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 章 牧树人坑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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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眼前模模糊糊,将手凑到眼前,想看看罗宾有什么变化。手里毛茸茸一团,却不是罗宾。其颜色棕褐,纤毛柔软,捏起来,底里硬梆梆的,不知是何物。

乍看像貂尾,仔细一看又像是狼头,感觉起来似是一团枯草。

狼头枯草沾着血滴,鲜红之下,欧阳竟然感到纤毛泛着绿意。

欧阳眨了眨眼,认为自己被大蚯蚓勒得不轻,竟产生了错觉,不但发绿,还看到血滴在缩小。

并不是错觉,血滴迅速缩小,绿色快速蔓延,纤毛也游动了起来,在手掌上抹去更多血液。如同霓虹灯般,绿色眨眼间染遍了全部,狼头枯草在膨胀,纤毛迅速伸长,缠绕出欧阳手指。

纤毛的生长速度非常快,就像雨后春笋遇到生命之泉,在变长,便大。欧阳意识到不好时,那东西已经长到脑袋大小,纤毛绿莹莹,细长如柳条,摇摇曳曳,在探寻着。

欧阳伸手去扯,却如同磁铁靠近铁丝,一缕缕长叶子迅速缠住这只手,吸食着上面的血液,继续生长、纠缠。如同水碰上浓硫酸,瞬间爆发出大股雾气一样,吸食敏霍曹的血液后,草球的叶子以爆炸般的速度疯狂生长。

又如一团绿色焰火爆发,眨眼间,淹没双臂,笼罩身体,将欧阳整个人裹在了里面。

长叶舞动交织,贪婪地舔舐欧阳身上的液体,敏霍曹的体液、血液,欧阳的汗液、血液。

生长还在继续,刺破空气的绿叶,落到欧阳脚下,落到敏霍曹的半截尸体上,顿时整团草都抖动起来。似乎它瞬间就拥有了感情,并且全都是难以抑制激动。

乱糟糟生长的草叶,全都调转方向,一致攀附在敏霍曹的尸体上,急不可耐,以至于,其生长力度足以拖动草球,带着大胖子,向敏霍曹尸体移动。

移动过程中,草球膨胀的速度,越发迅速。

像一直蜗牛,草球的重心从欧阳双手,移到肩背,移到敏霍曹尸体上,却仍然束缚着欧阳。

在这个过程中,草球形状渐渐变化,重新变化为狼头的形状,一个巨大的绿色的狼头。

看起来就像是,狼头把欧阳吃了,吞到肚子里,又卷起起敏霍曹半截身躯,似乎得到它最钟爱的美味,在细细咀嚼。

欧阳再次被束缚,却怎么也挣扎不了。他扯断了一部分草叶,却快不过它的生长爆发速度,挣扎的空间越来越小。他发现,随着生长,草叶也变得越来越坚韧,捆绑得越发结实。更可怕的是,欧阳感到力气在慢慢消失,手脚发软,站立不稳,最后甚至从狂化中退了出来。

带着万般无奈与不甘,欧阳再次倒在地上。

感到身上让人提不起一丝力气的束缚,不由心生凄凉。这到底是什么怪物,让人不能抵抗一丝一毫!连上古异种,神之血脉敏霍曹,他都能与之角力,并借助工具,最终获胜。

欧阳觉得,虽然敏霍曹弄得他狼狈不堪,可期间让人竭斯底里的较劲,却是一种酣畅的享受。

可眨眼之间!

当下忧郁!

敏霍曹有着神的血脉,那这鬼东西难道是神的孩子吗?

哪位神祇会有这么缠人的孩子啊!

失败者在无声呐喊,胜利者却叹了口气。

终于抓住他了!太不容易了!

