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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行玉此次吃饭比往常快了许多,她一吃完,就催还在吃饭的徐医生将后半截发给她看。前半截她吃饭前就看了的。
徐医生依了:
第二十一回《宋江怒杀阎婆惜》写阎婆惜笑道:“黑三那厮吃喝不尽,忘了銮带在这里。老娘且捉了,把来与张三系。”后见里边的一封“写着晁盖并许多事务”的“反信”,便以此要挟宋江:“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第二件,我头上带的,我身上的,家里使用的,虽都是你办的,也委一纸文书,不许你日后来讨。”,第三件是“有那梁山泊晁盖、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我便饶你这一场天字第一号官司,还你这文袋里的款状。”
争执到后来,“那婆娘见宋江抢刀在手”,叫:“黑三郎杀人也!”“只这一声,提起宋江这个念头来,那一肚皮气正没出处。婆惜却叫第二声时,宋江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惜嗓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兀自吼哩。宋江怕他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
这回是写阎婆惜恩将仇报,“罪有应得”的,其实此章节的合理性或者说艺术真实性值得商榷。她与张三的“奸情”可谓“水到渠成”,但她捡到“通匪信”便能那样肆无忌惮地提出三点要求吗?她不知宋三是个“能人”吗?她不想即使宋江都答应了她的要求,她和张三有命去花那钱吗?他是“勾结匪徒”的人,他或他“匪徒”朋友要取他们的性命不是易如反掌吗?相处这么久,知道“黑三那厮吃喝不尽”的她,偏偏不懂他有多“神通广大”吗?“年方一十八岁,颇有些颜色”的她,一向聪明伶俐,怎么可能“见宋江抢刀在手”,不是“服软”而是喊“黑三郎杀人也!”呢?
正常情况下,有几个妙龄女子在孤单一人赤手空拳无路可逃的情况下,见对方男子握刀在手不会吓软了的?不会先想保命要紧?
小说如此写阎婆惜,只是为了美化宋江,为了遮掩宋江的“杀人灭口”,将他写得“情有可原”,而阎婆惜自然是“罪该万死”了!
其实,现实中的宋江更可能是不顾阎婆惜苦苦哀求饶命,为了绝后患,为了平心中烧的妒火,一刀割她脖子,二刀断了她头颅的!能当山寨王的,有谁会是“心慈手软”的?
二十四至二十六回,写《王婆贪贿说风情》、《**药鸩武大郎》、《武松斗杀西门庆》,潘金莲参与毒死丈夫武大郎,她是凶手,但她能选择么?换了别的女子,会不会也会走与她一样的路——毒死武大郎?
潘金莲在大户人家当使女,“年方二十馀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恨记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那个年代,“二十馀岁”的潘金莲,拿现在来说是“大龄剩女”了,当“大户”缠她时,她为什么要“不肯依从”呢?如果她只是一个贪图享乐的女子,她会不顺水推舟吗?估计她还有些力气,于是男主人想非礼她想强奸她总是不能得逞……虽说她去告诉主人婆,但家里还是他说了算,他便想用让她嫁给矮丑穷的武大郎来使她回心转意,使她不得已而投入他的怀抱,但他打错算盘了,他面前的她是个宁折不弯的奇女子,她不愿屈服于他的淫威!
她嫁给武大郎,是命运的安排,而命运往往是性格决定的,如果她性格不要那么刚烈,那么她就会答应“大户”,那么她就一定不会嫁给武大郎,说不定还会由小妾的身份变成“大娘子”的身份,从而锦衣玉食,荣华富贵……
她嫁给武大郎,“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这可能吗?
她若是那样的爱偷汉子的荡妇,她为什么不偷原来的男主人?而且她是“颇有些颜色”的使女,男主人对她垂涎三尺,自然也会对她百般承诺,自然肯为她花钱……她是使女,在大户人家当使女,在外抛头露面是否正常?她能接触到的“高富帅”男人,是否要比嫁给武大郎后结识的多?若爱偷汉子,她就没有理由不与男主人偷情或当他的小妾……嫁给武大郎,她要承担物质上的压力(贫穷),更要承受精神上的折磨(丈夫的平庸丑陋及众人的指点嘲笑),但她都能忍,她整天便躲在家里帮忙做炊饼……
当她遇到武松,遇到西门庆,遇到两个“高富帅”,遇到两个任什么女子(任某男人若化身为女子亦然)多半都会怦然心动的男神,她一个如此窘境的弱女子,不似一个整天吃糠咽菜食不裹腹的人奇迹般地遇到两桌盛宴吗?能不流口水吗?能不大快朵颐吗?
可惜,红颜薄命!她遇到的武松是英雄的小叔子,注定爱火被熄灭!她很受伤,然后她遇到了西门庆,遇到了贪贿的王婆!西门庆是典型的高富帅,不说那样处境的她,就是寻常女子也是极可能把他爱上的,或者说极想嫁给他的。
如果武大郎肯休妻,她也自然可以嫁给西门庆,又怎么要去下毒?
如果她好逸恶劳,真是个水情杨花的妇人,那么她不在清河县也会在阳谷县与野汉子跑了——不信那么多野汉子个个都不如一个卖炊饼的武大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