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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孤守临洮
陇西距离洛阳,何止两千里路程,北宫玉反叛的消息,即便以快马接力传送,少说也得十余日才能到达洛阳。因此,第一时间收到消息,并采取应对的措施的,乃是凉州刺史部。
此时的凉州刺史,名叫左昌,也是一个贪婪无行的小人。接到北宫玉反叛的消息后,他首先想到的,不是移文诸郡,合兵讨伐北宫玉,解救金城之围,而是一边固守冀县不出,一边以讨伐叛贼为名,命地方筹集军费,进而中饱私囊,贪墨了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
左昌的无所作为,就给北宫玉为首的羌族叛军足够的反应时间,几天后,金城、陇西两地的羌人头领,齐聚狄道,商讨下一步的策略。
众头领一齐推举北宫玉上座,北宫玉连胜推辞,转而向当中的一位头领说:“有颠吾大人在此,我岂敢上座。”——这里的大人,是北方的游牧民族对部落首领的敬称。
众人闻言,倒也不敢再劝北宫玉,而是把目光纷纷投向了颠吾。
颠吾乃是句就种的头领。“种”,是羌人部落分支的称呼,而羌人部族的名号,起先源自部落图腾,比如该部落以白马为图腾,便以白马为号,再后来,一些羌人部族又以族中有威望、功绩的部族首领的名字为号,比如先零、烧当等等。
句就种的名号来源,便是后者。虽然放眼凉州,诸羌当中最强盛的部族,依旧是先零,不过在陇西当地,句就才是数一数二的大部族。北宫玉知道,自己出身月氏胡,虽然已经很大程度上羌化了,常被外人视作羌人的一支,但是,在羌族内部,自己依然是外人的身份。此次造反,他所能依仗的,唯有当地的诸羌部落,否则,必然孤掌难鸣,很快就会被汉廷的军队剿灭。因此,面对众人的推举,他不得不先向颠吾谦让一番。
好在,颠吾也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哈哈一笑,道:“北宫大人就不要推让了,你的本领,在座之人,谁敢不服?此次起事,我等这需要北宫大人这样的勇士来做统帅。还请北宫大人上座。”
北宫玉见颠吾如此识大体,心中既觉得感激,又暗叫侥幸。他在凉州数十年,看惯了诸羌部族之间的倾轧,有时候,他们仅仅因为部落间的私仇,就公然给汉廷当带路党,借汉廷之手来消灭自己的对头。而到了万不得已起来反抗汉廷的时候,又大多各自为战,很难团结一心。北宫玉最怕的,就是现场有羌族的豪酋,看不起他的身份,站出来反对。如今,有了颠吾的支持,北宫玉便可以顺利的发号施令了。
入座之后,北宫玉轻咳一声,道:“汉家的皇帝用人不明,派了泠征这个酷吏,来做护羌校尉,凌迫我等。我等实在是不堪其辱,这才起兵反抗,若是凉州依旧是然明公主政,我等又岂会走出这一步?实在是迫不得已啊!”
然明公就是张奂,他在凉州主政期间,虽然也没少讨伐叛乱的羌族,但是总体来说,张奂属于主张安抚的温和派,而且他为人清廉,从不向羌族各部勒索财货,甚至连羌族首领主动敬献的礼品,也都全部退了回去。因此,在羌人的心目当中,很有威望。
北宫玉之所以要提张奂,就是想拿来跟泠征做对比,从而告诉众人,我们这次起兵,可不是忘恩负义的反叛,而是迫不得已的反抗,错不在我们身上,而是汉朝的皇帝用人不明。
有道是“兵以义胜”,羌人虽然未必知道这句话,但是许多道理,却是放诸古今中外而皆准的。在场的众位头领,对汉廷多少都有些敬畏心理,害怕以后会遭到汉廷的打击报复。但是北宫玉一句话,就把大义搬到了自己这一边,让众人觉得自己起兵反抗汉廷,是正当的行为,这就大大坚定了众人反抗的信念。
“如今,陇西一郡,已经基本落入我手,金城那边,太守陈懿乃是个胆小怕事的庸人,对打仗一窍不通,我看,允吾城的陷落,也不过迟早的事情。因此,眼下对我们来说,最为紧要的,就是火速攻入汉阳郡,一旦拿下汉阳,我们便能与安定、北地的诸部连成一片,特别是北地的先零种,诸羌当中,数他势力最强,只有把他也拉进来,我们才能抵挡得住汉廷前来讨伐的大军。”北宫玉道。
“北宫大人,汉阳可是凉州刺史的驻地,兵力可不在少数,如今,我们有近半的人马,都在金城那边攻打允吾,单凭剩下的那一半人马,只怕很难攻下冀县吧?”有人问道。
“对对,北宫大人,还是先打下金城,等两部合兵一处之后,再攻打汉阳不迟。”另一位首领也出言附和道。
“北宫大人,我听说,陇西诸县,尚余临洮一城,还未归降,不如大人先发兵了灭了此处,好让我等无后顾之忧,如何?”
