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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渊雅的邀请成为秋官府一名普通朝士前,凌纾自然有问过其原因。“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不是看她各种不顺眼的么?她可没忘记他给予的那个“平凡又没才能”的评价。
原本以为凭他那个叛逆期未完结的性子是等不来回复的,却没想到对方在想了半天以后,给了她个令人绝倒的答案。
渊雅:“因为你心理承受能力够强,人又还不算笨,这样好用的劳力干嘛不招来供我使唤?!”
凌纾:“……”她想拔光他所有的头发!
秋官朝士的作用在于掌管律法,监督诸官吏的行为,这对凌纾来说简直犹如雪中送炭。她现在恨不得把柳国那脑残的自我矛盾的律法全数啃进肚子里好好消化!那宗人口失踪案最后的判决总是令她如鲠在喉,不满于那堂而皇之的理由,却没有能力去改变。就像案件里那些死去的平民一样,他们多是无依无靠的孤家寡人,就算失踪了、死去了也没有人会在意,更不用说为之伸冤。
这让凌纾心里非常难受,律法面前不是人人平等么?可实际上就是这样的平等法?!有权有势者安享太平盛世,就连遇到危险了,也会比平民拥有更大的生机;而什么都没有的平民,本就处于弱势,要是国家、律法再不保护他们,他们又该去信赖什么?!
陆峰那个可恶的家伙,凌纾有时想要和他讲清这个中道理,却总会被轻描淡写地婉言推回,令她气结之余又不解万分。
为什么呢,为什么总有种对方在抗拒改变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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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后。
秋官府同所有高级官阶办公府邸一样,坐落在海拔略低于王宫的内朝之中。若从半敞着木窗的房间中往外望去,时常能看到云海之上恍如仙气般的水雾缭绕,搭配上怪石嶙峋,古松丹霞,让凌纾颇有种身置仙境的错觉。
走在通向秋官长书房的回廊里,凌纾听到身后有人在唤她。
“……小司寇、小司寇大人,请止步!”
她回过头。看清来人,淡淡颔首致意。“知音大人。”
没错,所谓的小司寇叫的就是凌纾。在短短几年之内,由朝士晋位秋官府次官的小司寇,凌纾这升官速度不可谓不快了。虽则柳国朝中有才干的能人不在少数,但不知为何,人人都各安其职,不管做的好坏,都没有试图往上走的打算。反倒是凌纾这名副其实、新到不行的官场新人,凭着这两年的勤勉实干积累的一些履历,又有刘王这个传说中的大后台,一路顺风顺水地晋升,目前也就仅比秋官长渊雅低一级而已,是实实在在的高级官员之一了。
面前这位叫住凌纾的人,是司法的知音大人。他急匆匆走到凌纾面前,道:“还是有关那件夺财杀人案的事情,虽然犯人是在乡里被抓获,不过由于案件重大,之前已经送到州司法部门审理了。”
“嗯,然后呢?审理出了什么问题么?”不然的话他应该也不会这样急急忙忙地跑来找自己了。
“……是州司法那里的审理结果与深玄郡那里的有一些出入,所以现在只好送到更高一级的行政部门来审理。也就是说,这个案子的最终审判,要交给我们国府的人来进行了!”
凌纾听罢,关于这宗引起芝草大范围骚动的离奇凶案,自己先前也是有所耳闻的。于是她皱眉道:“这样的案子为何还会审出分歧意见来?”那案犯确凿的罪名够他死一万次了,怎么,难道又是那“惟大辟不用”的论调在作祟吗?!
知音苦笑,“不止如此,事实上,就连我们司法部门做最终审理的三位大人,也颇为犹豫不绝呢……是个棘手的案子啊!”
凌纾不置可否的笑笑,关于这案子到底棘不棘手,她才不会直接说出来。于是继续问道:“那么,有什么是我可以帮得上忙的么?”
知音连忙点头,“正是,想请小司寇大人帮忙探一探主上的意思——关于这个案子,主上有没有什么指示?”
“……知音大人,何出此言?”
“因为,郡司法和州司法给出的最终决断都是大辟,只不过州司法那边并非全数人员同意这个判决。然后到了国府这边,倘若依然判处大辟之刑,那么就真的无法更改了!”
凌纾挑眉,道:“司法那边尽管按照事实和章程办事便是了,该大辟还是其他……这些不是都有法可依的么?为何还要过问主上的意思?”
