠宝,奢华无比的弯刀。
“你爹可真够能耐了,如此一来,料想那始毕可汗是没办法拒绝与咱们的交易了。”杨师道不禁两眼放光地道。
废话,没有三两三,哪敢上梁山,本公子要是没有万全的把握,怎么可能全大赤赤地就想着去跟始毕可汗做交易,毕竟,草原人虽然醇厚,但是那只不过是一般的普通人,到了可汗这一级别,背叛盟誓言犹如家常便饭一般。
不过,本公子这一次不光是把他爹跟我爹相约为兄弟时交换的弯刀给带了去,同时还带着了丰盛的礼物。许多都是本公子亲自设计出来的玩意,而其中,更是有着数十坛美酒。
这些美酒,可不再是这个时代的低+一+本+读+小说 xstxt度酒,而是本公子按照古法?呸,是农民伯伯家中的那种老法子,制作出来的烈酒,虽然号称烈酒,但是度数不会超过五十度,可问题是,这样的度数,已经让那酒的度数至少超过了这个时代最烈的酒差不多一倍。
不论是在书籍里边,还是在现实里边,俺都很清楚,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们,十分喜好烈酒,至少本公子就曾经被那种六十度左右的烈酒拿翻在草原上两次,而马奶酒对于游牧民族,顶天也就属于是饮料,他们最渴望饮用的,还是这种高度酒。
特别是在苦寒的严冬,一瓶烈酒,可以⊥他们艰难地在风雪下活动。为此,为了打动这位始毕可汗,本公子在听从了李佥的建议的当天,就开始在齐国公府的一处僻静地,开始设计二十一世纪农家蒸酒设备。
如今这三十余坛,每坛二十斤重的烈酒,将会成为本公子与草原上的突厥人交易的一项重要资源。
至于本公子为什么不亲自去草原上跟始毕可汗打交道,很简单,本公子可没有闲得蛋疼,在这个时代,从洛阳到草原,路途艰辛而又漫长。万一本公子在一路之上病倒了咋办?难道要成为穿越史上第一个例在旅行路途上而呃屁的穿越者不成?
万一到了草原之上,突厥人太过好客,把俺灌成个酒精中毒咋办?那我很有可能会成为第一个因为酒精中毒而忘记自己伟大而沉重地历史使命的穿越者
所以,换成一句话就是,本公子这样才智高绝的聪明人怎么可能为了一点小钱就跋山涉水?怎么也不像是俺这样优秀穿越者该于的事。
终于,所有的人马都聚集在了一起,将近六百人的队伍也是不小的,其中有三百名骑士,另外的全是需要靠双脚丈量的主。当太阳高高地悬挂在了头顶上时,这队大队伍终于准备出发。
看着那些稀稀拉拉赶过来的诸多勋贵的家兵部曲,再看了眼本公子手底下这一百五十名站得犹如标枪一般笔直,所有人都是同一款式的皮甲和横刀,还有同一款式的手排,还有插在行李包最外面的同一款式的弯弓,总而言之,虽然是一百五十名勇士,但是这一刻,他们都有着一个统一的称呼:军人,这是我给他们的定义。
至于为什么只是皮甲,不是我不想让这些强悍的勇士们配备更好更强的装备,但问题是,盔甲这玩意,绝对不是普通人家可以
每个人的身边都摆放着一个高终两尺半,宽约一尺半的背包,随着柳徇天握拳向天的手势,还有紧接着响起的竹哨之声,一百没有座骑的部曲飞快地将摆放在身边的背包背到了背上,在大道上排例成了五例,每例二十人的整齐队伍。
速度之快,排列之齐整,让那些正聚过来的刘宏基等人不由得轻咦了一声,目光全落在了本公子的这一百五十名家兵部曲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