听到有人提到了临洮,北宫玉脸上浮现出了一抹无奈的表情,道:“临洮地势显要,城池也颇为坚固,守将更非等闲之辈,若是我率领大军,全力去攻打临洮的话,倒不是说打不下来,而是在此地耗费上几个月乃至半年的时间的话,恐怕汉廷的大军早就杀到了!”
“不知临洮的守将是何人?居然如此厉害?”有外地的部族首领好奇的问道。
“说起此人来,我倒与他算是‘故交’了。”颠吾笑道:“此人乃是汉阳郡阿阳县人氏,姓鲍名炜字元明,其母出自陇西李氏,乃是飞将军的后人,所以说,这位鲍君,乃是飞将军家的外甥。”
一听飞将军的名号,在场的众人无不乍舌。一方面来说,李广在陇西的威名,虽然历经了两百多年,却依旧是威风不坠,无人不知,无人不敬;另一方面来说,即便是现在,陇西李氏的子弟当中,依旧有很多人从军入伍,在汉朝讨伐羌族叛乱的“六郡”军队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他们活跃的身影,因此,虽然没有再出过李广那样的著名将领,但是英勇善战的李氏子弟,却依然将先祖的威名,延续了下来。
“这位鲍君,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啊,他少年的时候就以勇武知名,他的身手,我可是亲自领教过的。”说着,颠吾解开了皮袍,袒露出左肩来,众人一看,只见颠吾左肩的锁骨下方,有一道褐红色的伤疤,长约两寸有余。颠吾指着伤疤,笑道:“这就是十一年前,鲍君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当时,他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年,而我,却是三十余岁的壮年汉子。一个成年的汉子,率领三百余名精骑,围攻一支只有二十多人的汉人队伍,付出了百余人的伤亡,才将这支队伍全歼,就连我,都身受重创,差点废了一条胳膊。而这支队伍的成员,全都是陇西李氏的子弟,鲍君亦在其中。当时,整支队伍,就剩他一人还在孤身奋战,我见他年纪尚小,武艺又不错,便起了爱惜之心,上前劝他投降。谁知,鲍君却说,想让他投降,除非是我能打败他。我欺他年少,以为是稳操胜券,谁知,却落了这么个下场。”
说完,颠吾穿好了衣服,道:“陇西李氏的子弟,不仅武艺高强,而且家学渊源,各个都能领兵打仗,不可小觑啊。如今临洮有鲍君据守,恐怕没那么容易拿下来。”
众人听了,却对颠吾与鲍炜之间的往事,越发好奇了,有人问道:“颠吾大人,当年你身边有数百精骑,难道还拿不下一个鲍炜不成?何至于留他到今日,反成你我的大患?”
颠吾哈哈一笑,道:“当日我是因为惜才,这才下场与鲍君亲自比斗,本想将他收伏,却不料,反而败在了他的剑下。既然是惜才,那就自然不能杀了他,可是我又没法击败他,让他归降,所以,就只能放他走路了。至于说今日他与我等为敌,当初谁又能料想得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