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中场时间的变化(八)(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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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凌想起了铁三角的天罚系统,那东西如果无倍,六阶确实可以秒杀。而且他知道,公司联合应该并不止这么一项秘密武器,光明月知道的,就有三个不逊于天罚系统的极密研究。

公司联合毕竟是个庞然大物,而且发展早,经营多年,罗凌自讨在尖端他或许能算上后来居上,但论拓宽,他便是拍马也追不上公司联合,雄厚沉实的基础是公司联合的优势,这优势不仅仅体现在战力、财力等方面,还体现在他们有更多的可供出头的机会。就像眼前这样的探索,这是他赶上的,他没赶上的呢?

罗凌甚至曾想过,如果把公司联合逼急了,全面而无任何原则的倒向恶魔,会不会借助恶魔的技术和资源,批量生产五阶、甚至点燃神火,黑暗神祗也是神,然后依靠信仰之力迅速上位,这就是数量堆砌质变,生生砸出批畜牲级的战力来。

“妈的,怎么算自己都还是幼生期。要不来这种地方发展几年,用‘洞中方一日,世间已千年’的反式来欺负一下公司?”

当然,这只是个发泄式的想法,地球那种未成型的位面体系都混不下去,来这里,还不得被踩的死死的,随便哪个发展了三五千年的神祗级人物,派出其豢养的打手群,就足以将罗凌的势力彻底熄灭。

罗凌看了看那边的王铎等人,“你们中间怕是有一个五阶,或是掌握着某种可以让人短时间内拥有五阶实力的药物或技法吧?”

“你会因此而不去吗?”褒姒再次反问。

不会!这次轮到罗凌用褒姒之前说过的话了,去,才有机会。而这机会是不可以拒绝的。圣光之种绝对算的上是那团让圣徒们飞蛾般扑上的火焰。罗凌装b一定要装全套,他现在就是圣徒,圣徒的根本原则得遵守,不管是为了掩饰真情、还是为了这个分身的实力考虑,都需要如此。

“再给我一根甘草糖!”等于承认自己最终还是入了套的罗凌没好气的说。

“不多了!”褒姒紧捏着袋子,状似心疼。

罗凌恼道:“你们之前都来过的,别说没有任何准备。还在乎几根甘草糖?”

“在乎不在乎的,我说了算。因为糖是我的。”褒姒虽是这样说,却还是给了罗凌一根。然后转身向她的同伴摆了个胜利的手势。

“哼,气我,等着瞧吧,这只是哥准备不足,让你们占个先手,账很快会清算回来的。”罗凌心中暗忖。他对此是有绝对信心的,不为别的,只为掌握着那块‘圣晶’,而且,这次行动也绝非一日两日的事。

************满地打滚求订阅,请看官们赏口饭吃************继青月之后,最后一颗亮起的月是银月,这是效果最接近地球的月亮的月,可惜它是在是太小了,光芒洒在地面只是一片朦朦的白,甚至无法同原野间荧光小草照样的那地光相比。

罗凌看了看表,基本确认,这个世界的一个昼夜差不多等同于地球的两日,真个是漫长的日与夜。银月亮起大约2个小时,罗萨尔混血人的空骑来了三个五人编队,在附近区域反复搜索了多半个小时,然后才悻悻的离去了。

罗凌从隐蔽处钻出来,对在附近开石穴做临时住所的褒姒道:“你们真的只是伤了罗萨尔混血人国王的手臂?”

“真的,但有毒,氰化钾。产自地球,无药可解。相信那国王现在已经‘割皮’了。”

“还放血呢,是嗝屁。”

“哦,你说粗话。圣徒说粗话。”

“大惊小怪!我还shit+fuck呢!我又不是教廷的神职人员。”罗凌道:“你们杀了它们的国王,还怎么去它们的国度混?”

“我们是扮作尼萨尔混血人干的。”说着褒姒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穿着黑色紧身金属甲胄的性感女郎,皮肤涅白,黑眼圈、猩红的嘴唇,犬齿尖长,耳朵也有些尖,到没有精灵那么夸张。“怎么样,变装体系可是我设计的。”

“尼萨尔混血人是吸血鬼?”

