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非奸即盗(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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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种生物,非常奇特。

举例来说,单独一个人的话,他内心的想法可说是每时每刻都在变。即使是他的同类,即便与之亲近,你也很难猜中对方下一刻的内心变化。所以男人们经常抱怨“女人心、海底针”。女人又会骂“负心汉、王八蛋”。其实大家是半斤对八两。

按这种现象推断,由复杂个体构成的群体,其意志表现应该更复杂才对吧?

但情况恰好相反,只要有人把单独个体捏合起来,形成真正的整体,那么身处其中的人们就会相互妥协,他们那些善变的想法也会逐渐融合。所以无论多少人,他们的想法最后都会变成简单、稳定的共同意志——就像无数溪流融进大海。

这种转变,关键在首领,他必须有捏合大家的本事,也必须有镇住场面的能力,就像荆棘玫瑰的首领这样。

首领状态中的汤森,从谈吐到神情,都跟平常的他、异能的他截然不同。你甚至能从他脸上看到非常丰富的表情,比吟游诗人还厉害。但除此之外,普通人不觉得他很厉害,因为他不管事,哪怕某些事发生在他眼前,汤森都不会伸手。

因为首领的作用,从来不体现在细节上。

汤森真正厉害之处,是对荆棘玫瑰的战略经营。这宗旨只有一条,就是复杂问题简单化,就连共同意志的描述都很简单——生存、复仇!

因为大家的特殊经历,生存与复仇顺利成为荆棘玫瑰的共同意志。目标确立了,人就会在精神层面获得认同感。所以不用汤森作出别的行为,后来加入的人就会自己融进荆棘玫瑰,甘心成为荆棘上的一根尖刺,玫瑰下的一片绿叶。

但现在,问题又出现了。

因为加入荆棘玫瑰的人太多太快,新人数量远远超出潜移默化的极限,他们没经历过惨剧,也没有刻骨铭心的记忆,怎么融进这个势力?

不管?长此以往,老人与新人就会变成两个群体,分歧就是必然,汤森可不想荆棘玫瑰变得四分五裂,他必须出手,必须把大家的意志融为一体!

在这样的情况下,汤森想到了筑城。

城市,是汤森锤炼共同意志的铁毡、是汤森凝聚人心的利器!

汤森已经想好了,要用这件事凝聚所有人的心。

如果用重要程度来排位,小城的功能列表将会是这样的:首先,它能团结荆棘玫瑰内部;第二,它是大伙儿的新家:锻炼政务官只能排在第三位,排在更后面的是民生,排在最后面的是军事……这只是一座小城,规模上甚至比不上哈维镇,所以它容纳不下多少居民。居民少,城市能提升的产能就有限,更不能让荆棘玫瑰产生脱胎换骨的转变,最多成为以后建城的参照。

军事上,真有敌人大军压境的话,小城根本就扛不住……这世界的战争跟汤森熟悉的战争有区别,他建外城墙时就在想,一个异能师弄出来的城墙,挡得住几个异能师猛攻?

坚持建城,因为这是大家的新家!

有了家,他们就不会再如浮萍般漂泊。看到这小城,他们就知道将来要走的路——生存下去,以奎尔萨北方为基地,荆棘玫瑰将不断扩张,等积蓄足够能力之后复仇!

所以大家筑城的热情非常高昂,原本只有个轮廓的小城,就在他们的热情与奉献中初具规模。如无意外,所有人都会在筑城的过程中丢掉身上的包袱,从里到外,变得焕然一新。

汤森很欣慰,他已经计划好了后面的招数,其效果绝对不辜负自己这番辛劳。

就是在这个时候,俩个大势力联袂来访。

汤森心中泛起无数猜想,可就算他有再大的本事,也猜不到客人的来意……无论是影响还是实力,荆棘玫瑰现在都不行。它就像个站在奎尔萨北方、踮着脚尖遥望西海岸的小屁孩。

眼高于顶的大势力,跟小屁孩的交集点在哪里?

汤森很头痛,毫无疑问,在年度精品拍卖会上,自己狠狠的得罪了雾霭宫殿。雾霭宫殿跟俱乐部算是一个鼻孔出气,也就是说,自己也狠狠得罪了泛西海岸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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