“凌纾大人!”知音有些着急,“您忘了柳国已经有一百二十年不用死刑了么?!如果此次启用了大辟之刑,这意味着什么您知道么?”
“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死刑从此就要在柳国复活了啊!一旦如此,会在百姓们之中引起很大的恐慌的。”
凌纾哼了一声,低语:“我倒觉得,放任这种变态杀人犯继续存活于世间,才是真的会在百姓中引起恐慌呢!”眼见知音没听清自己这话而浮起的疑惑之色,凌纾赶在他问出之前道:“好了,就这件事的话,我可以帮忙去询问一下。”
“不过知音大人……以后这种事情,也可以找大司寇大人帮忙啊,毕竟他和主上的关系更为亲密嘛!”或者自己上报刘王也可以啊!你这样既不自己主动,又略过渊雅来找上我,难道真的要坐实我那和柳国主上关系‘匪浅’的传闻么!
……
待知音走后,凌纾才继续慢慢往书房走去,脑海中一条条地浮现有关这个案子的所有资料。其实狩濑的这个案子,她不仅仅是有所了解而已,相反的,因为某些原因,她知道的非常多。
犯人本名何趣,人称狩濑。出生于柳国北部的道州,在本次夺财杀人案之前就已于道州、宿州等地留有案底,并且罪状全是杀人。
在柳国,根据刘王的意向停止死刑以后,对那些犯下重大罪过的犯人,人们起用了被其他国家废除的“黥面”之刑。由于在犯人的脸上刺青来当作刑罚,被通常认为是妨碍犯人重新做人、有违仁道的作法,所以自奏国开始便停止使用本刑。
但柳国的黥刑又略有不同,王让冬官特别制出一种能随时间的流逝而颜色变淡直至消失的沮墨,前两次犯罪的话就刺在头发能遮掩住的地方。这样只要将头发留长并从此不再犯罪的话,就会有重新做人的一天。一般一次黥刑需要十年的时间来将沮墨完全褪去。但是,对于屡教不改的犯人,第三次开始就会在头发遮不住的地方施刑——狩濑就是这样的人,人们也正是因为他脸上的刺字证实了对方的身份。
第三次以后,就会先在右边太阳穴施刑,然后在左边太阳穴。再以后,就在右眼下,接着是左眼下面。被处四次黥刑的,那叫做刑尽,司法会对犯人处以四次刺青全部消失为止的徒刑或监|禁。基本上这样一来,没有永恒生命的普通人也算是耗尽一生了。
凌纾明白刘王这样的用意以及好处,诚然自此以后,柳国的犯罪率戏剧性地降低了许多。被黥面的犯人意外地积极改过,也不会因为面上有字就不被人们接受。但是,不管什么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这黥刑也不例外。上述那些好的方面是针对有意改过的犯人而言的,要知道这世上也还有穷凶极恶,死不悔改的类型!对于变态杀人狂,这样的宽容行得通么?只是徒增伤害罢了……
回到狩濑的案子,在那三件皆是因为抢夺钱财而发生的杀害事件以后,他又犯了十六件命案!总共二十三个人被他杀害,其中有年仅八岁的孩子,杀人理由只是为了夺走孩子手中的十二文买一杯酒喝;还有年迈的老夫妇,为了十两白银;冬天里一家留守在村上房屋的五口人家,不仅被杀害,那家男主人冻僵的尸体还被横摆在通往其他田地的水洼里当桥用。据说当搜查人员找到那具尸体,见到死者背上凌乱的脚印时,那惨样都令他们忍不住愤怒了!
最后,狩獭是在芝草附近的一处山道上袭击一对母子,将二人杀害后在抢走他们身上的行李和财物时被闻声赶来的人制服,然后交给了处理罪犯的士师。
至此才算是真凶落网。
不是过失杀人,也并非有苦衷的杀人,如狩濑这般不仅随心所欲地杀人还虐尸的,简直是极恶!也正因此,凌纾才会为那三审都搞不定的情况感到不能接受。想来,那些家伙一定又在言左右而顾其他地磨磨唧唧扯点别的东西纠结个没完没了了!
在同柳国官员打交道的这些年里,凌纾多少也算是了解他们的尿性了——保守畏错,故步自封。因为维持了一百多年的柳国王朝乃是公认的繁盛王朝,开创这局面的刘王乃公认的贤明之王。是以在这样的政绩下,谁敢轻易质疑什么,更遑论去改变什么了!他们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的想法,要是改革啊国事啊在自己的手上出了什么错,那岂不是要成为千古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