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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来抢……不是,俺是来,是来替天行道的。”疙瘩想起米粒的交待,搜肠刮肚地找出了还记得的其中一句。
莫奇皱眉,这是什么跟什么?
他忽然想起什么,警惕地问:“你们是避世者?”只有避世者这帮穷鬼才会一面行土匪之事,一面高呼大义。
疙瘩大手一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总之你反正不是什么好人,俺老大说了抢你也是天经地义,快快把金币都交出来吧!要是不交出来,我就揍你!”
莫奇无语。
碰上这么个脑袋明显有问题的货,他压根懒得理。
既然对方不上道,疙瘩就不客气了。
他一个冲拳送上去,两人立刻纠缠在一处。
当然啦,莫奇作为卡特那家族重点培养的青年才俊,其身手绝不是区区一个混迹江湖的疙瘩可比。不出三五招,他已经将疙瘩打得仰翻在地。
不过他毕竟吃亏在客场作战、寡不敌众。
眼见得疙瘩被打败,众土匪立刻团团围住敌人,拔出自己身上破铜烂铁似的长枪短枪,逼得莫奇举手投降。
下一刻,莫奇也遭遇了惨无人道的洗劫。
尤其是他身上精致得如同工艺品的最新款小口径短枪引得好几个土匪眼热争抢。而且他比自己的手下还倒霉,因为内裤上镶嵌了几根金线,土匪们把他扒成了一个精光裸男。
向来泰山崩于前而颜色不变的莫奇头一次气得脸青面黑。
疙瘩还准备做掉莫奇:“要怪就怪你这家伙好死不死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吧!”
刚要下狠手,汉明威及时地喝止。怎么说莫奇也是卡特那家族的人,现在米粒正是需要隐藏身份、暗中发展的时候,如果杀了莫奇而直接跟卡特那家族对上,实属不智。
汉明威让疙瘩把莫奇及其属下通通敲晕,然后溜之大吉。
莫奇清醒以后,立刻让人去查先前与他斗过狠的房主。
房主已经被血老大等人带走,自然不知去向。
莫奇立刻把这笔帐记在了房主身上,并发誓一定会报复回来。
相比于疙瘩的干脆直接,米粒这边就小心多了。毕竟关系到百千的性命安全,她不可不慎。
她与康斯顿深入分析优势劣势:斯加特的身手不用说,土匪之中绝无敌手,即便康斯顿本人也未必能制得住他。而米粒一方胜在人多,但斯加特所住的客店格局狭小,施展不开,不利于以多打少。
结论是:第一,只可智取不可力敌;第二,必须要将斯加特诱至空旷的地带,并且让血老大等人在该处设伏;第三,必须在与斯加特周旋的这段时间设法找到百千。
米粒觉得有些头大:“难道请他到旷野来见面?这一看就是陷阱嘛!他铁定不会来。”
康斯顿笑而不语。
老骗子见缝插针地建言:“大人,你们认为酒馆如何?”
“酒吧?”
“对,就是镇上唯一的那家酒馆,占着附近最宽敞的一套房子,里边儿可以同时容纳百八十人喝酒,镇上的帮派好几次就是在那里面群殴解决矛盾的。”
米粒眼睛一亮:“那就是酒馆了。”
斯加特一大早就收到米粒托人传来的纸条,上面让他即时到卡卡镇的酒馆见面。
他全无防范之心。一来酒馆之类的场所他算是常客,想来怎么着也比米粒熟悉;二来他想不到米粒这个被卡特那和慕钦申奇两大家族撵得鸡飞狗跳的女人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不就是防着他,想找个地形复杂龙蛇混杂的地方,准备万一谈不拢就脱身而逃吗?
他撇了撇嘴,稍微收拾整理一番,大喇喇地踏进了酒馆到的大门。
酒馆和夜场是南星人不多的消遣场所选择项,夜场只在晚间经营,酒吧倒是二十四小时开放。不过一大早上的,酒吧里有人也不多。
斯加特一进门就发现酒吧里三五成群地坐了四五十人,几乎坐满了半个场所。放在这个时间段来说,实在是不多见。不过他也只是奇怪了一下,所有的注意力立刻被坐在窗边上的娇小身影所吸引住了。
头晚上月暗夜黑,又兼时间紧张,他都没来得及看清米粒的脸庞。隔了这么久,乍一看见这张熟悉而稍微清减的脸,他突然没由来地紧张了一下。不是因为柔和的阳光下那格外莹润的玉肌,也不是因为圆瞪的眼眶中显而易见的怒气,而是因为他一下子想到了几个小时之前的那一吻。(未完待续)
ps:裸男出场,吼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