剃刀山手段用尽,兵种尽出,硬的软的,依旧被他一人从山脚杀到山顶,从山前杀到山后,所有士兵都倒在他脚下,精锐全歼,国王被擒,护山异兽被扯作两段。

举国上下,竟无一名士兵,能站起来为眼前胜利欢呼。

全都倒下了,或死或伤。

作为龙族的她,也几乎底牌尽出。除了无法用魔法对付他,她能够想到的,全都用尽了,只剩下最后的保命底牌。

芬里尔,太古遗种,是她从牧树人处得来的,唯一的种子。不知多少年头,芬里尔再没出现在世上了,牧树人觉得芬里尔过于霸道,会影响森林的平衡,一直没将芬里尔投放世间。

不过,牧树人对芬里尔所知甚多,桃丽丝觉得牧树人肯定是做过培育的。

芬里尔吸收动物的血肉生长,寄生在动物的伤口,尤其喜好体型庞大的古兽。寄生主的体魄、体质,影响芬里尔的质地;寄生主的生命力,影响芬里尔的长势。换句话说,寄生主越是肉身强横,芬里尔就长得越坚韧、茂盛。

敏霍曹是远古异种,身体被大地挤压得瓷实。比蒙领主更是残暴,连敏霍曹都能掰断。

芬里尔本来就坚韧,加上两者的体魄,滋长出来的质地,恐怕给敏霍曹与比蒙领主拔河,都堪当大任。用来束缚退出狂化、陷入虚弱的比蒙领主,桃丽丝想到一句比蒙谚语,恰好能够形容:杀鸡用牛刀。

敏霍曹也不简单。敏霍曹不是蚯蚓,也不是蛇,而是一种远古蝾螈。在巨龙时代,敏霍曹确实被称为“沃土龙”,曾是元龙的一员。可惜,有翼的元龙都进化成了巨龙,顽固的沃土龙,依旧我行我素,百万年都一点都没变化,在巨龙时代末期,彻底失去了龙族的身份。

沃土龙的“沃土”之称,在于其粪便与血液。

粪便能够让任何种子发芽的特效。桃丽丝向牧树人请教时,牧树人说,曾有族人用一颗种子化石做过试验,在敏霍曹粪便催发下,竟然长出了一棵石质的植物!剃刀山能够自产粮食,很大程度是敏霍曹粪便的催发效果。

血液,则能够助长,帮助植物快速生长,与生命之泉媲美!桃丽丝认为,敏霍曹的濒临灭绝,或多或少都跟这点有关。敏霍曹是靠挤压泥土,在地下开拓生存空间的,而泥土里免不了有格外坚硬是矿石,一不小心就让敏霍曹受伤流血,如果这时碰到树根,在血液的影响下,树根咻地一声,爆发式生长,还不把敏霍曹给缠住?尽情地汲取血液?这条敏霍曹之所以生活在贫瘠的戈多荒原,为地精驯服,桃丽丝也觉得是这个原因。

所以,凭借一动一植,两者特性结合,是桃丽丝制服比蒙领主的倒数第二张底牌,最后的底牌是她的保命手段。

过程充满艰辛,结果还遂人意。桃丽丝故而有一叹。

从狂化状态退出后,欧阳恢复大胖子体型,被芬里尔束缚得紧紧的,别说动弹,连肥肉都没空间放。

万幸的是,大概芬里尔为敏霍曹半截尸体吸引,为保持寄主新鲜,才不立即绞杀欧阳吧。欧阳还能保持呼吸,意识也清醒多了。

欧阳道:“这就是你最后的手段吧?果然是束手就擒。”

桃丽丝道:“这是太古植物,名叫芬里尔,与传说中吞天噬地的巨狼同名。”

欧阳感叹道:“居然连力气都吸走了,没想到你居然有这么神奇的东西。我见过不少神奇植物,自己也有不少史前种子,可将它们所有杂交在一起,也不如你这一颗啊!坚韧无比,井喷式生长,我想不到有什么人能够逃脱。”

桃丽丝道:“芬里尔是吞食巨兽为生的植物,吸收鲜血发芽,汲食皮肉生长。不妨想象一下,太古时期,巨兽横行,斗争不断,流血不止,死亡不息。芬里尔的种子遍布每一个角落,待鲜血滴落,迅速生根发芽,攀附到巨兽身上,钻进伤口里,吸食其血肉成长,然后再将种子散布四方,等待新的猎物。这就是吞噬之草,食物链的逆反者。”

欧阳脸色难看起来,问道:“这东西会把我吸干?”

“你运气好,旁边正好有敏霍曹的半截身躯,不然你早就死了。我做过试验,连地行龙都挣脱不了。而且,它放过你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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