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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处写个叫金翠莲的十八九岁的女子,她被郑大官人看上了,“便使强媒硬保,要奴作妾。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未及三个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父亲懦弱,和他争执不得,他又有钱有势。”
这里“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使人觉得迫害翠莲的只是“大娘子”,是她醋性大发容不下她,于是拆散他们,将她赶打出家门。实际呢?实际就是“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戸”的郑某看上了“母亲在客店里染病身故,子父二人流落在此生受”的金翠莲,便“强媒硬保”,怕她不从,来个大聘礼——“三千贯”,待她父亲按了收钱手印后便“要了奴家身体”,却又“虚钱实契”,钱不给了!
她想反正是他的人了,哪怕只是一个小妾,哪怕“三千贯”只是空头支票,只要父女俩有个安身的地方,能够有温饱,不致流落街头冻饿而死便好。不料,二三个月的“甜蜜期”很快过去了,他对她的新鲜感成了过去式,于是“好生厉害”的大娘子出场了。
可以想一下,大娘子为什么不“未及三天”便赶打翠莲出家门呢?因为她不敢,她要真厉害,他敢公然去强娶小妾吗?不管当年郑某是如何娶了她的,也不论他是否要仰仗她家,总之她是门当户对、明媒正娶的“大娘子”,是“合法夫妻”。但她也得看他脸色,否则地位也难保。所以,她得忍,“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她虽为正妻,面对丈夫去外面带个小妾来家里寻欢作乐,她能不嫉恨吗?她是“大娘子”,不排除家里还有“二娘子”、“三娘子”……她们面对丈夫的新宠,是恨得牙痒痒却也无可奈何的。她们只能忍,一直忍到丈夫将十八九岁的金翠莲玩腻了才敢动手。
金翠莲名义上是“小妾”,聘礼是“三千贯”,实际呢?她与被匪徒劫掠去何异?
“未及三个月”,郑大官人将她玩腻了,新鲜感过了,不排除他又看上别的美女了,于是,他让惯会察言观色的“大娘子”出手了。
“大娘子”领些家小,“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便顺理成章了。
更可恨的是在鲁提辖的仗义相助下,翠莲父女要出店门,店小二对鲁提辖说:“小人房钱,昨夜都算还了,须欠郑大官人典身钱,着落在小人身上看管他呢!”
郑某人就是如此无耻!他白白将个黄花大闺女霸占了近三个月,分文不给将她扫地出门不说,还反过来要她“偿还”那“虚钱实契”的“三千贯”。理由自然是“好生利害”的充当走狗打手的“大娘子”出面,讲她“不淑”,得“要退货钱”什么。
在金翠莲的眼里,最可恨的是“不容完聚”的“大娘子”,仿佛若不是“大娘子”,郑大官人还是能接纳她的,至少她和老父亲是能奴仆式地呆在他家里熬日子的。其实,从看上“父亲自小教得奴家些小曲儿”的翠莲开始,郑大官人便谋划好了一切,他是要先劫色后劫财!
在他的淫威下,即便有“众人见是鲁提辖,一哄都走了”的鲁提辖出面,“那店小二那里肯放”,可见郑大官人平日有多么的蛮横无礼、横行霸道!
他的“大娘子”与他是“夫唱妇随”,沆瀣一气了,否则,她多半会落个与金翠莲一样的被扫地出门的下场吧。
“大娘子”何尝不是臣服于夫权下的弱女子?从这方面说,她是施害者,也是受害者!
第六回《鲁智深火烧瓦罐寺》中写“智深、史进直走入方丈后角门内看时,那个掳来的妇人投井而死。”
一个“年幼妇人”估计只有十四五岁,被“这和尚、道人好生了得,都是杀人放火的人”掳到瓦罐寺,乘鲁智深和他俩拼杀的空隙便投井自杀,她是不是傻了?
她为什么不选择继续苟且活下去呢?当和尚、道士们喝酒吃时,“边厢坐着一个年幼妇人”,她不是也可以吃点喝点么?她为什么要自杀呢?往下看或许就可以找到答案了。
第八回《林教头刺配沧州道》写林冲的妻子见丈夫写了休书便“哭将起来”,说:“丈夫!我不曾有半些儿点污,如何把我休了?”后来父亲对她说:“我儿放心。虽是女婿恁地主张,我终不成下得将你来再嫁人。这事且由他放心去。他便不来时,我也安排你一世的终身盘费,只叫你守志便了。”她“心中哽咽,又见了这封书,一时哭倒,声绝在地。”
“年幼妇人”在作者眼里都“年幼”,那么十二三岁也是可能的,她见鲁智深败逃了,见自己获救无望了,见自己的身子被歹徒玷污了,即使被救出,也无颜面对世人了,也会被人耻笑了,索性就投井自杀了!
林冲的妻子也是一样的观点,她一样认为“身子清白”很重要,一样认为如果自己的身体被高衙内玷污了,丈夫便有了休她的权利!
“饿死事小,失身事大”的封建礼教有多可怕啊!无论女子是不是被强奸,只要“失身”了,便“不洁”了,甚至没有了生存下去的权利!
徐医生说:“读后感很长,为怕影响你吃饭,等你吃完后发后半篇。”
周行玉笑说:“好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