“对啊!罗萨尔混血人是狼人。”

“靠,都他妈来了外星球了,怎么还离不开这俗套的段子。这罗萨尔和尼萨尔都是混了谁的血?”

“尼萨尔是纳斯雷兹姆和人类的混血后代,罗萨尔是厄拉希斯姆和人类的混血后代。”

罗凌耸耸眉,这两个恶魔种族,一个是恶魔世界的无赖,一个是恶魔世界的恶棍,一个若是贼,另一个就是强盗。两族从很久远时就是死敌,起因嘛,说好听点是看不惯对方的行事风格,说难听点就是狗咬狗。恶魔们互砍的理由有时候或许就是一起喝酒时因为酒杯的拿法不同这么可笑的理由。不过相互砍个几万年,就不可笑了,而成了世代积累的血仇。而有意思的,这并不影响它们同时为更强大的恶魔效力,当然,暗中使绊子捅刀子那是必须的,不然还叫恶魔么?

“那万一罗萨尔人顺着氰化钾的路子查到地球呢?”说实话问这个问题时,罗凌自己都觉得恶心。但有时候装一下是必须的,否则就成了本色演出了,容易被褒姒识破身份。

“坚持为父报仇,几千年如一日的事,只会发生在圣徒身上,我敢肯定,派出空骑和狼骑追凶,这已经是为已死国王献上的最后体面,而且下达这样命令的不是任何一位王子或公主,它们正在为了那张王位大打出手呢。”褒姒笑吟吟道:“别说是罗萨尔混血人,就算厄拉希斯姆,想要查也得差个几千年,然后它们会发现地球当时确实有纳斯雷兹姆。另一方面,尼萨尔混血人知道这个消息后,会第一时间跳出来说是它们干的。而且我们去尼萨尔混血人的王国的话,只要能证明,就会受到最高级别的款待,这就像地球的大航海时代,a国的通缉海盗,回到b国,则是国家英雄。”

“麦尔菲斯的骨骸是怎么回事?”

“确实有,报酬也是真的。但那重要么?”褒姒笑。

是的,一点都不重要,而且如果那些四阶被这个世界的生物们抓了,再怎么严刑拷打,割肉炙魂,也只能得到麦尔菲斯骸骨的情报,那些狩魔人就是高价诱饵,但这诱饵当的并不算太冤枉,最起码拿着骨头回去,不会被坑。有钱能使磨推鬼,这就是金钱的魔法。这让罗凌忽然想到了早年的pc游戏《仙剑奇侠传》中的究极大招——金钱一掷,如果是用金山游侠之类的改过钱,那扔出去是连最终boss都可以轰杀的,当时玩只是觉得搞笑,现在想想,寓意深远啊!

“帅罗,要不要交易光幕营帐,顶级品,体积小,静音,有滤气系统,话说这个世界的气味真的是差了些。”褒姒抱着膝蹲在一块岩石上,曲线异常诱人。作为一个魅魔,她的每一个动作都会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露出来。跟这种人在一起,年轻人天天都得为自己的小锤子太精神而烦恼。

“不要。”罗凌拒绝了褒姒的好意。选了个背风的石台坐下,继续鼓捣他的魔岩。

褒姒凑到一边,搬块石头坐下。罗凌看她,她便嫣然一笑。

最低等的魔岩,罗凌先提炼出来液态的魔精,然后是充分的混同,使其不再有清晰的各色光斑,而是一团明亮、白色的液体,再然后就是凝晶,非常的苛刻,大约每巴掌大的一团,只能凝出比鹌鹑蛋还要小些的一块,凝晶剩下的物质,就像是油渣般酥散,但同样有光泽,罗凌将之放在一边,然后重复同样的工作。直到将中等的魔岩也全部用掉,才凑够了所需。这些凝晶,重新融化,并再次提炼,提炼出来的是篮球那么大、发着光的玻璃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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